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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书
书荒中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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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0
写得好,很久没读到这么舒服的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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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
沐熙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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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6
感觉这本书写的还可以,至少逻辑上没什么毒点,有自己的框架,不舔消炎也不故意针对(之前看到的主角就是对消炎莫名其妙的敌意,毒死我了),总体来说算是很好的一部斗破同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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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罗梭滴刁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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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乏味的日子里需要一点调味剂,遇见小程很开心。不禁写了一首诗,新诗嘛,随心而欲,就当看着玩吧。夜杀跑狗场上人欢欢,汽车竟载何人来,好生威风叫人看。枪声骤响,奸人贼眼瞪惶惶,脑袋如瓜炸得响,惊恐四散叫人颤。暗影悄去,撇下一枪一手套,又赐余孽心慌慌。竞猜无奖,鱼肠陈州特务处,个个都似敌手来。唏嘘一场,怎料刺客正泡澡,着衣喷香讨香吻,归家却叫兰花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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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
笑讽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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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0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钩,刀也。 何家庆在刚学会爬的时候被何玉秀抱过去抓阄。 他在琳琅满目的刀、剪、弓、书、笔间爬了一阵,最终什么都没抓,只往地上一滚,又坐起来“咯咯”地笑。 下人们说:“少爷这是前途不可限量,不似常人可拟。” 何玉秀也不较真了,将当时才两岁的何家庆抱回房里。 何家下人开始收拾东西,才发现抓阄的炕桌上少了一把刀。 他们又说:“少爷刚刚抓了刀,以后不是武修便是体修。” 何玉秀乐了,这孩子像她,老话怎么说——外甥效姑。 转念一想,她的脸色又变得难看。 刀呢?被何家庆抓了,带走了。 啥时候带走的?带去哪儿了? 小孩子皮肉嫩,哪怕那把刀没开刃,万一磕了碰了也麻烦。 何玉秀风风火火地进了屋,何家庆睡在襁褓中,安安静静的,看上去格外乖巧。 何玉秀问:“家庆,刀呢?” 何家庆眨了眨眼,没说话。 他才两岁,听不懂太复杂的话,这很合理。 何玉秀急了,在床榻上搜了一个下午,终于在床垫的夹层里找到了那把丢失的刀。 她指着何家庆:“这死孩子,怎么这么能藏东西?” 何家庆睁着无辜的眼睛看她,好像完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何玉秀觉得自己真是傻了,跟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置什么气? 她弯下腰,拍拍何家庆的头:“好孩子,看你这么喜欢这把刀,姑姑先给你收着。等你长大了,姑姑带你修体修。” …… 何家庆长到能记事的年纪,何家人总和他说他抓阄时的趣闻。 下人们说他抓阄抓了把刀,宝贝得都带走了,以后八成是个武疯子,天生该做体修。 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刀拿走的,也没有人在意为什么他当面不拿,要趁没人注意才拿起那把刀。 十二岁的何家庆握着那把他在十年前抓阄时拿的刀。 刀已经很旧了,表面锈迹斑斑,却依旧没开刃。 何玉秀将体修的药粉递到他面前,说:“等你有了修为,姑姑帮你开刃。” 何家庆天生比其他小孩要安静,时常一个人坐在书桌前多思多虑。他清楚自己想要什么,绝对不仅仅是依附何家,成为一个体修。 何玉秀看着他,目光带着鼓励,不容拒绝。 何家庆知道有些话不能如实说出,便摇了摇头:“我不想修行,我要去外州读大学。” 那天,何玉秀气得半死,指着何家庆的鼻子数落了半天。 何家庆由着她骂,语气更加坚决:“我要去外州。” 何玉秀到底不能逼何家庆太过,万一让他修了道门,他不喜欢,修行跟不上,可是要出人命的。 何家也确实宝贝这个少爷,花钱打点关系、疏通关节,将他送去了外州。 