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诸天:开局一拳打爆神王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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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不能没有诗,不能没有李白。回到大唐天宝年间,不见李太白,真是白回去了。最喜欢书中主角与李太白的相遇,两个境遇不同的人在蓝田驿相逢,一起喝酒对诗,“我跟李白一起喝过酒吹过牛逼”,这种事情说出去就很牛逼。奈何主角酒量不行,喝迷糊了,然后仿佛就处在了一种似幻似真的梦境当中,他拉来了苏东坡、辛弃疾、刘禹锡……他用华夏诗坛的牛逼人物,去跟大唐最牛逼的诗人对话,那一刻,可称得上诗歌之酣畅淋漓,那段描写可称得上本书最精妙最具巧思的地方。所以,相较于单纯的抄诗当个文抄公,我更喜欢作者这种用了心思的描写,这种描写处在一种半虚半实的状态,是一种笔力和灵感双重作用下的产物。可见,作者对这本书非不用心,非不倾注大量情绪。希望作者加油,保持创作热情。#安利名场面##满唐华彩#
显示更多凌晨五点四十,一曲激昂的HallofFame响起,宁立恒一个鲤鱼打挺跃身而起,似乎昨夜对公园开发文案的加班批改没有任何影响,毫无疲倦,两只明眸炯炯有神,利索穿衣,快步跨入卫生间洗漱一番。楼下一部24小时待命的改装宝马A4,泡泡在宁立恒靠近车子的一刻猛然睁眼,霎那间肃杀逼人,看清来人是老板后嘴角上挑,笑着开门,“老板早”“嗯,泡泡,今天不去白水别墅了,到恒萍大厦那,看看新楼怎么样了。”坐进后排看起文件的宁立恒淡然说道。“好嘞。”…………六点二十刚过,车子在大厦下停好,六点半看完文件的宁立恒挽挽衣袖,整了整领子带笑下车。偷偷压了压微微鼓起的口袋,像个做恶作剧的小孩子一样,脸上漾着纯真的笑容。“哟,是什么风把咱们大老板吹来了啊!”看见宁立恒进来,若萍萎靡的身形为之一振,略带埋怨,“你可倒好,这甩手掌柜做的真舒坦,就是可怜我这老阿姨了,本来就不小了,还天天熬夜,你是不知道,我这皮肤最近可是损伤的厉害啊。”对于女人的碎碎念,宁立恒只好歉意一笑,将手上的文件夹递过去,“看一看,有了这个,公司尽可放手发展。”“哦~”若萍翻了个白眼,接过来打开红头文案匆匆一览,顿时眉眼笑开,“有你的啊,这都能批下来!”拧下眉心,啜一口咖啡,幽怨地白一眼宁立恒,“好了,你可以出去了,我要工作了。”无奈一笑,宁立恒张了张嘴还是没把那句话说出口,摸了摸口袋里的钻戒盒子,不舍地走出办公室。九点到十一点,公司大会,在开始之前,宁立恒用挤出的时间翻看一本德语经济巨著,期间不曾饮用一滴水,他一直相信克里斯每日挤出来的八分钟在他这也一样可以。十五分钟的午饭时间,然后要赶完丽山别墅,清逸和阿康在那里做了一下午的安排,这是为了专门答谢王先生的帮忙,没有他上上下下的打点帮忙,那份文件不可能这么快批下来。晚上在一个私人会所又有长达数小时的应酬,这类应酬一向是宁立恒不喜欢却又身不由己的。不过今晚,一想到今晚要会见的几方大人物,宁立恒自心底笑出声来,今日过后,他宁立恒的名字,将不仅仅在这座城市,更会响彻整个省份,甚至半个国家都会知晓他的名字。明天开始,某愁前路无知己!…………或许是刺眼的阳光过于炫目,在这大白天宁立恒竟然分神了。推门而入,霸道的将惺忪的若萍拉入怀中,重重吻下去,“萍儿,嫁给我!”不由分说将口袋里的戒指戴着若萍中指上,拉着她于大厦落地窗前郑重向全世界宣布,“我喜欢若萍,我要娶她为妻!”不待呆愣中的若萍回神,又是紧紧抱住,重重吻下去。……………………如果我手上没有剑,我就不能保护你。如果我一直握着剑,我就无法抱紧你!如果我还是现在这副样子,我连你的未来都不能保证,别说开着滑翔机带你游玩,就是普通去景点旅游都很困难。给不了你婚姻,我不会霸占你的青春,在一起是一种缘分,我不想喜欢的你轻易流泪,美好的回忆应该留给快乐和微笑。“泡泡,走吧,别人阿康他们等太久了,去丽山别墅。”
显示更多写的确实不错(在我看来)文笔方面非常好(流畅且连贯)剧情方面有点套路化但不多(合理且带有一些神秘色彩)人物塑造很完美(每一个角色都很充实)情感方面(甜甜的恋爱)半夜拜读,不觉时逝至46章,未显毒,可读第46章可跳(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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