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两万我成了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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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看的浮仙令一时惊为天人熬夜几晚看完,发现烂尾挺失望的偶然在起点翻到了作者新书很高兴第一次在起点订阅,从昨晚看到现在看到最新章投了月票,一些打赏对作者更新没有什么要求更的慢——小事断更——小事太监——大事!!!只要你还在写,我就愿意等全订会有的,推荐票会有的,月票和打赏可能只是很偶尔,但也希望作者圆我心中对于许笛笙季月年的一个梦
显示更多作者提到了万历财政和矿税问题,那就不得不推荐方兴老师的论文《矿税银两、正额税课与晚明财政》里面有很多的详细论述和具体数据,应该有助于作者的剧情设计。摘抄一些如下:通过统计万历二十五年至三十四年各项商业税,林枫指出,这一时段每年征收商业税约200万两,除去其中原有的通过税60万两、营业税20万两及湖广长江遗税溢出的6万两,实际所增商业税为110余万两,再加上30万两左右的矿税,共140余万两,与本文估计的124.1万两矿税银两/正额税课岁额较为接近。需要说明的是,矿监税使征收的矿税银两,以及转化为地方官府征收的正额税课,无论是本文估算的每年124.1万两,还是林枫统计的140余万两,或是南炳文估计的180余万两,都是根据现有文献推算而来。由于数据不完整,可能导致某些环节的计算不精确,但并不妨碍对矿税银两/正额税课的大体估算。上述推算得出的矿税银两/正额税课,既可以视为皇室及宦官衙门对城镇工商业者的掠夺,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万历中后期城镇工商业者相对能够承受的新增税收额度,对以增收工商税为契机的明代税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在后张居正时代,明朝中央财政持续赤字,所拖欠的主要是军饷。皇室的无节制用度和万历三大征,使明朝财政雪上加霜。从万历六年开始,先是特例、后为常规,皇室每年从太仓挪借20万两买办银,都是有借无还。至万历三十二年,皇室26年间共从太仓挪借520万两,皆为边饷银。万历二十九年,为置办太子及诸王册立、大婚所需珠宝等物,费银共250万两。由于不属额定开支,太仓无法支付,只好启动储备金太仆寺马价银。万历三十五年八月,太仆寺少卿李思孝上疏,称隆庆朝及万历前期,太仆寺所积马价银有1000余万两,万历三大征所需费用向太仆寺借支753万两,筹措边饷借支150万两,太子及诸王册立、大婚借支70余万两,均有借无还。自万历十八年到三十五年,户部、礼部、工部等共向太仆寺借银1058万两,作为总储备金的太仆寺马价银仅剩27万两。万历三十二年,边饷应发372万两,实发仅184万两,拖欠188万两,内官却催交次年20万两买办银。大学士沈一贯述及与户部尚书赵世卿面对外欠边饷、内催买办、“太仓如洗”的现状,只有“相对涕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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