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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久悬海外,断贡百载,天朝治国以仁德王道,不曾追责。然日本国侵琉球、欺天使,故天子移六师而征之,以为膺惩。】战事已定,惩戒略施。故中华皇帝陛下特简拔大顺钦差、对日谈判之全权大臣、敕封鹰娑伯刘钰;日本国国王命从一位、关白左大臣一条兼香;日本国武家之征夷大将军令圣堂大学头、儒庙世袭祭祀官林信充;日本国武家征夷大将军下属老中、从四位下、右京大夫、上野高崎藩藩主松平辉贞。彼此校阅条约,认明均属妥实无阙。会同议定各条款,开列于下。第一款:日本国废除《定五十条》的一切内容。日本国之武士,从琉球国之姑米岛、马齿岛撤回。归还琉球国之喜界岛、德之岛、奄美大岛、冲永良部岛和与论岛。中华朝廷派遣勘定人员跟随,划定疆界。琉球国之大小事务,日本国日后不得干涉。并应拆除日本国于琉球设置之神社。第二款:日本国归还前明万历三十七年掠夺琉球之八山珍宝,合计作价三百万两库平银。至此百三十一年,以三厘利计,合计本息共计三亿零五百四十九万五千七百六十九两八钱八厘。其中利息是否免除,应视中华天子与琉球国共议之结果。中华大皇帝代藩属琉球偿还泰兴十三年大火后,重建首里城时,问日本国萨摩藩借走的木料两千根,折合银价三万两。第三款:日本国归还自前明万历三十七年始,天朝回赐琉球之贡品,合计作价二百万两。此作价不含利息。第四款:日本国之萨摩藩藩主,需前往琉球首里城,于琉球国宗庙前跪拜悔罪。其中鞍马费用,由中华承担,所乘舰船,亦由天朝支派。中华礼政府应遣派官员随行、见证。第五款:为示惩戒,亦使日本国不行侵凌之事,为践行夫子之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之大义。特割取对马岛、隐歧岛予琉球国。以报前明万历三十七年割喜界岛、德之岛、奄美大岛、冲永良部岛、与论岛一百三十一年之怨。共二百六十二年以为期。第六款:虾夷岛民朝贡中华,进献海象牙、海象皮等物为贡,请求内附。中华天子允之。日本国转封松前藩于他处,以海峡为界。中日双方于条约签订一年内,勘定虾夷界。第七款:中华膺惩出兵,耗费军费,皆由日本国支付,合计库平银五百万两。第八款:暂不计利息,日本国合计赔偿中华与琉球国库平银一千万两。减去偿还萨摩藩为琉球国提供的木料三万两,合计九百九十七万两库平银。其中四百万两,应于条约签订与批准互换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运抵长崎,离岸交割后,一切运输风险与日本无关。剩余五百九十七万两,分四次还清,自交付首款之后算起,第一年偿还150万两,以此类推,于第五年偿还完毕。若逾期不还,未偿之款项,则以月利五厘加息。日本国自有国情体制,中华特许,由各藩按照石告分摊偿还。若各藩又不偿还者,中华有权力出兵讨要,出兵军费由不偿还之藩赔偿。第九款:鉴日本国之请求,为使日本国民可用中华之物,中华天子特许日本国开放商埠关口,开展贸易,互通有无。为方便商贾存放货物,日本国以检地之石高作价,租借土地于中华。允中华商人在此修筑房屋、出入不禁、售卖货物。租借之地,当于长崎、米子、土佐、神户、仙台,合计五处选定。除不得占据日本国城外,其余均可自选,以长宽十里为定,检地石高为租金,每年支付。租借期为二百年,期间若中华不欲继续承租,需支付其余年份之租金;二百年期限之内,日本国不得索取归还。第十款:中华商贾携带之货物,需遵守中日双方之约定,禁止违禁、禁止携带天主教相关书籍。具体违禁物品,见附表一。第十一款:中华商贾携带之货物,需以值百抽六之税费缴纳于日本国。缴纳印花之后,日本国不得对此货物征收任何形式的税款、厘金等。沿途亦不得阻拦。日本国可以允许货物免税。第十二款:日本国之下关海峡、纪淡海峡,中华船只皆可通行。