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王殿下的小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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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爸爸,昨天晚上夜很静,有满天星光!”少年试探着向前方切土豆丁的中年男子说着。中年男子头也不抬,嗯了一声“我想学画画!爸爸,用笔画出心中的星空才是活着的意义”少年见父亲只是敷衍自己,就扔下手里切菜的刀,朝父亲说道。少年的父亲把手里的土豆丁扔到锅里然后回应到:“我亲爱的孩子,我尊重你的选择与爱好,可是你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画家的,在你成为画家前你首先要有活下去的能力,而且厨师一样是艺术家”“好吧,好吧。”少年嘟囔着:“这根本是两码事。等我赚够了法郎,我一定去画画。”后来,20多岁的阿方斯真的成了一个不错的法餐厨师,可惜的是,还没等实现梦想就应征入伍。二,老实说法兰西一开始对那个什么超级武装计划并不是很在意,蔚蓝要求提供最强壮的士兵时,给一部分新兵,一部分老兵。老兵里连三十几岁的人都有。蔚蓝没办法,只能从中选年轻的,强壮的实验。直到蔚蓝的第一代装置成功,死亡率很高,不过不重要,有成功的例子就够了。如果有一队超级武装组成的队伍,在战场上就是决定全局的力量。法兰西转变了态度,不过与此同时,蔚蓝也转变了态度,超级武装是应对那些外星生命,不是人类内战的!蔚蓝开始摆脱依附的状态,这时候第二代装置初步成功,临时找不到穿戴装置的士兵,只能拿第一代剩下的超龄士兵穿戴。30多岁的阿方斯穿戴失败了,不过他的厨艺真的很好,就把他留在蔚蓝当一名厨师长。厨师长阿方斯有点遗憾,虽然他并不想成为一名士兵,但他在穿甲时,总有一种特殊的感觉。【第二节因为阿方斯的年龄有些问题,进行一个自己合理的解释。】三,阿方斯在准备夜宵,法兰西包围了蔚蓝总部,阿方斯并不知情,直到有人抬着重伤垂死的战士进了厨房,让阿方斯照顾好他,然后转身出去战斗。阿方斯听到蔚蓝被包围的消息,手里的刀慌乱的一抖,随后反应过来,不管法兰西干什么,总不会为难一个厨子,不如做好夜宵。说到夜宵,阿方斯觉得自己有点饿了,抽了抽鼻子,阿方斯犹疑又带点困惑的眼神看向了重伤的战士。不知道心里想到了什么,阿方斯一激灵,然后继续手上的工作,只是过了一会儿切菜的动作又慢了下来,阿方斯歪头看着战士,这个重伤的战士不知道为什么给了他很强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让他觉得有些饿,有些……想吃了这个战士。后来人在研究初代星耀蔚蓝的时候很困惑,为什么穿甲时受伤的阿方斯。在那次力挽狂澜中爆发了远超常人的战斗力,最后只能归结于S级融合度的特殊。四,是不是有些事情从一开始就注定是错的。阿方斯皱着眉头问自己。阿方斯没有得到答案。他不知道沾满无辜人的鲜血的手画出的星空是不是还是那么干净灿烂。不过别人倒是说他的画总有一种从画中喷涌而出的生命力。阿方斯坦然接受了赞美,他也想过这生命力是属于他的,还是那么多人一起。不过阿方斯焦急于另一件事情,他的生命力太很快的流失,一开始还能靠吃人来补充上,可是生命力流失的越来越快,恐怕很快吞噬的速度就跟不上流失的速度了后来一个神秘人出现,告诉他三件事。第一件,阿方斯不是人了,叫他炎朽更正常。而阿方斯这个炎朽,是残缺的炎朽,成熟期的炎朽拥有上万年的寿命,而他可能连几十年都没有。第二件,如果阿方斯停止吸收生命,炎朽的意志就会吞噬掉他的生命。第三件,阿方斯吃人的方式太粗糙了,他可以给他一个装置,更好的吸收生命。阿方斯知道他说的是真的,他也曾停止吃人,只不过他忍不住,一天就忍不住了。似乎吃人是一种本能。阿方斯申请调离总部也是这个原因,吃人越来越多总会出现纰漏的。阿方斯觉得是自己身上的炎朽让他变成这样子的,只是因为这个炎朽的特性是吞噬。而推测世界上有很多炎朽,所以只要他吃掉一个正常,他应该就可以成为真正的炎朽,拥有上万年寿命。