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局离婚巨星前妻也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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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消息刚出来的时候,我还在和一个姐姐追忆我的第一本墨文,图1是我2014年随意加购的闭眼,谁知一眼就爱上了,从此悬爱在我心里生根发芽。(PS:上个月刚看完剧版闭眼,好好看!)开头两章,明明是普普通通的文字,拼凑在一起,看着我就很安心,很奇妙(不是煽情),这是只有老墨才能带给我的感受,有种只要老墨还在开文,我的青春就没有结束的感觉。很开心,又可以和熟悉的大家一起在书友圈猜凶手,虽然大家互相都不认识,但是心里有种老友的感觉,谁懂啊,眼熟我ID,我是小鲍!!!!言归正文,我现在很激动地写书评,男主陈浦,女主李轻鹞,开头的描述我就已经有画面了救命,高大忧郁“糙”刑警,和清冷俏丽的高材生女主,大家知道我在期待什么!!超级无敌期待后面的剧情,期待出版哈哈哈哈哈!
显示更多【加更活动】注:ooc致歉,文笔粗陋,参杂一些个人理解。追更时间线拉的很长,若部分细节有误,烦请指正。于路宇而言,不讨喜大概已经是他与生俱来的命数了。无论境遇如何,他似乎都难以让人满意。日常同人相处时的际遇,连人均水平都到不了,更毋论同那些社交天才比了。倘若他有好友的话,他那些凄凄惨惨戚戚的天降横祸,也许会成为友人每日同情1/1的来源。可惜他没有。至少以前没有。尽管他本人经过口口相传愈发传奇,或者说离奇。旁人于他,要么避之不及,要么瞅两眼就又干架。但无论怎么说他好歹也在院长阿姨的好心关照下度过了人生的前十七年,数的过来的成就之一就包括练就了干架干得过别人的本事。十七年,已经足够他学会微笑,留起刘海,掩住眉眼,尽力收敛藏不住的锋芒。因为这锋芒从来没遇到过能不被它伤到,也不会伤到它的人。因为做不到讨旁人的喜欢,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想办法活成了一道存在感成谜的影子。然而,即便作为影子,在许多人浅薄且固执的认知里,依旧是冷峻且不近人情的。在他逐渐习惯孤独,也逐渐厌倦了去合群后,路宇以为自己也许就要这样过一辈子了,独自一个人,也能活得好好的嘛。他这样告诉自己,可是,连他自己也从未注意过何时自己又在注视窗外爬山虎绿叶间隐映的晴日与笑语,也未曾注意过何时收回的视线。直到某一天睁开双眼,他发觉摆在眼前的有一好一坏两个消息,就像眼前一银(红)一黑两个正在互殴的巨人一样明晰。好消息是,这样一眼便能望到尽头的日子不用过一辈子了。坏消息……一觉醒来,十七年的努力付之东流。啧,还摊上一只不懂得欣赏芒果棒冰的没品位的家伙。开玩笑的……我很高兴。路宇想,我很高兴。除却摊上不懂得欣赏芒果又小气鬼幼稚连骂人都没其他词汇的混蛋外,他还遇到了一群傻不愣登的光啊。(时间赶的有点紧,路宇和人间体们的片段来不及写了,先放一点这个,一些个人脑补,献丑了)
显示更多前提:全世界最有资格说是刘长安的“老朋友”的人意外与他叙旧了。(挺长,这里已经6000字上下,但估计可能破万,请耐心阅读,若是觉着值得一看的话,请给点赞评论吧。)正文: 我叫任斯,是个乞丐。 噢……对不起,请让我重来一次。 我叫任斯,曾经是个乞丐。 关于“曾经”这一点嘛,如果你有关注些相关报纸或是新闻,那么看到我的脸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了。 那个中了一千四百万彩票的乞丐就是我了。 唉,可能是在地上躺太久安逸惯了,我领奖的时候甚至连口罩都没有戴,害得我后面还处理了很多麻烦事……算了算了,先前的事情不说也罢。 