日本国不得设置炮台,长府藩、小仓藩原有之炮台,应在签约交换当日予以拆除。鉴于炮台拆除之海警,若有第三方船只强闯,中国之海军将有义务将其驱逐离开。第十三款:中国之舰船,不得擅自进入江户湾。若擅入,日本国有权击沉。第十四款:中日双方应约束百姓渔民商贾,若在非开埠之处登陆,皆可驱离、擒获。若为海寇袭扰者,皆可击沉。中华尊重日本国之锁国制度,任何擅自离开日本前往中国的日本国民,将予以趋离送回。日本国应约束本国国民,勿使有海寇侵扰中华海岸之乱。第十五款:古云:三皇不同俗、五帝不同教。中华尊重日本国之公武制度,不因此而干涉。第十六款:中华商贾,不得私自与诸藩进行贸易。第十七款:中华之商贾,可购买武士佩刀之身份,以便贸易中因身份而起争执。第十八款:若遇风浪,中华船只可以在日本除江户之外的港口停留避风,但不可以在五处商埠之外售卖货物。第十九款:日本国为保明认真实行约内所订各款,听允中华军队暂占守长州藩之萩城。长府藩之下关当为中立区,双发均可驻军一千,以便换约。又,待第一次赔款偿付,中华则允诺撤出萩城。第二十款: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中国将释放所有被俘的日本国俘虏——心慕中华、主动投靠的不在此列。第二十一款:中国将赔付因战火波及的京都百姓房舍,每户赔付库银八两,合计库银八万两。此款项,于换约后一月之内交付。第二十二款:日本国应善待百姓,应答允中华皇子于鸟取藩所答应的百姓一揆之条件;日本国应督促长州藩履行减贡三成之信约。第二十四款:赔款以库银为准,若赔黄金,金价以之前三年大阪之金银均价为准。见附表二。第二十五款:日本国不得未经中华之允许,与中华帝国之藩属进行贸易。第二十六款:日本国不得擅自称华。如西川如见之《华夷通商录》、新井白石之《琉球国事略》等有以日本自号为华者,皆应禁绝。第二十七款:本约批准草签日起,当约束士兵休战;待互换日起,双方停战。第二十八款:自本约奉中华大皇帝陛下及日本国国王、日本国幕府将军批准之后,定于大顺泰兴廿一年四月十七日、即日本国元文五年四月十七日、亦即庚申年四月十七日,于日本国长府藩下关町之接引寺换约。本条约一式两份,检验无误之前看过一本小说里的天朝与日本的马关条约
显示更多己经10个小时没看我是救主,谱写史诗了,现在浑身上下不自在,心里空荡荡的,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感觉身上有好多蚂蚁在爬,浑身不自在,心里痒痒得慌,已经出现戒断反应了。更新!我要更新!更新!你们现在聊什么我根本不在乎我也不感兴趣,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要,只想要时间飞逝,脑子里全是我是救主,谱写史诗,走路是我是救主,谱写史诗,喝水是我是救主,谱写史诗,躺下也是我是救主,谱写史诗,无时不刻都在想,我快要受不了了
显示更多#赤心巡天#楚国“理想化”改革的幻想时刻道历三九二八年,即楚国赤凤二十九年,楚愍帝熊稷全面推动新政改制,定新政约书《天楚圣朝约民书》,其核心九字“削世家,断荫庇,斩世袭。”意图自此以后楚国无举荐、无荫庇、无承袭。《楚书》载曰“赤凤改制”。赤凤改制是在淮国公左嚣主动交出兵权后,自上而下推动的,目的是打破自楚开国以来皇权与门阀共治、世家姻娅相联、士族世代承袭官位的治国乱象,这也是河谷之战后南楚人心浮动,从而急于变革开拓的殷望。然楚愍帝熊稷志大才疏,奢望以一纸约文便教人心臣服、坐享天成,最终酿成三公乱政、世家附逆的南域沸腾局面。祸乱之始在赤凤三十年,有“天子门生”上书极谏“排抑世家,不使预在六师;削平私军,不教持于非公”,结果激起了四师赤撄、恶面、神罪、虎炤的暴动,导致了军中近三千将士无令出营,克期会集,尽都是士族子弟,在郢城喧谤盈路,几乎屠害那“天子门生”上下,三位国公并斗家老太君不得不出面调停,收捕聚众头领等十三人斩之,余下不复惩治,并且大赦以安之心,时人谓之曰楚之将乱矣。