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斗破:纳兰嫣然是我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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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看完了前面的一百章,简单讲述一下个人的观后感:本书的优点:1、作者对于历史和神话的功底很不错,一些推敲的东西也很合逻辑。2、将历史与神话结合,这个题材写得好的话有封神的可能。缺点:1、人物塑造太差,尤其是主角,看了百章之后对主角的印象非常的浅薄,还不如一个出场就便当的卡德摩斯更让人印象深刻。感觉这更像是群像文啊?主角就是个剧情推动工具人是吧2、主角的人物性格设定不明确,要么走王道路线改造世界,要么随波逐流融入世界,但我还是没搞明白主角到底是想干嘛?最大的败笔就在于主角的设定是一个现代穿越者,而现代人与神话时代三观不合,总是拎不清自己的定位,总喜欢自以为是的指手画脚,招惹各种麻烦,却又手高脚低能力不足,金手指不够给力的话很容易就嘎掉了,金手指过于给力就又变成龙傲天式的爽文了,这其中的力道很难把握。3、主角性格确实不讨喜,拎不清自己的定位,开后宫就开后宫嘛,自私就自私呗,有什么大不了的。喜欢人家却又畏手畏脚,唯唯诺诺,妹子主动入怀有装起了一副清高的模样,简直就是个渣男,伪君子,不主动,不负责,不拒绝是吧!4、剧情推动过于生硬,逻辑en……缺乏一种顺理成章的感觉,更像是为了推动剧情而推动剧情……总结一下:作者更适合去写论文,小说剧情建议走争霸天下的路线,感情戏简直是让人脑瓜疼,建议尽量简化,少写一点……以上是个人的评论,并非可以找茬,望悉知……
显示更多存了两天,又看完了,唉,真不够看啊!谈谈这段时间看书的想法,看到前几章任重入股市开挂疯狂吸金总感觉挂开的有点大了,毕竟这快钱来的实在有点太多了,并且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就显得很空泛,不过最新荒人部落的出现就又让我看见了一个新的转折,刚好任重有钱,部落有人,接下来是不是就要开始拉人入伙,组建大部队了?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继续努力。手欠的我总忍不住很快看完,然后追更续命,火火快点更啊!正想把你关进小黑屋去码字,写不完不许出来!当然,有兄弟如果也有这样的意愿的话我还是精神上支持你去这样干的!为了我们美好的更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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