人们都说何家的少爷不争气,脑子有坑,好好地不修行,去外州做劳什子大学生。 人们都觉得,何家庆大概这辈子都只会是个书呆子,庸庸碌碌地活成一个外州人。 他们谁也没想到,何家庆入了道门。 琳琅满目的药粉摆在眼前,何家庆毫不犹豫地选择成为盗修。 在将药粉撒到头顶后,他疼得弯腰捧腹,却是哈哈大笑出声。 盗修,顾名思义便是贼,要去偷,去窃,去取那些不该取的东西。 听起来不光彩,可何家庆读过书,知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可以偷的东西多着呢,偷生,窃命,盗国运,改天换日。 他做盗修,不是去做偷金银财宝的小贼,要做就做偷天下地上的国贼。 何家庆紧紧握着没开刃的刀,那是他这辈子偷的第一样东西。 很多事也许早已命中注定,但他偏要在既定的规则中偷一线自由。 他要从内外州的手里,偷走整个普罗州。 …… “贼骨头!我小本生意你还偷!” 外州街头,卖花的姑娘追上何家庆,上气不接下气地骂。 何家庆不想惹事,转身将刚才偷的一束玫瑰花放回姑娘的花篮。 姑娘愣愣地看着何家庆,声音轻了下来:“长得还挺俊,干啥要偷东西? “一个大男人,想要花堂堂正正地说呗,送你也不是不成。” 何家庆早已快步钻入来来往往的人流。 …… 普罗州,随身居中。 手套叹了口气:“老爷子偷人家天心石,还被人家找上门来了。” 老火车呼哧呼哧地说:“老夫和你不一样!这怎么是偷呢?那本来都是我的……” 李伴峰点点头:“是的,这天心石就放在那儿没人要,是老爷子捡来的,就是老爷子的。” 所有法宝都笑了起来,随身居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是啊,咱堂堂正正地拿的,就是咱的。” “楚少强想要,让他拿东西换!” …… 是夜,何家庆坐在地下室里,摩挲着没开刃的刀。 这把刀从来没有实际用途,他随身带着,不过是当个饰物。 眼下,他被困暗室,找不到出口,辨不出日夜,联系不上外人,还不知要在这里困多久。 人一安静下来,便容易陷入回忆。 何家庆靠坐在冰冷的墙壁上,注视着眼前虚无的黑暗出神。 这些年来他疲于奔命,机关算尽,过得太过匆忙,鲜少有机会咀嚼兵荒马乱的往事。 直到被迫停滞在某一处时空,搁浅于命运的泥淖,他才开始下意识地复盘过去种种。 无数画面在脑海中纷呈,人与物与事你方唱罢我登场。 他想起了很多,不由自言自语:“我是盗修,怎么能堂堂正正的呢?” “普罗州被内州和外州控制了那么久,我要想打破这局面,就只能去偷,去窃。” “这是唯一的办法,是最正确的途径,其他的路不是太难走,就是走不通。” “成为盗修非我所愿,一切都是为了普罗州啊……” 何家庆想不明白。 他不认为自己错了。 他输在大意,输在运道不济,输在错算了李伴峰,输在内外两州的人太阴险。 绝对不会是因为他选错了道路,用错了方法。 可如果重来一次,要怎样才能做得更好呢? 何家庆想不明白。 不过,暗门闭合得严丝合缝,此地短期内无人会来,哪怕有人来了,也未必能找到暗门,将其打开。 他还有很多的时间可以用来想明白那个问题,或将在永无止境的黑暗中长长久久地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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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
逆天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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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4
这件事情,还要从江枫小时候说起。和许多小孩一样,江枫也喜欢玩火。不同于普通人只敢烧烧纸烧烧叶子,他是一个修炼者,普通的火焰虽然也能让他产生灼烧感,长时间灼烧也会让他受伤,但还在他的承受范围之内。于是,引火自焚成为了他最大的乐趣。当然,直接把自己引燃那是作死,最多也就烧烧头发、掌心引火这样子。随着他不断长大,他身体的其他地方也开始长出毛发。他一直认为这是长大的标志,并以此为豪。直到有一天,他认识了陆鸣。陆鸣是他的新同桌,因为是夏天,所以他只穿了一套背心短裤。那惊为天人的颜值,那雪白无暇的五肢,让他陶醉,这个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看的男人。他看了一眼自己身上卷曲不平的毛发,陷入了深深的自卑。他下定决心,自己也要变成陆鸣(那样)的男人,他想起了自己用火修理头发的场景,于是决定用火来除去身体上毛发。当火焰触及到某个部位时,他发现自己陷入其中无法自拔了。那炽热的灼烧感,那均匀的触感,那随着温度升高而逐渐沸腾的血液,那该死的热胀作用,都让他欲罢不能。他开始离不开火了。他拒绝了陆鸣的表白。虽然摩擦也能起火,但那点微弱的火焰,已经不足以满足他的要求了。他开始寻找自己的真爱了。跃过了千山万水,历尽了艰难险阻。终于,他找到了自己的归属,那是一条百倍于他火龙大小的火龙。火龙告诉他,以他的实力,忍受不住它炽热的火焰,他会死。可他并不在乎,人生得意须尽欢,如果能尽欢,死又何惧。夜,悄然而逝,火焰将夜色染的鲜红。他,最终还是死了,除了久经火烧十余年的部分,他身体的其他部位被火焰烧的连渣都不剩,临死之前,他将意识转移到了自己的能量核心上,这也是唯一没有被摧毁的部分。它,将永远留在火龙的身体里…世人不知道的是,拒绝了盛世美颜陆鸣并随后失踪于世的江枫。其实,是一位伟大的丁修。他的故事,只有你知,我知,火龙知。还望各位客官替他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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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七酱的猪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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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2