五,南极,炎朽可能存在的位置。阿方斯嗅着冰冷的海风,眉头越锁越紧。大半个南极都找遍了怎么还是一无所有。阿方斯回船补充一下体力,一个鲁莽的士兵看到了些不该看的。那就杀掉他们吧。好像有个什么人逃了?算了,一个普通士兵而已。谁会相信他的话。当然让阿方斯停下脚步的原因是,他突然想到,南极不仅只有这一片冰雪大陆,还有下面的世界。“我还能活下来,再活一万年!”阿方斯心里咆哮着。六,阿方斯向周围挥刀,墙壁坚不可破。“跪下!”一个冰冷的声音不知道从哪里传来。阿方斯眼神凶狠,看着面前的墙壁。“你是谁?想干什么?”阿方斯没有跪,他还试图战斗,哪怕是一个神秘强大的敌人。因为他很强,他自信自己应该是天底下最强的人。在人类的历史上有很多英雄,面对强权不低头,面对酷刑不畏惧,遗憾的是阿方斯从来就不是英雄,英雄是因为心中有所坚持,心中的坚持可以支撑着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阿方斯从吃人那刻起,从从装置更好的吸收生命力开始就没了坚持。他的一切目的都是活着。活着是为了什么?活着难道不是天底下最美妙的事情么?吃人?呵,我是炎朽,我可不是人,人就像卑劣的虫子,人吃鸡鸭牛羊的时候心里也没负担呀。我吃人有什么关系?这大概就是宿命吧,我觉醒的炎朽就是这样的,死掉的人也都是命,弱者成为强者的一部分这本来就是这个世界永恒的宿命。阿方斯的不低头不跪下的原因仅仅是信奉自己的强大。所以后来他低头了,跪下了,痛哭流涕求那个神秘人给他永生,让他成为真正的炎朽。阿方斯从南极离开的夜很静。静的像在无声的对阿方斯说什么阿方斯也似乎感觉什么,想了一下,觉得星空上密密麻麻的星星,让星空很不干净。
显示更多重点:这一本书我的评价是“前戏我见过最长的最赶客的小说,但同样也是在中期表现极佳的最符合克苏鲁风格的小说(没有之一)。避坑点:避开点我提早说,这个很重要。作者我觉得写作意识特别不错但是写作能力较差,差的表现在不考虑更多读者的感受而一股脑按自己的想法写(更重要的是,我觉得作者是没有笔力进行折中,作者知道按自己思路写前期一定赶客,但他没有能力暗示读者或者给读者暂时的爽感来度过前期主角的一系列劝退操作)。特色:前戏过长,但最克苏鲁,同时中期(读到300多章)也比绝大多数烂尾恐怖精品好得多(到现在没有明显的平衡性崩坏,在很多知名恐怖小说早到崩坏到天际了)。成在前戏,败也在前戏。作者很会构建一套完整的沉浸式的逻辑链完整的克苏鲁恐怖故事,他差在构思强文笔差,不会留客。总结:1.非恐怖小说爱好者,没必要浪费时间,请直接划走。2.悬疑小说爱好者,还是劝退。这部分读者,通常轻沉浸惊悚氛围,重文笔情节故事,尤其强厌蠢症患者,我不觉得你能硬吃百章前戏。3.恐怖小说爱好者(喜欢沉浸惊悚氛围),建议先看完手头其他几本心仪的小说(甚至是去考古空调、火种,一笑、水姨等),等没什么书可看后,你就可以看这本书了。(恐怖小说嘛,我们资深读者很清楚,虎头蛇尾中期就崩,这一本反而很奇特)个人心得:我是忍着厌蠢症,想着没什么书一直硬看下去的(忍住但是还是评论骂了一两次)。和很多人说的一模一样,60-70章的时候开始稍微有一点改观(但还是厌蠢),然后越看越上头(差不多100章入戏?)。综合起来说,看到300多章的时候,我已经觉得是比很多知名恐怖小说设定更宏大(尤其是世界观)、逻辑更完整自洽、以及克系恐怖氛围描写很精准的小说。前期主角弱智后期逻辑链逐渐补全的反差感特别明显,我觉得这个小说的缺点就是世界观过于宏大、设定和伏笔补得太后面,导致前期特别赶客(确实是前期极其赶客的小说再强调一遍)。但还真由于入戏过慢,这个小说才是我目前读到的最具有克苏鲁恐怖风格的小说。因为你前期节奏快,那你的前期铺垫就很不充分,后期的设定补充就会很突兀而且破坏平衡(以及破坏恐怖氛围)。
显示更多这个蒋雯雯,是不是只能生女儿,而且直接告诉20年前自己他拜金不就行了,现在都开始下毒图谋家产了,搞哦。而且我感觉主角满足自身之后可以去升华自己,后期考虑发一些有益社会的消息,追逐前沿科技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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