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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换衣服不戴牙套,太过高调了。泰森也做不到穿正装秒杀对手吧?这样不冲世界拳王就说不过去了。如果冲世界拳王,那么好莱坞的美漫能力就跑不了。结合国内影视剧,这特么快成诸天流了。还有主角的等级,才特么E级,还有隐藏世界观?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作者写的戏。
显示更多深夜,月色笼罩着城市,淅淅沥沥的雨水从天空中坠落,滴答在水泥地面上,演奏出一曲独属于雨中的交响乐。街道上闪烁着各种霓虹灯广告牌散发出来的彩光,连带着照耀街道角落停放着的垃圾回收车。垃圾回收车的上方,有一块区域不受灯光的照耀,上方的空间正在扭曲,突然,一道炽白的闪光闪烁,一只黄色的生物掉落在了垃圾车里,溅起周身的垃圾将其掩埋。意识仿佛沉浮于黑暗之中,浑浑噩噩,从身体的各个部位传来的不适感,那种从骨髓里透出的虚脱,仿佛耗尽了一身的体力一般,浑身乏力。 终于,那只黄色生物睁开了双眼,发现自己被垃圾掩埋,还有一股难以忍受的恶臭扑面而来。“这是什么地方?真特么的臭。”费了好一番力气,皮卡丘才从垃圾车里爬出来,浑身散发着一股流浪汉般的恶臭。“真恶心,得赶紧找个地方洗一下,这真是令人难以忍受的恶臭。”随便找了个干净点的水坑,清理完后,倒映在水面上的是一只黄色的皮卡丘,毛茸茸的黄色毛发在清理之后有些松垮,在闪电型的尾巴释放的流动电流下缓缓蒸发着水汽,连带着头上的侦探帽也在蒸腾。“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怎么一点记忆也没有了?”皮卡丘这般望着水面上的自己思考着。“咕咕~”肚子发出了本能的信号。“事已至此,先填饱肚子再说”街道上的房屋都是闭门闭户,找了许久都没找到一个能进入的,终于,在路过一家仓库后面时,发现这个仓库的后门没有关严实,皮卡丘便蹑手蹑脚的偷渡了进去……顺着仓库的走廊迈步行进,终于在一间隔间发现一个冰箱,打开之后,里面保存着一份大蛋糕。“这蛋糕的香味,真是太符合我口味了”皮卡丘的口水也随之分泌,不过尽管这样,他也没有放弃自己的原则。“这块蛋糕我就取走一小块,若是你不同意就吱一声,3,2,1,你不说,我就当你同意了,嘿嘿”随即便取走一块蛋糕,大快朵颐起来,不一会儿就吃了个干净。之后的几天,皮卡丘便靠着这些蛋糕度日,偶尔还顺手拿了点苏打饼干,和他最爱的咖啡粉。午夜时分,皮卡丘又靠着往常的经验,蹑手蹑脚的靠近仓库,翻身而入,发现仓库旁的一个小隔间有一块蛋糕摆放着,就走了过去,拿起享用。“一口咬下去,发现味道不对劲,一股浓郁的臭气在口腔弥漫开来。”“噗”“该死的!我是喝醉了吗?为什么这蛋糕臭的像沼气池一样?”这时仓库的灯光突然打开,皮卡丘发出一声惊呼,便想溜走。可惜的是,身体并不听使唤,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给抓了起来,缓缓飞向施展法术的席勒。“混蛋!快放我下来!别拿你那脏手碰我!你是怎么回事?!你怎么能抓住我的?快放开我!!!”……#安利名场面##在美漫当心灵导师的日子#
显示更多“你才是跳蚤,姜梦熊是跳蚤,重玄遵是跳蚤,你全家都是跳蚤……”跳蚤...跳蚤...跳蚤...这两个字在十四耳朵边绵延不绝,气得她想跳起来指着王夷吾鼻子骂,“你TMD才是跳蚤!”十四确实跳了,可她没跳起来,准确说她的身体动都没动。精致活泼的房间里,镂空的窗户用温玉琉璃虚掩着,梳妆镜落了些灰,台面上只有块银锦绣帕、神木梳、青色星发带,一点女孩子的胭脂水粉都没有,似乎这该是个男人的房间。可窗幔外层是粉粉的薄纱,用银钩挂起,里面一层还是粉色的暗纹帘,垂在两边。床边坐着一个胖子,顶两个人粗,他一双肥手轻轻地捧着一只玉手,细柔纤长、青筋隐隐。许是这只手看起来太脆弱了,胖少年只敢捧着,像捧着传国玉玺一样。他很想摸一摸,可怕一只手不周全,愣是没敢动,好半天才慢慢地弯腰,侧着脸虚虚地蹭了蹭。“十四,你快醒来吧,我一个人怕...”少年竭力忍着哽咽,可还是有哭腔露出来。想来躺着的姑娘是他生活的支撑,一朝受损,天都塌了一半。女孩盖着乌冬羽织成的被子,被子淡淡的金沙色,巴掌大的脸像纸一样白,因在病中,还有些干枯。眼睛闭着,时不时轻眨,眉头紧皱,好像下一秒就要醒过来。十四努力跳起来想给王夷吾一巴掌,“小胖子是我的小胖子,是你能骂的?”好几次都动不了,好像被强者束缚住一样。