这四师向来是由左、伍、斗、屈三族子弟宿卫获得出仕资格的,但在一心改制的熊稷看来,这些世家子弟虽多是英锐进取,也得以经明行修,胜任本职,少有尸位者,但是门阀与皇权终究还是不可并行不悖。而且诸世家家学渊博,士族子弟学在家族,皇族法门又不可授外任教,故而此辈大多不肯入国学进官考,所得所修也几乎俱都来自本族,在这等人心中,国家是谁之国家?效命为家还是为国?皆很难说。楚愍帝为熊氏社稷计,即便他们是资质通明也好,治事达练也罢,都得罢黜。随着赤凤新制的进行,六师的世家将士以及各家私军都感到了巨大落差,自开国以来,世家皆设私兵,楚国也以此为本抵御西秦中景,如河谷一役的核心便是项家私军。军中本是号称“国之肺腑”的贵族子弟立功升迁的好去处,维持着浓厚的尚武传统。然而随楚国朝廷转向“天子门生”,世家子弟的仕途不复原本,升迁无望,部分旁支远庶甚至沦落到了役同厮养的地步。而此时方是赤凤三十一年,新制改革不过两年,楚国各方便出现了深刻裂痕。故而司马衡评之:“往在前制,武质而治安;新政以来,文华而政乱。”随之爆发的就是三公之乱与诸世家逆叛。在熊稷角芜祭天时,除左氏淮国公外,几乎所有世家门阀尽皆倒戈愍帝,翼戴福王熊定夫,即后世楚元帝。他们在此时分裂国势,晦神器而取,又趁诸葛义先命垂老朽,景之宋淮、秦之王西诩掩其目、塞其耳时,夺章华台之柄。进而布告南楚曰:“佞臣诸葛者,虚行法政,上欺天地,下惑朝野,擢朋党于逆乱之中,伐异见在忠良之内,至于堂上无恤典刑、无考臧否、无明黜陟,实使奸竖专制,隳乱纲纪,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犹复包藏祸心,窥窃神器。欺今帝以背弃万方,不尊太祖古制,海内咸称赤凤乱政、楚祚将尽。西境旧庄,启明新政,妄动根基,以至吏贪将弱,民不聊生,法令弛乱,盗贼滋炽。此殷鉴未远,何如蹈覆其辙?而今肆动国体,糜法废政,岂有国之功勋世裔,不受荫庇,不得祖功,贱如白身厮养之役,弃似敝履尘蠹之地,犹如此也,设朝臣如家奴,视国制为空文,此何薄功勋贤臣之子孙?此何逆太祖先帝之顾命?然帝家皇胤焉能享天成之伟业,坐臣等宗祖辟拓之霸图,此何异掩目捕雀,塞耳盗钟!此何安天下文武群臣之忠忱!今群雄沸腾,邻敌环伺,诸葛尔贼仍欲以无功、无名、无察忠奸之儿尸居有司,岂不知设官分职,唯才是务;选贤任能,忠义为先!公等楚爵周亲,太祖义言犹在耳,吾等忠干岂忘心,而今内乱外逼,国已糜烂,然人心犹系之,应驾勤王之车,无废祖君之命,归昔日南域崇贤弘正之治术,则民藉以安;得雪同天之耻,谢远近之怨,然后更择宗亲以承宝祚。”而后诸公世家与熊稷裂上下国土,瓜分豆剖,划地而治,一时之间,天下俱震!时人称“帝与公,共楚域”。
显示更多感觉在这一本书中,还是不要让主角去东方了,最好是下一本书写。而且就算是下一本写,也不要按照主角目前的形象写,毕竟跟其他神话的神不同,我们华夏神话的神,本质上都是我们的人文祖宗,都曾达成人们难以想象的伟业,跟西方神不同,没法黑。这种个人英雄主义的主角,让他在希腊神话称霸还行,让他去华夏神话搞个人英雄主义,贬纸其他祖宗的话,这样会很毒的。毕竟无论是哪一种华夏神话,都非常深入人心,而且都是那种众志成城、人定胜天的那种思想
显示更多【活动周期】09月29日至09月30日【参与方式】回帖即可参与,参与后为《国民法医》投出月票即可根据规则获得奖励【标票】120张月票【单张月票奖励】300点币【发奖说明】活动结束后3内,系统会根据回帖后在活动期间投出月票数自动发放,先投先得~~【活动说明】大概会在10点左右看,看我那个时候起床了没有。千万记得先回复再投票,还有满120票之后就没奖励了。活动结束后奖励自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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