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改变东西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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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幅身体,还配被称为英雄吗?如果我不够强,那我怎么去保护这个世界,重复了无数遍,催眠了内心,我杀害了第一个无辜者,吸收了他身体里面的源,当晚,蜷缩在床上的我,像一条还未成型的蛆虫。星耀英雄徽章对现在的我而言不过是我那肮脏灵魂外的洁白外套,包裹着我日渐黑暗丶污浊的内心,二十年前,每当我剥夺了别人的生命,在夜深时,我会死死的劝导自己,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诸如此类的道理,十年前,我闭上眼不再看见那些仿佛围绕在我身边的怨灵,而今天,刚刚杀死一船蔚蓝战士的我,毫无波澜,当自私开始习惯,当一切肮脏于我而言不过是浮云,我啊,终究丢掉了人性,想要苟活在世间,当一条不死的狗。Ne出现在船头的那一刻,一股对我而言前所未有吸引力从他身上传出,那是我梦寐以求的生命,我莫名的相信,只要我能吸收他身上的源能我就能在这世间多活很久很久,可我很清楚,现在的我,在ne的面前如此弱小,他仿佛是一汪无底的黑湖,平静,毫无波澜,却散发着能让我从骨子里颤抖的气息。他得到了“他”的传承,在这一刻,我甚至没有任何犹豫,甚至他都未开口说话,我便跪了下去,既然我无法与他抗争,那我便想成为他的狗,只祈求者他偶尔能施舍点“骨头”给我,战斗,怎么可能,我这副瘠弱的身体怎么可能和他对抗,我颤抖着低下头,像他表示了臣服,ne,他甚至都没有一丝诧异,仿佛我这星耀英雄的臣服与他而言不过是路边的狗像他低下了头。他无视了我,从我身边路过,径直的走向远处。我想了想,在这个要用源能既生命去战斗的级别,我觉得阿方斯他压根就不会和ne战斗,以他的心态,只要能活下去,我觉得他不会吝啬自己的尊严,毕竟,自从他为了苟活开始肆意剥夺别人的生命的时候,所谓的尊严,人格,这类一切与人有关的,他应该都能放弃。。
显示更多读了20章,主角不虐不装,金手指比较合理。总的来说写的不错。说真的,写文章但凭良心,良心就是作者跟读者的羁绊。如果说一时数据不好就抛弃粉丝当太监,那跟一派掌门随意抛弃弟子有何区别?支持一个小盟,希望作者有始有终,行百里者半九十,加油!
显示更多你们都看不了吗?我手机上能看,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之前,前面几张缺少了,不过应该不影响整本书。你们试试书架删除,然后重新搜索加入。看看能不能看?
显示更多我正在参与起点【票选网文神级名场面】活动,我投稿的名场面原文如下,快来和我一起讨论吧!我真的只会打野:【厂长我是你粉丝!】515书粉节-名场面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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