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罗场当万人迷[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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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原名经过上千年的转生早以被忘却,不过我现在是黄道十二宫的摩羯,就叫我摩羯吧。我记得我当初加入这个组织是一个叫黄道之主的人邀请的,话说他的真名叫什么我好像根本没有问过,算了,名字对于我们这群孤魂野鬼来说没有意义。他和我说他们这个组织可以让人不断转生,哪怕敌人多么强大,都会被打败,终有一天可以实现大家心中理想的社会。他说的是真是假我也懒得追究,我也没有什么想要实现的理想,反正他比我强,还有其他十几个和我差不多的可以群殴我,跟着他们玩玩也好。跟着他们果然很有趣,天天都有一堆架可以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太无聊了,每次出任务都抢着去,其他人都说我是最好的执行者,还说一个叫水瓶的和我很配,我也和这小子一起出去搞事情过,这小子总能在动手之前就把所有东西安排好,我只需要当一个无脑莽的工具人就可以了,挺舒服的,不过我看这小子天天神神叨叨的,不像个好人,在任务中还老是会对一些无辜的人出手,我看这小子不爽已经很久了,但看在他是劳资同伴上,暂且忍忍。但随着时光的不断流淌,被积压的事物也终有一天会爆发。我还记得那次我还是和往常一样无聊,刚好水瓶要出去做任务,我闲着也是闲着,就问他能不能带我一起,他先瞅了我一眼,本想拒绝,又突然笑了笑,接受了我的请求。我们来到了西海一个普通小岛上,去解决一群烧杀抢掠完在家这里停靠的海贼,这群海贼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群蚂蚁,都不需要水瓶动手,我一个人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杀光海贼之后,我惊奇地发现船上还有一个小屁孩,我问他你在这里干嘛,他说他本来是这个岛屿上的王子,因为一堆狗血老套的剧情父亲被杀,叔叔坐上了王位,然后又因为一连串机缘巧合被海贼俘虏在船上帮忙打杂,他还请求我帮他夺回王位,我撇了撇嘴,这种事情超级麻烦的说,随口拒绝了之后就想把他放走,他刚刚离船几步,水瓶突然出手想杀了他,我赶忙阻止,骂水瓶是不是发神经,水瓶却拿他那双号称是能看穿命运的双眼幽幽地看着我们,指着那个小孩说:“如果现在不杀了他,这个孩子未来会为了夺回王位不惜一切代价,最终他成功了,但也把国家的命数耗尽了,无数野心之徒为了王位使出浑身解数,王国会就此陷入了无尽的战火中,不知多少平民会为此受苦,反倒只要现在杀了他,国家将在他叔叔的带领下安稳的运行下去。”我在心中对他按耐已久的怒火已然无法压制,那便任由其喷涌,我对水瓶破口大骂,骂他真是没有人性,连一个小孩子都不放过,他没有反驳,只是平静地说想和我打一个赌,就赌放走这个孩子之后,他说的一切会不会发生,我大叫赌就赌,把孩子拉过来叫他牢记刚刚水瓶说的话,千万不要这么做,之后放走了他,可我没有看见他离开时双眼中熊熊燃烧的欲望。几次转生过去,当初的赌约早以被我遗忘,可水瓶突然有一天把我重新拉回了那个岛屿,在让我重新想起那个赌约之后,对我说现在是检验谁对谁错的时候了。我登上岛屿,寻找到一名老人询问王国的历史,老人说自妮可国王从叔叔手中夺回王位后,国家便战乱不休,不是谋朝篡位,便是叛军四起,我沉默了,难道我错了吗?我向王宫走去,此时的王宫已经被新一轮的叛军所包围,王宫内部仅剩下一名小女孩,她是当年那个小男孩的后人,我将一具路边的尸体伪装成她的模样,然后带着她从王宫中离开,我静静地看着她,害怕她会和祖先一样回去争夺那至高无上的宝座,我想杀死她,但看着她的双眼又放下了手臂,那是一双纯洁无瑕、单纯的眼睛,我最终把身上所有的钱财留给她,委托一户好人家照顾她,便转身离开。在岛的边缘我见到了水瓶,我轻轻地对他说我输了,他没有趁机嘲笑我,依旧是静静地看着我。这件事之后我和水瓶的关系渐渐疏远,我经常忍不住的在想命运真的存在吗,如果真的存在,为什么有些人注定是蝼蚁,有些人又为何高高在上,我又想起当初加入组织时黄道之主对我说的话,实现心中理想的社会吗,那我便要创造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哪怕付出生命。兜兜转转又是几次转生,或许是心里作用,我总是特别关注那个小岛,听说那个小岛变成了一个著名的考古学圣地,叫做奥哈拉,全世界的历史学家都渴望居住在那里,听闻奥哈拉历史学最初的推行者是一个女人,小道消息传闻这个女人是曾经王族的后裔,本来应当身死王宫,却被神秘人所救,大多数历史学家对这个消息都表示怀疑。又是一次转生,好像离开始已经度过了千年,听说所有人都期盼的最后的结局将要到来了,不知我再次醒来,又是什么场景。