开新书的时候通知一下,钻a同人看多了,,,有点审美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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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剑之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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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这个世界上充满了各种装B,故意的装,无意的装,自然的装,生硬的装。一只猫可以无意中从四五米跳下,稳稳着地,看着你挑衅的叫一声喵......;一只公鸡可以宠幸完圈内五六只母鸡,再给你来个金鸡独立,似乎在说,腿不软,有余力......;写书也是一样,装B不可耻,装不好,写不了,太生硬,才垃圾。------为了避免让我进去误区,恳请读者老爷移步《天命水浒》为我指点。占用贵宝地做个宣传,祝作者日更过万,早日白金,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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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
永恒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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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起点这么多都市重生文,终于有一个不一样的了,只要你一直更,我就会一直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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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fro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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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3
我给你月票还不行吗,求快更,难受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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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sissichen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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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我多年前看过一部科幻作品,说一个域外物种(就是咱们星系之外的未知星域的物种,你懂的),被派来我们星球“探路”,至于是它们的星球已经不再适合物种生存?还是仅仅是为了势力扩张,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反正它落在了两代地球大智慧者手里。第一次是一位法老,法老洞悉了它的企图,于是忽悠它沉睡了几千年,第二次是到了现代,它苏醒以后,又被一位地球智者忽悠,让它彻底沉睡,并且断了它回去“报信”的路。哈哈不探讨别的书的内容了,我要说的是,那本书里的那个域外物种,就是以一束波的形式来到的地球,它们用先进的仪器把身体和思维一起打散,然后以超光速迅速发射,到了目的地再重聚身体。秦军团长说自己穿来的这具身体跟从前的一毛一样,只是进化了,会不会是我说的这种情况呢?那么究竟是遗种之神的突然降临,造成的强大冲击波形成了这种被迫的“穿越”?还是国家为了保护“火种”,保护“国宝”华易昕,为她或者“她”(火种),保留的最后的追随者和护卫者?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只有“火种”而没有人保护,呵护,怎么能够东山再起,重振华夏呢?(这是正常人的思维模式,他们没有想到,初见自己就是“一个人的千军万马”)。至于我说初见是“火种”,是因为前面有一次姑姑好像默默说,为了保护初见,她就是拼上性命也在所不惜,有没有书友有这个印象?在姑姑心里,初见是人类的“火种”,她们所有人牺牲一切也要保护的珍宝,所以初见一定也跟地球有关,但是她又是怎么来到北宸星系的呢?夏姑姑或者说(华易昕),又是怎么把她带来的呢?#安利名场面##我在星际重著山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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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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