拿到钱交了税,我拖着满是钱的蛇皮袋,先是在个地摊上买了套新衣服一个发圈,去那种按小时记钱的小酒店洗了个澡……真的,就洗了个澡剃了剃胡子。 衣服和人都干净了,懒得剪的及肩头发也用发圈马尾糊弄过去了,我这才去了间看上去床铺舒适的大酒店开了房,好好地在柔软的床上面睡了一觉。真是久违了啊,有顶有床有吃喝的日子。 第二天去办了银行卡,下午找了间店铺买了几套衣服,以我的喜好,自然都是休闲宽松闲适些的。然后去了一趟超市,买了个装东西双肩背包和一堆吃的,搞得自己看上去像是个旅客一样。 我就开始琢磨要在哪里租个便宜些的房子了,一直住酒店不用打扫房间方便归方便了,但开销上面肯定比自己租房要贵得多。天上好不容易掉了一笔富贵给我,我总得省着点用,软床这种东西一碰就上瘾啊。 很快,我找到了一个可以租房子的地方,房主是一个名字叫作刘长安的高中生。虽然这条信息是蛮久以前的,但胜在价格不是很贵,而且那个地方从窗口远远望着就感觉有点福兆庇护的意味。 明天早点就去刘长安那里看一看吧,要是租得到房就可以回来把酒店房间给退了。 趁着运势正好,搞不好就租到了呢? ………… …… … 又是一天的早晨。 刘长安从床上醒来,翻下床穿上了拖鞋,走到阳台边看着那棵熟悉的梧桐树。不知为什么,从背影上看过去今天的他莫名有些奇怪。 实际上,他自己也觉得有些奇怪了。周围的一切都察觉不到异常,像是往常一样,但为什么总有着有些怪异呢?虽然不解,但对于这些无从下手玄而又玄的东西,很显然吃早餐这件事情对于刘长安来说更有吸引力。 今天起得早了些,想来周咚咚和周书玲两个人应该都还没起床,刘长安想着自己做些新口味的早餐试试。 但这天色未免也太早了点,连大亮都还没有呢……洗漱一下,刘长安下了楼。既然睡不着也就没必要强求,出去一趟顺便遛一遛陆斯恩。 回来有时间,再做早餐吧。 陆斯恩本来好像似乎也许是在睡觉,不过就在刘长安刚一靠过去摸了摸狗头后便醒了过来,迷糊地动了两下后就开始“唵、唵、唵”像是个超跑发动机一样短促地叫着,还舔了刘长安的手一下。 刘长安看了自己的手一眼,用牵引绳带好陆斯恩,牵着她从狗屋里走出来。陆斯恩似乎也意识到了这是要带她去遛弯的意思,很配合地跟在刘长安身后。 同以前一样,刘长安一直保持着恰好的速度领着陆斯恩在前面跑着,这样的速度可以让陆斯恩消耗消耗体力,但也不会太过,正好是让陆斯恩遛完一圈回去之后还剩一点体力的程度。毕竟等一下还要让陆斯恩带愚蠢的小孩上学呢。 刘长安想着。 他一手牵着陆斯恩的绳,在江边跑步散心。早晨时候的江边还是有风的,跑步的时候风吹在身上很是舒服。早晨起床时候的那种不适心的感觉,也在跑步吹风赏街之中慢慢地淡了。 围着江边跑了一会儿,算着应该是差不多了,刘长安牵着陆斯恩就开始往回走,就在远远地看见小区门口的时候,那种奇怪的感觉却又再次糊上了刘长安的心头……很难去言说具体是什么……但就是一种类似直觉的东西。 今天,似乎和往常,不一样。 且越往小区里走着,那种异样感觉就变得越来越强烈。刘长安狐疑地蹲下来打量了下陆斯恩,她并没有什么不同,看上去也像是平常一样,也就意味着陆斯恩并没有感受到刘长安的那种“直觉”。 这甚至让刘长安微微有些怀疑,难道是自己的身体出现了什么不寻常的状况? 直到刘长安看见那棵楼下的梧桐树,他一拍脑门,充满无奈无语的神情浮现在脸上。他现在倒是知道发生了什么了。 愚蠢的小孩周咚咚背对着刘长安,坐在一张小桌子前面,看动作和桌上的东西就知道她又进入了吃东西时候的固有结界。而在周咚咚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刘长安从未见过的男人。 周围少有见到的男士低马尾,随意闲适的衣服风格,脸上时而是慵懒,时而却又是因几点小物件小东西起了兴趣的神情。他的一张脸并不算是特别出彩的颜,但与他本人的感觉十分融洽。——刘长安并没有见过这张脸,但并不妨碍他认出这家伙究竟是谁。 距上次见过分别,已不知是多久,却怎想会是如今再见? 