十四终于安生下来,最近的记忆是王夷吾打了自己一拳,就陷入黑暗,可能是死了吧。不知道小胖子怎么样?四面都是混沌,无事可做,十四允许自己短暂地放纵一下。初见阿胜才四岁,他被重玄遵的几个跟班推倒在地上,胖乎乎的脸上一片落寞,“你爹是叛徒,你是叛徒的儿子”,“都怪你爹,不然我爹还活得好好的”,“扫把星,滚远点”……她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想的,只是心里有点酸,“他什么都没做错,那些人凭什么欺负她?”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跑到那小胖子前面,一手拿着扫把,一手举着块大石头,气冲云霄地说:“你们走开,不然我开打了!”确实开打了,不过是她和小胖子一起被打。还是他找管家要来伤药,两个人换着涂了。她回忆到这儿,才明白,喜欢可以很快,一眼、一念、一回首,就能辗转不忘,心如鼓擂、手如电击。那个下午,她开始心疼,开始喜欢,也开始守护。但爱却是慢的,在自己穿上负岳甲,在一起被欺负一起欺负人,一起练剑一起修行,一起外出一起回家,一起喝酒一起品茶……在那么多的日夜里,她的喜欢温火慢炖,佐以时间,每一分喜欢都有了岁月的沉淀,每一次漏刻嘀嗒都带着欢欣雀跃。不知在哪一天,她才意识到她爱他,喜欢是喜欢他的好,爱是爱他的全部。十四陷入回忆,很想对那个小胖子说:“你好哇,重玄胜~”“你好聪明啊,你是世上顶聪明的人,我真喜欢你~”“你的小眼睛滴溜溜转,也太有魅力了吧~”“我想要每天都在你身边保护你呀~”“我真是天下最幸福的人,每天都能看见你~”“你不要害怕呀,我永远都和你在一起~”
显示更多其实喜欢这本书的理由,在之前的书评里已经讲述过一次了(见文章末附图),这次呢,聊点其他的好了。我一开始是因为有人说长生不老和真是富二代书评区活动奖励挺好,薅羊毛党的自觉让我无聊过来瞅瞅,结果惊奇的发现长生不老的作者居然是夏花。说真的,作者名字长归长,还是挺能给人留下印象的,至少我一下子想起来,嘿,这不是那个什么南喵喵喵喵喵的作者吗,之前放盗版补订书架的时候怎么忘记他了,哎,不对呀,他之前应该不是起点的吧。毕竟这个作者完全没有断章的坏习惯,实际上,每一章都感觉可以算是一个小结局,某一天想起来接着读,想不起来就静静躺在书架里,闲适而安逸。其实世事纷扰,那些故事早已记不得,只记得这个作者真的是男频写言情的一股清流,女角色写的非常好非常心动。至于再刷一遍?算了,补订还愿就好了,就让感觉继续在回忆里美好吧。毕竟之前二刷别的盗版补订的书,发现自己已经变了,长大也好,变老也罢……像什么文笔女角色什么的都是夏花基本操作,不再赘述了,毕竟是当年让我真心以为一生一世一双人结果硬生生后宫贼难受还不舍得弃书的作者。这人啊,真的是,说起来如果作者真的不写后宫,我可能也会难受,胃疼。还是详细说一下主角吧。其实我个人觉得主角是蛮有人性的,不过似乎很多书友都觉得主角很冰冷的样子,作者似乎也在对对对,懒得区分作者是正话还是反话了。正话?呵,夏花那个糟老头子,他懂什么刘长安。刘长安是不在意他人看法的,他只是遵从自己的意愿,让自己觉得开心。这种人生观其实蛮让人羡慕的,我其实好多次告诉自己日子是自己过的,别人怎么看你又不影响自己怎么过。可惜,说起来简单,别人的认同与否确实还是会影响我们这些凡人的。那么,真的看见有人可以如此随心所欲不逾矩,我也只余下羡慕和祝福了。这种生活态度真的是不与俗人同,这当然可以视为冷漠,不过我更喜欢描述为曲高和寡。又比如和苏眉,一刀两断就是一刀两断,可以理解,但绝不原谅,不会因为以前的缠绵而心软,藕断丝连。这种原则感同样是我殷羡的地方,坚守原则同样是说起来理所当然做起来困难重重的事情,当然也总会有人觉得这样不近人情,但是这却是get我的点,原则,就是原则啊。我眼里,这么做是正确的,哪怕会显得天真而不现实,但是网文,本来不就是编制梦的地方吗。刘长安,积极入世,却又显得疏离,浊世风云变幻,他以明眸洞察,他始终在做人,做一个自尊自爱的人,始终生机勃勃笑看发展,始终热爱生命热爱美丽――这就是我眼中的刘长安。我为什么看这本书?看文笔,看繁星密布的诗词歌赋,看流淌了五千年的芬芳;看女性角色描写,看她们巧笑嫣然,娇嗔痴缠,妖娆妩媚,天真活泼;看作者,因为之前的书写,那些旧书,也是作者的名片,让我一边笑骂一边继续观看;看主角,我喜欢这种性格的主角,虽不能至,而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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