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错开始的职业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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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骨文里,龙字有几十种写法。最早记录龙的书是《易经》,有“飞龙在天”“龙跃于渊”的记载许慎《说文解字》说:“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汉书·五行志下之上》:“惠帝二年(公元前193年)正月癸酉旦,有两龙见于兰陵廷东里温陵井中,至乙亥夜去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沫水》:“县有铜山,又有利慈渚。晋太始九年(273年),黄龙二见于利慈池。县令董玄之率吏民观之,以白刺史王睿,睿表上之,晋朝改护龙县也。”旧唐书·宪宗本纪下》:“元和七年六月丁亥朔,舒州桐城梅天坡内,有黄白二龙,自坡中乘风雷跃起,高二百尺,行六里,入浮塘陂。”《元史·顺帝记》中记载的龙:“又长庆寺有龙绕槐树飞去,树皮皆剥”。南宋绍兴三十二年(西元1162年),太白湖边发现一条龙,巨鳞长须,腹白背青,背上有鳍,头上耸起高高的双角,在几里之外都能闻到腥味。当地群众用席子遮盖它的身体,官府还派人亲自祭祀。一夜雷雨过后,龙消失了。它卧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沟。明代郎瑛《七修类稿》记载:明代成化末年,广东新会县海滩上坠落一条龙,被渔民活活打死。此龙约一人高,身长数十丈,酷似画中龙,只有腹部呈红色。据《临安府志》记载,崇祯四年(西元1631年)云南石屏县东南的异龙湖中发现巨龙,「须爪鳞甲毕露,大数围,长数十丈」龙山和异龙湖中出现龙,可能不止一次。不然它不会有「龙山」和「异龙湖」之称!雍正二年七月,北流飞龙见。十二月,木门海子起烟雾,有蛟龙飞出之状。五月,横州有龙起。 七年春,安定文苇塔见一龙腾空而去。 九年四月,安南有龙见于东北。六月,青浦龙见于沙滩。顺治六年十一月,仪征有四龙见于西南。 十一年,涞水县兴云寺梁上有蛇,身具五彩,十日后变为白色;六月十五日,狂风骤雨,霹雳不绝,殿中若有龙,及霁,蛇乃不见。中华从古至今此类事件的文献丶县志丶史记不知凡几,数不胜数。就说近代,营口坠龙事件万人目睹,其声似牛,当地生物,当地一个教授断定蛟属,发了报纸了,后来专家说是鲸鱼,央视纪录片有意回避。还有98年长江走蛟事件,这个不太清楚,当地人说见过。高邮龙吸水,当年有幸看过原片,天上确实是蜿蜒曲折像是龙的生物,后来央视说是三只鸟,原版食品全部下架或者404
显示更多哇哦,晚上睡不着,看了一下评论区,真的是热闹啊我也瞎聊几句!第一呢:这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严肃的历史文,所以各位史学大佬别太较真,我一开始就想把这本书写的欢乐一些,不想苦大仇深,也不想中二热血,主打的就是个欢乐,当然这种欢乐不会跳出基本的历史框架。第二呢:历史并不冰冷,它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组成的,是人呢,就有趋利避害的天性,比如评论里指责最多的,说赵福金夺权太儿戏,夺权嘛,不该腥风血雨,刀光剑影吗?带个泼韩五,买通个神棍郭京,就把事办了??但是你一旦进入那个历史瞬间,用常人的思维去考虑,却又变得非常合理:宋徽宗不惜装瘫痪,痛哭流泣的想要禅位跑路,他已经完全不想当这个皇帝了,太子赵桓哭晕了三次也不愿意继位,只想跟着老爹一起跑路,这个皇帝谁爱当谁当,反正自己不当。手握兵权的童贯之流呢,根本不在意谁在开封城当皇帝,他们只要跟宋徽宗逃离了开封,随时能另立朝廷,在开封的那位,就是替死鬼而已。至于李纲等人,此时最大的需求是保住开封百姓,保住大宋江山,而不是选择向某个人尽忠,别忘了忽悠宋徽宗禅让的,正是李纲。所以此时赵福金的出现,完美的解决了所有人的痛点,对宋徽宗来说,皇位甩出去了,对太子来说,终于有人背锅了,对童贯之流来说,终于可以跟宋徽宗跑路了!所以等宋徽宗的禅位诏书出现时,李纲等人虽有疑惑,但也并不反对,因为还是姓赵的天下,还是大宋的国!这个时候,跑路派满足了,守城派呢,这个时候是质疑赵福金的合法性,直接内斗吗?不能吧,十日后金军围城了,这个时候内斗,那可是亡国的罪人啊!至于皇室宗亲,先不说大宋皇室全部吉祥物的事实,哪怕他们有点权利,这时候谁愿意要这个皇位?你猜他们在跟着宋徽宗跑路和留下当皇帝之间,选哪个?所以,这个历史节点夺权不叫夺权,是给大宋朝廷的所有派系送福利啊!退一万步,就算守城派二笔了,非要质疑赵福金的合法性,煽动内乱,你猜还在龙德宫,觉得自己女儿太贴心的宋徽宗会怎么说:老子心甘情愿禅让的,你们逼逼啥!所以各位,你能再给我说出一条赵福金夺权不会成功的理由吗?哦,忘了骑墙派李邦彦之流!他们…emmm你懂骑墙吗?以后再讨论赵福金夺权儿不儿戏的问题,就在这里讨论吧。至于一些喷的毫无逻辑的,比如什么女子不能上殿啊,宋朝女性地位低下啊之类太过小白的,我就不多解释了,不想看史书,去看看《梦华录》电视剧也行啊!还有拿程朱理学的说事的,我写的是1126年的事,朱熹现在连个受精卵都不是呢,扯点别的吧!最后的最后,那个叫雨不云的作者兄弟,你书都70万字了,有喷我的时间,多更几章好不好?虽然咱成绩不好,但是咱也不能放弃努力啊!百万成神,相信自己!别在我这里浪费时间了!hetui!
显示更多清晨,天刚蒙蒙发亮,一束阳光照射在阿瓦隆王国王立律法大学的屋顶,校园的僻静处已经有三三两两的学生们在读书。101宿舍中伊琳正在梳妆打扮,因为今天她和她的朋友们要去鹈鹕酒吧。“爱玛,你和哈伊娜说了去鹈鹕酒吧的事了吗?”“说了,但是她不同意。”“你没有把我们去做什么告诉她吧,我可不想她直接告诉学部,梅格学部长会杀了我们的!”“不会的,我们只是买些强效化妆品,但以后还是不能邀请哈伊娜了,你们也知道她的性格,虽然不会主动告发我们,但也会和我们绝交的。”“说的不错,哈伊娜怎么有这么早出去学习了?”“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她不仅要学通识课,还有七门专业课,一门比一门难,听说她还报了什么应用翡翠宝石学、葡萄酒酿造应用管理、麻醉学这些一点也不搭边的选修课,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是呀,但哈伊娜真是让人羡慕呀,不仅剑术天赋出类拔萃,而且还这么努力,我听说不仅有我们的师兄给她写情书,不少新来的学弟也是她的忠实拥蹙。”“和哈伊娜住在同一宿舍,真是压力好大呀,听说学校下个学年准备让哈伊娜当学生会主席,是真的吗?”“是真的,我舅舅告诉我的,学校已经准备发通知了,上一届的学生会主席就是传奇侦探夏洛克,他可是我们学校的传奇呀!”“不说了,我们还是不要和哈伊娜这样的天之骄子做比较了。准备好了吗?咱们出发吧。”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正在学校训练馆练习剑术的哈伊娜望向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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