少有的,刘长安微楞着看着坐在周咚咚对面的那个男人,而男人似乎也意识到了刘长安的视线,从逗弄桌面上的小虫中抬起头来,与刘长安对视到的那一刻,很明显那男人也楞了一下。 刘长安牵着陆斯恩走了过去,坐在了小桌子边,周咚咚依旧在认真地吃着好吃的,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刘长安哥哥已经回来了。刘长安看了一眼,周咚咚正在吃着一个超大份的三文治,光闻到味道就知道这是个甜夹心。 “好久不见,这次我叫任斯,你呢?”任斯抬起头来笑着看了刘长安一眼,弯下身子勾勾手示意陆斯恩过去。本应当作为护卫犬的陆斯恩居然对陌生人毫无咬心,甚至还乖巧地跟上前爬了下来,随意让任斯摸狗头。 要知道,上次陆斯恩可是有着扑上前把某个男人直接给咬进医院里了的经历,虽然那个男的活该就是了。 不过,既然是任斯这家伙,刘长安自然也就觉得不奇怪了。之前的疑惑也自然解除了,那种不对劲的感觉只是多了一些特别的慵意和安适。这也是明明觉得不对,却也不让人起警惕疑心的缘故了。 这像是先前刘长安说过的那样,他自己就像是祥瑞,让这附近的老头老太们都不怎么会生病,生病也很快好。而任斯这个和刘长安认识已久的人,自然也有类似的效果。 “啊,长安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这时候,周咚咚刚刚好把手里的三明治给吃完了,手上嘴边都沾满了甜味的馅,一脸惊讶地看着“突然间”就出现在自己身边的长安哥哥。 “我早就到了,你在吃东西没发现。” “是这样吗……”周咚咚又开始怀疑起自己,只不过她也被这样说了好多次了,自己早就已经不在意了。她努力想了想,好像还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没有说的样子。周咚咚到处张望了一下,看到坐在自己对面任斯用手指指了指他自己,这才想起来。 “对了!长安哥哥!这个人是来租房子的,但是你不在就说在这里等你,好像说叫任……任、认识!” “是任斯啦。” “认识。” 任斯笑了笑,又从他放在身边的双肩包里取出了一个小面包,像是喂小动物一样把小面包递给满眼发光的周咚咚,顺带着摸了摸咚头。 “不过话说回来,这次你的名字居然是刘长安啊。‘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已经有了长生,自是要求个安定?” “‘逝者如斯夫’,时间如同那滔滔江水川流不息,而有一人好似川上之人,又好似那川流,任时光流逝沧海桑田而不变?” 任斯笑着说道,而刘长安却少有地兴致满满,模仿着任斯的语气那样说道。 “如入深山,流水潺潺,绵林翠蔓,号刘长安?” “慵勤诗词,庭院多植,卧床赏池,任时如斯?” 两人对视着,像是同步的机器人一般四字四字同时说出,互相夸耀的打油诗各十六字就在闲扯之中随口说出。虽然说平平无奇,但至少押韵,比外边那些不明所以甚至韵脚都没弄清楚就自认写诗天下一流的家伙好上许多。 周咚咚拿起小面包,还没有咬进嘴里,眼睛直盯着长安哥哥和这个新来的认识哥哥,听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她呆呆地看了两秒,就一口咬上了小面包。 “那么说来,房东啊,房子还有伐?” “没了,连杂物间都被占了。” 任斯指了指身后的楼,而刘长安则是一眼看向了被上官澹澹和她的宝贝棺材占住了的杂物间,里面还有自己曾经的电视机。 “不过,如果想要吃个早餐的话还是能有的。” 周咚咚又是刚好吃完了小面包,回过头来用惊讶的小眼神看了她的长安哥哥一眼。平时可都见不到长安哥哥这幅样子,还会主动邀请陌生人来吃早餐,这个认识哥哥是哪里来的啊? “好啊,我也还没吃早餐呢。” “早餐妈妈今天做了鸡蛋姐姐最喜欢的肉包子哦,认识哥哥也要一起吃吗?” “是任斯哟。” “认识。” “任斯。“ “认识。” “r、èn、任。整体认读音节sī。任斯。” “r、r、闰狮?” “真是个愚蠢的小孩。” 