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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基因时代的崩溃已经过去万载,人类慢慢忘记了基因时代,忘记了那些虚伪的众神,也忘了他。人类在这片废墟中重新建立了城市,也重新建立了文明,在漫长的岁月中,人类自生产生了进化,就这样,四大基础职业诞生了。制卡师,封存万物,以卡御敌,一卡出,人寂灭。召唤师,召唤生灵,以量取胜,一人,就是一个军团。元素师,沟通世界的精灵,掌握自然的力量,用天地之力,碾压眼前的所有敌人。能量战士,强化肉身,坚不可摧,一人战万军,天地不可灭。就这样,新的时代开始了。人们在这四个基础职业上,又研究出了其他职业和一些隐藏职业,新的时代塑造新的英雄,你,是否就是下一个英雄。欢迎来到——制卡时代“切,制卡师协会就会搞这些东西,什么制卡时代,还不是虚假宣传”陆鸣看着手中的宣传广告,又看了看不远处的制卡师协会,摇了摇头,把广告塞入了垃圾桶。“小白最近喜欢上吃大猪蹄子,等会回去给她买点,看我对她多好,老江也不知道多打点钱过来,玩都快穷的吃不起饭了”陆鸣边走边想,如何从老江那边坑来更多的钱贴补家用。“老板,来俩个大猪蹄子,打包带走”这是一家百年传承的老店,当然,距离百年也就差了99年,什么鬼啊啊啊啊。这家店的老板是一个召唤师,叫零萝,是一个妹子,今年19岁,鬼知道为什么一个妹子要开这种店,零萝的父亲和她的母亲连生下七个男孩之后,终于有了零萝这一个女孩,对此,老爷子给全家做出了指示:宠。给我使劲儿宠,全家上下齐心协力一起宠,就这样,零萝从小娇生惯养,直到成年后离家出走,开了这家店。“给,你的大猪蹄子”陆鸣被这声音打断了的回忆,他接过大猪蹄子转身就走,他可不想和零萝这丫头有太多交情,毕竟七个妹控哥哥,他吃不消。“小白,我回来了,我带了你最爱吃的大猪蹄子呦”小白没有出来迎接他,只是在一旁无声的哭泣“师傅,陆颜姐姐她死了”陆鸣看着眼前的小白,这一刻,他是辣么的无助,唯一的亲人,唯一的姐姐,就这样离开了自己。猪蹄落地粘满了灰尘,陆鸣跪地仰天长啸,他哭了,他在问这贼老天,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他,为什么要讲姐姐从他身边夺走,为什么。“师傅,这是陆颜姐姐发的一条消息,您最好看一下”“陆鸣,如果你看到这条消息,说明我已经死了,这条消息会在我死后自动发送光暗双子——幽冥白羽,我终究还是没能逃过他们的刺杀,我走了,不能再继续守护你了,我走了之后,好好对待小白,我走了之后,别再皮了,没有我,你会被打死的,我走了之后,请忘了我”陆颜留(未完待续)下集预告:小白遭遇刺杀,陆鸣魔化
显示更多《侠徒幻世录》是本人创作好几年以来唯一的一部正式发布的作品,可以说是凝练了5年的思想结晶吧。小说是武侠题材,借用了南北朝这个大舞台,所以在阅读过程中不必想方设法地跟历史生搬硬套,因为我不会让你这么做的我认为读小说最重要的是要有所得,无论是感动还是快乐,所以不会给小说附加太多复杂的设定和历史背景。然后,这本小说目前一共有三卷,分别是漫漫长路,御夷事变,血与勇气之歌(我预估一共会有四卷,敬请期待),新来的读者我当然建议你们从第一卷开始读起,第一卷的内容主要是在描述主角团的成长得失,可以当作一个前传来看待吧,第二卷和第三卷内容会更多更复杂,不过新读者直接从第二卷第三卷开始看也是可以的,不会影响理解。我个人给这本小说的定义就是一个武侠寓言故事,你能够解读出任何含义,我不会给出具体答案,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安利名场面##看小说让你明白的道理有哪些#
显示更多谢谢宝贝们的支持~,因为q阅那边的推荐,所以今天就上架啦~应该是顺V,编辑没跟我说,但是我看我凌晨的更新的那一章没有收费~下午那一章应该就收费了~上架之后也请多多支持喔~大家如果有会员,去q阅看也行~因为q阅那边有延迟,所以我只能凌晨一章,然后下午一章。等走完了推荐才会考虑要不要爆更~后续我会根据大家的反馈,置顶一个爆更的目标哒~
显示更多这件事情,还要从江枫小时候说起。和许多小孩一样,江枫也喜欢玩火。不同于普通人只敢烧烧纸烧烧叶子,他是一个修炼者,普通的火焰虽然也能让他产生灼烧感,长时间灼烧也会让他受伤,但还在他的承受范围之内。于是,引火自焚成为了他最大的乐趣。当然,直接把自己引燃那是作死,最多也就烧烧头发、掌心引火这样子。随着他不断长大,他身体的其他地方也开始长出毛发。他一直认为这是长大的标志,并以此为豪。直到有一天,他认识了陆鸣。陆鸣是他的新同桌,因为是夏天,所以他只穿了一套背心短裤。那惊为天人的颜值,那雪白无暇的五肢,让他陶醉,这个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看的男人。他看了一眼自己身上卷曲不平的毛发,陷入了深深的自卑。他下定决心,自己也要变成陆鸣(那样)的男人,他想起了自己用火修理头发的场景,于是决定用火来除去身体上毛发。当火焰触及到某个部位时,他发现自己陷入其中无法自拔了。那炽热的灼烧感,那均匀的触感,那随着温度升高而逐渐沸腾的血液,那该死的热胀作用,都让他欲罢不能。他开始离不开火了。他拒绝了陆鸣的表白。虽然摩擦也能起火,但那点微弱的火焰,已经不足以满足他的要求了。他开始寻找自己的真爱了。跃过了千山万水,历尽了艰难险阻。终于,他找到了自己的归属,那是一条百倍于他火龙大小的火龙。火龙告诉他,以他的实力,忍受不住它炽热的火焰,他会死。可他并不在乎,人生得意须尽欢,如果能尽欢,死又何惧。夜,悄然而逝,火焰将夜色染的鲜红。他,最终还是死了,除了久经火烧十余年的部分,他身体的其他部位被火焰烧的连渣都不剩,临死之前,他将意识转移到了自己的能量核心上,这也是唯一没有被摧毁的部分。它,将永远留在火龙的身体里…世人不知道的是,拒绝了盛世美颜陆鸣并随后失踪于世的江枫。其实,是一位伟大的丁修。他的故事,只有你知,我知,火龙知。还望各位客官替他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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