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攻略病娇大佬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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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欢终于去甸城了,怀着很多的目的去了,不知道她会面对什么,而且未知也是有点可怕。第一,她为自己的公事,希望能在甸城开一个大型的综合性的超市,这个理念非常好,但是不知道有没有人会摘果实,比如陆玉,这么好的项目,她绝对会想捷足先登;第二,为了谷强而来,但是不知道谷强心里有没有她,而且中间有一个谷正娟,她应该不会想闫欢和谷强在一起,她应该会是闫欢的阻力,所以也会很困难;第三,为了让闫芈能和秦少卿好聚好散,其实秦家肯定希望他们离婚的,但是我觉得想把小孩带出来很困难,除开秦少卿同意才有可能,而且陆玉不可能跟秦少卿结婚,她不会放过张函的。所以不知道闫欢去甸城能达到什么目标,非常期待后面会发生什么。
显示更多本人不建议各位从62章往后看。文娱开局写出了一个小人物“中奖”了之后的心态。都是小人物,“中奖”之后首先考虑的是个人所得,满足了个人需求才会再去想其他的。(也不用说的多么大义凛然,你中了彩票也不会全捐的)62章是一个高(潮)当一个小人物发现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甚至是拯救世界!从一个小人物升华到救世主。这一个心态的变化恰恰是最真实的,最缺少的。
显示更多做完一个喜欢看传统爽文的人,其实对新兴的克家文并不是很感冒,起点有很多套皮克家的升级打怪文乃至无敌文,但是这本书确实吸引我不间断的追到了最新章,看的时候自己也有很多想法,写出来抛砖引玉一下首先说觉得不喜欢或者不习惯的点:1.主角总是以极高的灵感触发很多负面的事件,虽然这也是计划的一部分,但是剧情的推动总是以林异作死为展开,给人的挫败感是很强的,而且大大减低了代入感,虽然在后文中能够找到自洽的原因,也容易导致早期弃书;2.可能是为了加强恐怖氛围,即便是在探索度上去以后,依然对一些初级的敌人花了很多笔墨,但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已经对这些东西无感了,然后一看主角团还是险象环生,颇有种穿着大力牛魔套和狼护卫斗智斗勇的幽默感。下面就是觉得很棒的点:1.早期对于环境和氛围的描写感觉十分到位,确实不敢下来上厕所了;2.行文流畅,读起来很丝滑;3.角色刻画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行动逻辑和故事线,没有降智硬来的感觉。最后是一些疑惑或者不成熟的想法,因为对此类小说了解不深,所以很难预测走向,单纯提出问题,看看作者大大会不会看见或者懂哥解惑:由于克系突出一个不可知不可论,但是现实中人们的思维总是朝着相反的方向去思考和认知,这让我产生一种矛盾的想法,如果可知可论,那就没什么害怕的,如果完全不能认知,那写来写去也是梦呓,也许初期会因新鲜觉得有意思,但也会很快厌倦,不知道作者准备怎么去把关,是像道诡异仙一样变笨开摆,还是像闺蜜支柱一样牺牲自我。总而言之,我对本书非常看好和期待,月票和推荐都交了,思考的时候对标的也是上述两本爆火的神作,希望作者再接再厉,祝大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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