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骨暖婚,老婆抗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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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非常精彩,而且题材很新颖,我刚开始会担心反复的重复调酒情节会不会失去新鲜感,但事实证明作者的剧情设计克服了这点。
显示更多我叫刘长安,长生不老。从和三叶虫共生时的零碎片段里,我发觉到了自我。那是无数个有名或无名的生灵的集合体,我陪伴着我脚下的这颗星球走过了四十六亿年,看着它吞吐熵流,如今它已行将就木,我却仍旧长生不老。很多年前,我还在一群人类当中生活的时候,为了过正常而平顺的日子,常常给自己安一个名字。有了名字也就有了设定,有了设定就可以扮演一个角色,人类会唱大戏,戏里一板一眼,繁华而有序,较之人类这种会自我毁灭的物种而言,实近道也。道是什么我不大清楚也不大关心,这一点我和那些未及发育出思考能力便死去的蜉蝣们颇有共通之处。这些年来也只有人类对这个世界最本质的规律产生了庞大而多余的好奇,他们发问,他们探索,他们死去。我最怀念的角色是一个叫刘长安的少年人,会讲骚话,会做菜,会温和地处理矛盾,会和安暖一起走在夕阳下,和安暖。安暖是刘长安想要共处一生的人,但却没能共处一生。所谓人力有穷,而即使我已经抵达进化的彼岸,似乎也没能从一个“人”字中逃脱。后来的研究告诉我,也许我的进化是和我所处的文明挂钩的,也对,毕竟长生不老,是要朝气蓬勃地生长,需要一个昂扬进取的文明环境,而非满目疮痍老气横秋。我们的故事我忘得差不多了,但那时的一切都似乎刚刚好。残存的感觉好像昨天翻出来的一卷书,“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不偏不倚,中正平和。安暖走到了她所能承受的生命的极限,而我的能力也恰止于此,她吃了两块小点心,在躺椅上晒太阳,最后温柔地看了我一眼,便离开了。那一瞬间我恍恍有种要变老的错觉。老去到底是什么呢?丧失前进的热情与力量,任由生活将所有愿望抹杀殆尽?在无可奈何之间的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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