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侍的无限之旅

作者: 明月申
👥 484 读者
⏱️ 已完结
科幻末日
变成死侍是什么体验? 《釜山行》,丧尸:求求你,别特么哔哔了,我们自己跳火车; 《人类清除计划》,扫荡者:那个话痨又来了!大家快跑啊! 《昆池岩》,鬼:哥,我们鬼也要面子啊,您在这哇啦哇啦说个不停,咱好不容易营造的氛围都没了; 《哥斯拉2怪兽之王》,哥总&所有泰坦巨兽:我们一群说不过他一个,哥几个都自尊心受挫要回去继续冬眠了,这个穿红色制服的什么时候死什么时候叫我们; 《杀戮都市:O》,冈八郎:我错了求你别说话了,我把我的装备全给你够不够; 《金刚:骷髅岛》,金刚:他是个善良的人,他教会了我骂人。 《阿甘正传》,福瑞斯特・甘:他是个很好的人,贯穿了我的一生。 《复仇者联盟3》,灭霸:既然死亡选择了你,那么就请你和半个宇宙一起消失。 本书又名《变成死侍是什么体验》《在犯贱的路上渐行渐远》《能力越大越没责任》 PS:漫威宇宙以电影为主,漫画为辅,其他世界以电影为主~ PS:垃圾话没有死侍原版那么骚,主打反英雄~ PS:关键词:反英雄、嘴炮、骚话、嘴遁、诸天、无限流 PS:已有百万字完本,更品、人品保证。

读者评论 共14条

书友20230614131223513
2025年03月02日

喜欢看弹壳的书,无聊时轮流刷李杜、王博、秦时鸥。心里会觉得快乐、去压、平静。至于有些书友认为剧情不够严肃,有些水等等,那有什么关系。我们看的有不是严肃传统文学。最后提个建议,收尾的时候别太刻意、太突然,无论是非洲领主、重回小渔村、捡宝王,都有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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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术
2018年06月02日

张家兄弟很有华山二老风范,以后重要配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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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子川
2021年05月31日

袁华为什么要拯救?他又不是混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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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洛克
2021年11月01日

伊斯之伟大种族(GreatRaceofYith)是克苏鲁神话中的一类生物,它们是自宇宙而来的星际种族,能够跨越时间投射意识,并借此与其他生物交换躯体。在遥远过去的某个时候,伟大种族的意识跨越星际而来,与地球上的一种圆锥形生物交换了躯体,并在原始的地球上建立了繁荣的文明。居住在地球上的伟大种族最终被一种称为飞天水螅(FlyingPolyp)的外星种族所毁灭,但它们通过将自己的意识投射到未来的一种昆虫种族体内而得以幸存下来。这一种族有朝一日将继人类之后统治地球。而在更为遥远的未来,当地球快要毁灭的时候,它们又再度转移至水星的一种球茎植物上。伟大种族便是如此这般,在时间长河中永恒地行进着。伊斯之伟大种族(GreatRaceofYith)是克苏鲁神话中的一类生物,初登场于洛夫克拉夫特于1934年发表的短篇小说《超越时间之影》(TheShadowOutofTime)中。根据《纳克特抄本》和《埃尔特顿陶片》上的记载[1],距今四亿八千万年前,伊斯一族跨越了银河宇宙,从已经毁灭、被称为伊斯的世界来到了地球。他们将整个种族的意识与地球上的原生种族进行意识交换,得到了在地球上行动的肉体。而伊斯一族在到来地球之前所使用的肉体形象,则已不可考。这一被“伟大种族”选为寄生肉体,高约10英尺的圆锥状生物,生存在相当于今日澳洲大陆的位置。他们利用身体底部黏着层构造的缩张运动前进,感觉器官则是生长在圆锥顶部四根长肢的末端。其中两根长肢末端生有巨爪,个体之间便是利用这爪子相互碰撞摩擦,籍此进行对话沟通,也可以操作它们制作的机械;第三根肉肢末端附有一个漏斗状的附属器官,第四根则连接到一个共有三只眼睛,直径约两英尺的球体。这一造型便是伟大种族最广为人知的形象。这些生物不进行有性生殖,而是用聚集在身体底端的种子或孢子来繁育后代。这些种子只能在水中发育,因此它们会用很浅的大号水箱来培养年幼的个体。不过,由于它们的生命周期很长——通常有四到五千年——所以它们通常只会抚养很少量的后代。有明显缺陷的个体一经发现就会被迅速地处理掉。由于缺少触觉与痛觉,所以它们只能利用可视的症状来分辨疾病与将死的迹象。它们会举行庄严的葬礼来焚化死亡的个体。之前也提到过,偶尔会有某个敏锐的心智会将自己投射向未来,逃脱死亡的命运;但这类事情并不多见。一旦发生,伟大种族会尽可能善待这个从未来送来的精神,直到它最终死在这个陌生的皮囊里。在地球上,经过约两亿年的繁荣后,约五千万年前,被其一度封印的飞天水螅从地下都市中逃脱,并摧毁了伟大种族的文明,但在此之前,它们已经以未来的知识预知了此事,从中生代末期便开始进行整族迁徙的准备。他们举族意识转移到人类灭亡后约两万年的地球,寄生于当时的统治种族、一种顽强的鞘翅类生物身上。而在更为遥远的未来,当地球快要毁灭的时候,它们又再度转移至水星的一种球茎植物上。伊斯之伟大种族便是如此这般,在时间长河中永恒地行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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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一十一行
2024年07月18日

看一本书就像吃一道菜,喜欢吃辣的来个麻婆豆腐,辣子鸡丁,又或者其它什么,但是这道菜最根本的味道一定不是辣,辣只是点缀在菜最表面的味道。豆腐和鸡肉才是菜的根本味道,葱姜蒜盐油糖,五花八门的调味料搭配,火候手法摆盘,百家争鸣的厨师技艺,这些偶尔被食客忽略的东西,才是菜是否好吃的根由。这书如果非要归类,我觉得不能用干草粮草仙草之流,也不是什么大作、神作,用邪作来比喻最恰当不过。各种低俗的、烂俗的,甚至令人作呕的东西,一并被堆积在它们该在的地方,地狱里即使人间最低的道德底线,也成了佛光普照的圣贤。这是一道必须感受过社会鞭挞才能吃出味道的菜,是必须让身与神分离才能笑出来的幽默,是淋着雨的人看着大雪纷飞,是将盛放的昙花嘲笑凋谢,是“我”走在这里,“心”走在那里。歌以咏志,诗以传情,文字的本来意义就不是取乐的,不能夹带点东西,还写什么书,不过是码字工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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