在任斯和周咚咚还在拗着这个名字怎么读,刘长安在一边就来了一句。 “我机智勇敢!” 周咚咚一副我能够说“认识认识认识认识”说个五百次的架势喊了一句,看得任斯又忍不住摸了摸咚头,说道:“走吧,带我和这个机智勇敢的小孩上楼吃点早餐。” “看吧!就连认识哥哥都说了机智勇敢!” 周咚咚得意地说道。 任斯看了周咚咚一眼,刘长安看了周咚咚一眼,两人又对视了一眼,随后一齐看着周咚咚说道:“你真是个愚蠢的小孩。” “我机智勇敢!” ………… 当刘长安领着周咚咚和任斯上楼围坐在桌边之后,周书玲刚好端着热腾腾的一盘大包子从厨房走出来,看到任斯的时候很明显愣了一下,才把盘子放到了桌面上,转过看着刘长安问道:“这位是……” “我朋友,任斯。” 刘长安轻描淡写地这么说道,可这在周书玲的脑子里就犹如听到楼下钱大爷说书上长肉包子一样的轰了一声,惊讶的神情在一瞬间充斥了整张脸。 任斯一看到这神情就明白了,眼神在刘长安脸上扫来扫去,坏笑浮上了嘴角,说道:“不行啊,长安,这么说来你岂不是没什么朋友?这不是太孤僻了嘛。来,让我这个你唯一的挚友给你一个拥抱——” 任斯张开双手……好吧,在他张开双手之前,一颗头已经被刘长安上下左右四下锤击,锤得整个人都晕乎乎得爬在桌面上。 “我也问下……这位是……” 该说毅力可嘉吗,即使受到了足以让普通人脑震荡的攻击,任斯还能爬在桌面上断断续续地把话给说完。 “愚蠢的小孩的愚蠢的妈妈。” “你好……咚咚锵(咚咚妈)……” “……” 此时此刻,周书玲心里只是在感慨果然奇怪的人都会有些奇怪的朋友,能和刘长安当朋友的肯定也不是什么非凡之辈(省油的灯)。 不过,既然是刘长安的朋友,那么也肯定不是坏人。 “任斯是吧,来尝尝我的手艺吧,在店里都可以卖的‘周妈妈牌大肉包’。”“谢谢……”迷迷糊糊之中任斯就接过了一个肉包子塞进嘴里,即使脑子晕乎乎得也妨碍不了他吃东西。毕竟吃可是人生中最长久的乐趣之一。 “很好吃啊……” “好吃那就多吃两个,刘长安都没有带过朋友来家里玩过,以后来的话我还可以给你做肉包子吃。”得到了夸奖心里自然喜滋滋的,而且这人还是刘长安的朋友,更是让周书玲毫无压力地把任斯当作了熟人来看待。 “今天也有肉包包吃啊。”上官澹澹这时候刚好也上了楼,就算有天大的事情她也不会错过有肉包子的时候,今天也不例外。 “鸡蛋姐姐,这个给你!” “嗯。” 上官澹澹接过周咚咚递过来的装着肉包子的碗,吃了这么多次饭了,她依旧还是没有自己盛饭的觉悟,好在周咚咚并不在意。周咚咚只在意吃的究竟是好吃呢?还是好好吃呢?还是特别好吃呢? 上官澹澹刚拿起肉包子想要咬上第一口,才发现桌上还有一个不认识的人,惊讶的神色不是一闪而过,而是在她的眼神里兜兜转转。看了任斯一会儿,感觉着没有什么坏事,上官澹澹才开始小口小口地吃起肉包子。 “这是上官澹澹?” “嗯。” 任斯左手拿着一个肉包子咬了一口,有些模糊不清地看着上官澹澹和刘长安问道。 这下子又让上官澹澹惊讶了一下,甚至在她慢慢嚼完了嘴里的东西之后,还开口向着这个陌生人问道:“你认识我?” 其实,认识上官澹澹并没有什么稀奇的。最近上官澹澹都有在花园里活跃,常常会被人看到认识到,可周围的老头老太们称呼她都是“蛋蛋”或者“鸡蛋”……而任斯则像是对“上官澹澹”这个名字一清二楚一样。 “认识啊。”任斯露出了一副捉弄人的神情,笑了一下还补充上了一句:“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可出名着呢。” 这更让上官澹澹震惊了。 “别扯了,安静吃饭。” 任斯两句话说得上官澹澹脸上是双重震惊,刘长安也用手肘怼了怼任斯,示意他这家伙别到处乱说话。 不过说来,除了这三人,其他两个人有怎么可能从中想到更多的东西呢? 只当是他开个玩笑而已。(未完待续,请调节好时间顺序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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