显示更多已经是隆冬一月中旬了,凌晨四点过一刻,晓星才从慢慢地推移着的淡云里面消去,街上那些路灯照射不到的地方依然是一漆黑,可房间里的生物已经在蠕动了。 “掀被窝啦!起床!”穿着一身和时节不相称的拷绸衫裤的读者,像生气似的呼喊,“晨星,起床了!还躺着!” 光秃秃只有一张桌,上面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的狭小房间里,睡着一个四仰八叉的女人。 跟着这种有威势的喊声,在充满了令人不快的空气里面,她很快地就像被搅动了的蜂窝一般骚动起来。打呵欠,叹气,寻找衣服,穿错了左右脚的鞋子,胡乱的踏在散落在,地板上的衣服,叫喊。 读者虎虎的在起的慢一点的晨星身上踢了一脚:“再不起来?懒虫,等太阳上山吗?” 蓬头、赤脚一边扣着纽扣,睡眼惺忪的“懒虫”冲到了卫生间,在自来水龙头上用手捧些水浇在脸上。 凌晨四点过一刻,小黑屋一样的住房里,码字工晨星起床,开始了一天非人的生活。 码字工晨星的住房。 这是某市的一处小黑屋,长方形的,通着电的铁丝网严密封.锁着这个房间。小黑屋中,除了住着负责监督的读者,还住着蓬头垢面以码字取悦读者的晨星。 晨星是码字工。 但是,她的正式的名称却是码字工。 她的身体,已经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包给了叫做“读者”的老板。 每年特别是晨母的购物车中装满了商品的时候,这些读者们就亲自或派人到晨星的家里,用他们看多年熟练了的可以将一根稻草讲成金条的嘴巴,去游说晨母。 “还用说?住的是宽敞明亮的公寓,吃的是大鱼大肉。每天码4000字,我们带着晨星去跟各地来的读者见面。嘿,几十层楼的高房子,两层楼的汽车,各种各样好看的漫画游戏。阿姨,晨星只要做满三年,你以后可以财富自由了!过万块钱一天的稿费,嘿,别的作家就是给我叩了头也不让他去!我们都是晨星的粉丝,有交给我带去,有什么说的不对的地方,我还有脸四十二刷《学霸》吗?” 这样说着,晨星可不必说,就是晨母,也会怨恨自己没有跟去享受的福分了。于是,在预备好了的合约上画一个十字,签字费二百万元,期限三年,三年之内,由读者们供给住食。晨星码出的字由读者享用,给代交五险一金,先付签字费一百万元,人银两交,“口说无凭,签字为据!” 生活场景。 没有多余的桌子,晨星只能在端着饭碗,歪着头用舌头舔着淋漓在碗边外的粥汁。添粥的机会除了特殊的日子——比如有盟主加盟,大封推的日子外,通常是很难有的。有时候气哄哄的读者还会拿起铅桶到锅子里刮一下锅焦、残粥,再到自来熟龙头边去冲一些清水,放在晨星的面前。 “让你才一更,活该!” 码字工晨星的身体是属于读者的,所以她根本没有写或不写的自由,她每天码出的字就是读者们的精神享受。所以在晨星不想码字或借口卡文的时候,读者就会强制她去工作。 登录上晨星的淘宝账号,将那些好东西全部指给她看。晨星遭到这意外的一刺.,激,反射似的跳到笔记本电脑前,开始码字。于是读者们笑了: “瞧,还不是能码出字来?真的卡文能码的这么快?让她看看淘宝就全好了!” 晨星的读者们已经看了她几年的,对于“晨大萝莉”的潜力是极为了解的。这一点,也是读者们压榨晨星潜力的极为有效的条件。 读者除了在小黑屋周围拉一圈铁丝电网,还在外面打出了“码字重地,闲人莫入”的木牌,使得晨星和外面的世界隔绝开来。一日三餐,都由读者中的志愿者送来,这样一来晨星就永没有和外面的人接触的机会。 凌晨五点,晨星在读者的“三大威胁”下,开始了一天的码字工作。 每天不码足六千字,没有粥饭可吃。不码八千字,就有女装读者大佬为晨星暖床。不码足一万字,就连放风的机会都没有了! 有一次,晨星因为有几个错别字没有改过来,就被一个读者疯狂放《爱的供养》,这时另一个读者跟着过来,仿佛很懂那个读者的意思一般,不怀好意地对晨星说淘宝又有哪些新上线的好东西。第一个读者会心的笑了: “这个晨星,就是顽皮的很!” 第二个读者学着她的的语气说:“这样她就不会才三更了!”
显示更多追到最新一章,没什么不适的章节,个人不喜欢和某二代决斗的一章,啰嗦又无聊,可能因为作者是个老登了,不过瑕不掩瑜。惊喜的是作者对于战阵的描写,特别是在二王子麾下领大兵团作战的部分,不夸张的讲,已经比不少历史类小说好了,在西幻背景下也饶有一番风味。特别是召唤各地大小贵族兵如蚁聚,以及被俘虏小贵族愿意效忠,让我回忆起骑砍的内容,十分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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