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吞噬,我爆杀万界主角

作者: 我爱吃面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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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重生2015准备炒房,你跟我说这是吞噬星空大涅槃? 还好末世降临时李泰觉醒了金手指【次元图鉴】,只要战胜图鉴里刷新的镜像,就可掉落对方任意能力与宝物。 四十多年后,高考失意的罗峰觉醒精神念力,成功加入世界政府,修炼地球第一强者李泰创造的剑法,在天下第一武道会中夺取七龙珠,成为战神宫五老星之一,迎娶徐欣,走上人生巅峰!

读者评论 共85条

黑暗小法师
2023年05月25日

开局两个场面写的很好,抓鬼也很形象,最后一句回扣了题目,首投了,希望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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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88888
2019年12月24日

天下父母都是从小担心到大的,小时候担心她吃不好睡不好,长大担心她嫁得好不好?幸不幸福?就像思宇她父母一样担心,还好嫁给景文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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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蕉夜潇潇
2019年07月26日

欲撕月票心不忍,待扔推荐一场空。忽闻更新惊坐起,复问左右疑梦中。仰天叩月月不语,俯首询风风匆匆。恰是蕉姐葵水至,月票推荐入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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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没有夜晚
2018年06月19日

现在这里成立‘全部都收党’我要看看有多少人想入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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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星
2023年11月12日

越靠近那间宅子,少女就越是紧张。神京的繁华和喧闹都被隔开,只剩下逐渐缩短的距离。她下意识地抚上腰间的剑,让内心平静下来,接着又忍不住嘲笑自己。这是拜访故人,又不是临战厮杀。自己到底在害怕什么呢?就像她一直相信的那样,少年如今已是名动天下的剑手,与琉璃剑主的姻缘亦是一段佳话。要见如此人物,当然会紧张。他们已经阔别数年,彼此不知道有了多少变化,年少时的情谊也未必不会变成无话可说的陌生与尴尬。久别后重逢,自然会情怯。少女知道,这并不是真正的答案。当她终于来到神京,又有了访友的闲暇,一些被理智,被艰苦的修行,被时光与经历深埋的情感,就开始无视主人的意愿复苏,像春天的野草努力推开压住它们的石头。当年在观鹭台,姓隋的老人说她能明辨外物,归束自己的情感和冲动,以所见所知来规划自己的行动。所以在得知少年身边的人是明绮天后,她仔细考量自己的天赋、翠羽的底蕴、少年的前途,最终还是选择将那一丝情愫压在心底。她以为那是放下的勇气,其实只是一次仓皇地逃跑。她没能真的放下,也没有真的输掉。面对琉璃剑主的声名与传说,面对云琅山的尊崇地位,面对,想象里的明绮天,少女失了剑。伸出的手停在门前,迟迟没有敲下。“怎么老是想这些儿女情长的事情,简直像个没长大的小姑娘”。少女摇摇头,手却不自觉地再一次握紧了剑柄。真羡慕那个木楞的家伙,在山野小县里长大,什么也不懂,所以遇到明绮天这种故事里的人物,也能够淡然处之。可少女又分明知道,即使少年一开始就知道明绮天,他的态度也不会有什么变化。用力握着剑柄,没来由的,少女突然想起了少年曾对她说过的一句话,“多练练黄翡翠吧,你天赋很好的。”黄翡翠。她已经很久没有练过黄翡翠了。这些年,在天山,在修剑院,她学到了很多更高深的剑法。人人都知道,李缥青的剑既沉重又锋锐,宛如鹰隼。只有极少数熟悉过去那个李缥青的人会觉得,她的剑少了一份轻灵。被石头压住的翠鸟如何轻灵?是了,她是翠羽剑门的传人,是衣岚山中的翠鸟,是自然的精灵,怎么能被俗世的虚名和功利缚住。她需要问的,从来都只是自己的内心!呵,这么简单的道理,自己怎么到今天才想明白?手刚碰到门扉,门却自己开了。看到门口的少女,裴液愣了一瞬,接着便是抑制不住的喜悦:“你怎么来神京了?!快进来,快进来!绮天和小栖(备注:李栖)早上出门了,一会儿就回来,她俩看到你肯定也很惊喜。”少女移步进屋,却没有依主人的招待坐下。“好久不见了,陪我演一演剑吧?”裴液一愣,又笑起来,准备回屋取剑。少女拦住他:“就用这个吧。”少女递过来的指上剑并不新,但看得出受到了精心保存。正是当年分别前,裴液送她的那一把。手指翻飞。尽管已经有所准备,少女的剑还是在一开始,就让裴液稍稍吃了一惊。翠羽剑门的少掌门李缥青,绝不是什么满脑袋浪漫幻想的小女生。尽管她的成就常常被同乡的少年盖住,以至于显得有些黯淡,但她同样是凭三尺青锋,闯过无数血腥与绝境的剑客。裴液不得不认真了些。随着比斗的进行,少女的剑招逐渐开始发生变化,变得愈发灵动,却又有些生涩。乍一看是黄翡翠,但黄翡翠不过是灵境之剑,哪得如斯精妙?这分明是少女自己的剑!终于,在某一剑后,少女的剑仿佛扎破了一层看不见的膜,传来了浓烈的情感。将心绪、信念、情感、体悟等一切融入剑中,是意剑的标志。能做到这一步,意味着天下又多了一个登堂入室的剑术大家。不过正在斗剑的两人,显然都没心思在意这种事。意剑牵情。少女这些年所有的纠结、忍耐、后悔、苦涩、思念,此刻都随着剑招毫无保留地宣泄而出。这是剑手间的交流,比言语更直指本心。斗剑结束,裴液微笑地看着少女,等她开口。少女伸出手:“我是翠羽剑门的李缥青。”少年点头回答:“我知道。”少女展颜一笑,耀眼得仿佛阳光下翠鸟的羽毛:“那你知道我喜欢你吗?”越写越觉得一坨大便。结尾抄了七十二编《天行战记》中很喜欢的一段。我叫胭脂。我知道。那你知道我喜欢你吗。可惜七十二写出来甜得让人扭成蛆,我写出来就尬得抠脚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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