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绝色萌妃:腹黑殿下狂宠妻
读者评论 共31条
《虚假的扮演法则》如果在“小七”的指导下,“黎星”选择了从头扮演“偷盗者”。一种不适用于正文的IF线扮演法则,为无能作者的胡编滥造,经不起推敲,因为阿蒙掌控着“偷盗者”高序列特性,基本是不可能达到序列三以上的。“偷盗者”:“偷窃”本身就是目的,而非单纯的手段,习惯它。他人的可以成为“我”的,现阶段的占有,仍是为了更好地满足自我。道德?被偷东西的人肯定不介意打死你,优先放下那种东西。(这条请划掉)“诈骗师”:想让他人相信你,关键在于去捕捉他们的幻想,只要适当引导,就能让他们沉溺于自己幻想中的真实,即使这里只有谎言。真实与谎言并不是对照,而是孪生兄弟,想要包装好自己的目的,两者缺一不可。信任并非必要,只要对方在关键点上套进你的圈套,其余一切无关紧要,你的对手也会对你的“弱点”深信不疑。“解密学者”:观察、联想与推导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情,让它们融于本能,找出击破真相、达成目标的关键点。通常来讲,没有万全的案件和犯罪,以此类推,感到没有漏洞的时候,就引导对方露出隐藏的漏洞。学会筛选所有浮于表面的信息,精于谎言者,是时候精于拆解谎言了。“盗火人”:什么都可以被偷窃,自然也包括非凡力量,“你的就是我的”。窃取别人的非凡能力,依然是“占有”的演化,但是想熟练使用,则代表你得去了解。只有知道规则的边缘在哪,才能更好地打破规则。“窃梦家”:“偷窃”往概念化的基础转变,即使只是别人头脑里的东西,也可以握到自己手里。想法、梦境与记忆,只是作为理解他人的跳板,方便更顺势的欺诈与偷盗。窃梦家面前无隐私,赞美你的分享精神,即使你是被迫的“寄生者”:这当然跟我为人人无关,但却是人人为我——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我”。拆分宿主与“自我”的关系,宿主的一切绝对不能跟自身划等号,主导权永远得在自己手里。“欺瞒导师”:欺诈的演化与进阶,现在,规则本身也成为了欺诈的对象,想象力才会成为限制欺诈的边界。成为真正的欺诈大师——即使所有人都亲眼所见,也会对你瞒天过海的假象深信不疑。你可以欺骗所有人,是的,包括自己,让自己也成为完美欺诈的一环吧。“命运木马”:没有什么是不能窃取的,去追寻更易于窃取命运的手段。窃取、占有、取代,将这个过程放在命运身上,获得它的主导权。摆脱命运的束缚,隐瞒命运的观测,尽可能扩展自身的可能性,直到命运也抓不住自己。“时之虫”:时间的漏洞被展现在眼前,追上它,穿透它,进一步逾越时间的禁锢。偷窃走的时间或其他,都可以属于自己,确立自己的所有权。不再被规则所束缚,这就是“我”的规则。(写了快一千字,然而与正文毫无干系,有些作者不干正事就是这样的,乐并挨揍)
显示更多中秋节过去了,不知道大家拍月亮了没?(`)好想看看大家拍的月亮。●▽●好吧,我先放出自己拍的月亮啦!()希望能收获大家的月亮。(_)
显示更多
发表你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