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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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本书啊。我喜欢的角色很多!比如安暖,不过我打不过长安哥,不敢喜欢,不敢做舔狗,不敢做备胎,连千斤顶都不敢!没看见今天“大反派”开个玩笑长安哥都准备变身哥斯拉了嘛?RBQ!比如白茴,不过白茴是长安哥的小奶猫,天天粘着长安哥,估计如果我喜欢的话我也只能做个舔狗!但是舔狗一无所有……比如……好了,开始正文,我最喜欢周咚咚这个鱼唇的孩子!理由如下:1、她有长安哥这么厉害的后盾!长安哥又有女朋友了,还是个爱吃醋的女朋友,虽然长安哥本质是个“兽”,但是不至于对这么小的小孩下手是吧?!长安哥?2、她很能吃,爱吃的女孩多半可爱!还有一多半可怕!不过结合本书,咚咚应该属于前者。3、她很愚蠢,我喜欢天真活泼的女孩!76章有说:(后面文字为复制,可以忽略)蠢这个字是形声字,字从春从双虫,“虫”在汉语里有“动物种类”的意思,双虫便代指所有动物,人为裸虫,鸟为羽虫,蛇为鳞虫,虎为毛虫,龟为甲虫,“蠢”原本就是指的春天里动物们锣鼓喧天,鞭炮齐鸣,闹腾不止的情形...可以解释为活泼。周咚咚是小朋友,小朋友和小动物类似,所以称呼周咚咚为“愚蠢的小朋友”,其实不是说她智力有问题,而是夸奖她。毕竟“愚”字本义为“不谙熟人情世故”,与“天真”同义,说周咚咚是“愚蠢的小朋友”,其实是夸赞她是“天真活泼的小朋友”。以上:我最喜欢长安哥,啊,不!是周咚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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