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族之填坑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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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那一天,世界上最强的黑巫师握着世界上最强的老魔杖,却没能打败纯洁博爱的恋人。格林德沃于1945年败于所爱杖下,黑暗神话陨落。邓布利多于1945年击败所爱,最伟大的巫师。对于里格内心来说,邓布利多下手、布局、派兵打败自己的初恋,而这个初恋还导致了妹妹的死亡,无论从哪个角度,邓布利多都不该再爱他,在世人眼里邓布利多一步步走上白巫师的巅峰,对他自己而言只是眼睁睁的看着人生的失败,妹妹保不住,弟弟敌视他,恋人保不住,知己保不住,自己掩埋野心躲在学校里。邓布利多在守护着方面或许做的不错,但当里格在炼金道具对伏地魔疑似失效后,时间线回归正规。但零却突然消失,使得里格不得不来找这位第一代的黑魔王,妄图用那脑海里关于邓布利多的未来交换格林德沃的答案。里格认为,只有黑魔王才知道黑魔王。远处已经隐隐约约能看见那座记忆中模糊的高塔了——纽蒙迦德。里格心念一动,包裹住全身的黑袍便化为一层薄纱一样的黑雾,里格在天上直立起来,一步一步的,宛如下台阶一般,由那万米高空走向关押格林德沃的高塔。宛如一个高贵的公爵一般,里格优雅的踩着那些薄薄的黑雾,随着里格的接近,冰冷的空气开始变得燥热,浮空的热浪甚至让空气变得扭曲。看守纽蒙迦德的守卫也接到了那个疑似强大巫师在他们国家使用一种神奇的咒。他们看见了空中被撕裂成两半的云,也看到那些云到这就不再分裂。“看,那里有个人,他,他,梅林的胡子啊,他在天上走了下来。”“看不清啊,只能看到一身黑袍”“我也是啊,每次想要看清他的脸时他的脸就是一阵扭曲。”守卫们互相沟通,在里格里他们还有几百米的时候,纽蒙迦德空中突然燃气一丝黑色的火焰。风一吹,那火焰就犹如两道巨浪拍打在纽蒙迦德这座监狱之上,似乎在迎接某人的到来。那些守卫围住那团滔天巨焰,他们各自举起自己的魔杖,将其树在胸前。Finite!但并没有什么效果,在巨焰就要将他们吞没时,一团黑雾掀起一阵风,就所以守卫的魔杖全部圈走,然后人也直接被各自圈在风中的魔杖给昏昏倒地了。过了一会,随着里格来到了那座高塔,黑色的火焰和那些雾也化为黑袍重新出现在他身上,他拿出了身上福克斯的羽毛,双手将其拿到背后,一步一步走向那个老态龙钟的老人身边。周围全是阴冷的气息,实在无法想象,格林德沃是如何在这里呆了那么多年。里格弯下腰去,朝着格林德沃鞠了一个躬。“你好,格林德沃先生,我来自霍格沃兹”“呵呵,你身上这股味道,你应该是斯莱特林的吧,说吧,你来找我干什么?”里格并没有立即回到他,他想了好久。“格林德沃先生,我想知道,你们黑魔法里有没有让人痛失所爱的。”格林德沃盯着里格的眼睛看,突然大笑起来“哈哈哈,你也失去了你的挚爱吧,我还以为你们斯莱特林都是一群冷血的人,哈哈。”里格将黑袍转化出一根魔杖丢给了格林德沃。“想要自由嘛?”格林德沃拿起魔杖,好奇的看了看,然后开口说道,“并不想”,他挥挥手中的魔杖,里格后面的那根羽毛就飘起来了。“凤凰也会掉羽毛嘛?邓布利多”里格为了让格林德沃明白事情的前后,主动让其探索自己的脑海里的记忆。“奇怪,就算你是斯莱特林,怎么可能会那么多黑魔法,不对,你不是霍格沃兹的学生,你到底是谁?你是不是来找老魔杖的?”里格转过身去,背对着格林德沃“我就是我,里格,一个炼金术师,对不起我赌错了,我以为你看见那所谓的未来,你会出面帮助邓布利多。”里格没有在多说什么,黑袍将他高高拖起,他准备回去了。“里格,我记住你了”那幅老态龙钟的脸看了看里格,挥动手里的魔杖。果然还是出山了嘛?试试我这瓶魔药,里格在随身袋子里掏出一瓶魔药。“先生,这瓶魔药可以让你恢复到巅峰时期,但是,代价是你再也看不到邓布利多”格林德沃的手在颤抖。。。。。。。气温又一次变高了,而且是增温很快那种,蓝色的火焰萦绕这纽蒙迦德,慢慢的,蓝色的火焰掺杂着一点红........
显示更多#反叛的大魔王书评活动#从大封推上看到这本书的一周后,我终于把它读完了。意犹未尽。但当我的朋友认真对我说“你不要带着强烈的主观意识夸耀这本书,你要客观的评价然后再推荐给我”时,我突然就不知道说什么了,良久我才想到一个词:翻新。草了个蛋的,当我认真审查这本书时,我惊讶的发现,这本书的每一个人设都让我感到熟悉,无论是科学家父亲,高二少年,还是超级富家女,装逼富二代等等,我似乎都看到过,而剧情呢?神秘游戏,世界奥秘,历史真相,人类起源……我也似乎早都看过了。这分明是把过去各种老套的情节人设拿来东拼西凑,再翻新成一本新书!赵青杉你真是好算计,你以为文笔好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额等等,光文笔好也没用,好像文风也挺成熟的,对爽点的把握也很到位,气氛烘托的也不错,甚至那些过时的人设和套路,也根本没让我感觉腻烦,反而浑然不觉的陷在其中……嘶——这时我才发现,这是一本好书,一本即便我神采奕奕的一口气看完,却仍然低估了的好书。我懂了,那些被看腻了、厌烦了的剧情和人设只所以被抛弃,不是因为他们不好,而是因为很少有人能让他们看起来精彩,大部分人所写出的,只有不伦不类、幼稚可笑的情节,还有极具违和感的人格……这是我印象中第一个,赋予了他们灿烂新生的作者。这是一本好书。以上,是我对此书的评价,接下来是想表达我个人的一点谢意。……到最后我也没能说服我的朋友看这本书,他不怎么看小说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当他反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时,我又没话说了。那晚我想了一夜,就连做梦都梦到了这本书,醒来后我知道了原因,原来,成默正是我理想中的,最帅气的形象。我跟很多人一样,也有着孤单无助的童年,那个时候的我也有着弱不禁风的外表和散乱的头发……这是开头吸引我看下去的根本原因,因为主角成默他也是。然后越看我就越兴奋,因为我惊讶的发现,他跟我小时候所希望成为的几乎一模一样——冷静淡漠的性格,多智近妖的头脑,强大的内心,过人的毅力等等……在此之前我从来见过这么符合我心中形象的角色,而现在,我甚至经常把自身带入进小说内容里,那会让我有双倍的爽感……再然后,我发现我有了人生目标——用知识武装自己,哪怕以后是装逼,也要用知识去装逼!那么接下来就是……学习!也许我没有机会在同龄人都实习工作的年纪再去学校念书,但我也可以看书,看各种书,可以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也可以学习外语,或者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总之,我有了前进的动力!感谢赵青杉!感谢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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