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抓采花贼,你抓了邀月宫主
读者评论 共59条
这书通宵看到现在,一开始觉得是无脑小白黑暗文,后来发现作者就是大智若愚啊,他什么都懂,就是故意的,既正经又不正经,嬉笑怒骂间展示了网文的真谛,建议看不下去的老书虫们坚持一下,你们会有新发现的
显示更多关于阅读本书评的三条建议:1.如果您是新书友,书评会有剧透,请立刻划走。读书与评价的审美都是非常主观的事情,该书评会影响到您的阅读体验,请阅读到更新截止处再参与该贴讨论,当然请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支持正版。2.该书评的内容大部分参考过书友圈,贴吧,Q群三方。可以转载,留言知会我即可。但请您切勿断章取义,用以攻击任何一方。3.本贴只是从读者角度出发所写的关于剧情展开,故事情节,角色刻画,打斗场面等评价,当然也有我个人情绪的表达,但不上升到任何个人。所以请您回帖时也只针对剧情,切勿上升到人。①寒毒入命,妄语一步洞真(1-10章)在争议颇多的神临卷中,争议最少的可能就是它的开篇。当然如果你也是追更人,你就会知道这种争议只是相对的。彼时,姜无弃这个寒毒入命的少年,在一个充满雾气的早晨,自内府一步神临,而后他就真的冻死了,死在自己的父亲身前。姜无弃就这样以自己的绝世天资,一步神临,飞起来拉开了浩浩荡荡的神临巨幕。当然他也死在所有笨蛋之前,抱歉我用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其他人。绝世天才的的名号,他一肩就担了。彼时所有出场过或传说中的人物没有这样的天才。这里不得不说甚大处理的很好,他让这个天才死了,而且死的合情合理。姜无弃好就好在,他死了。在往后所有关于战斗力唯心的帖子中关于姜无弃一步神临的帖子是最少,在战斗力唯心的讨论中姜无弃也很少被拿出来说。因为这里处理的确实好,前有姜无弃“向着大齐就是向着我”这句金句,后有姜无弃裸身衔玉求死,再后来姜无弃与姜望打了一架算是了却了心愿。种种迹象回味也都能看出他早已求死之心,无弃出场的次数不多,刻画到位,死则死出了悲壮与孤独。与后续重玄遵“我已看尽这一路的风景”而后神临相比,姜无弃以裸身胜白衣。姜无弃惹人之怜爱,重玄遵惹人之厌弃,尽是角色刻画之功过。我相信在观河台上拳打近神之躯,被斗昭一刀斩的面容失色的重玄遵被人喜爱,是因为大伙儿知道,他那白衣如雪的衣服是可以被染脏的。“斩雨将军绝负雨,长生公子不长生。“借用书友的诗句,能看出当时仅仅几章刻画的阎图,修远都给人留下了相当深的印象。齐帝作为帝君和夫君的刻画也相当精彩。姜无弃以活人的姿态只出场了三章,我要直说这三章对人物的刻画直达这一卷的巅峰。往后纵然有大师兄横波踏水的炸裂登场,还有太寅的“阵道自有其命”的壮烈退场。都不及这个结为秋霜的少年。死后的姜无弃送给了主角一本名书,典藏版的《列国千娇传》。这一笔为这个一生坎坷的少年又横添了一丝幽默,多了一分生气就少了一份死亡所带来的悲哀。而后无弃的葬礼之上,暗流涌动的交锋之中,又将三位皇储与一位君父刻画的相当精彩。唯一有些不足也是扶摇卷对姜望刻画留下来的严重问题,扶摇卷突然给姜望加了一个读书少加贪财的特性,而且这个问题在神临卷中日趋明显。一个读书少的姜望每每面对齐帝还能开口成章,一个不怎么读书的人,在他打架的时候,他的神通居然可以慨然而歌的作诗,实在突兀。再说说后期有争议的灵堂龙虎事件,姜望本身就是这样的人,前文也多有刻画,一个黄河冠绝天下的人,在他夺冠的那个夜晚还在修晚课,你就能明白他练灵堂修炼其实也很正常。但是这件事情不正常在于,超品道术被削弱的太严重了。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一个参加葬礼还背单词的人,他的四级考了10分。你说谁看谁不笑话他。然而这两点不足和这个开篇没有太大关系。总的来说,开篇开的很好,我很早之前就在帖子里说了,此等开篇,翻篇赤心找不到第二卷。这样浓烈的开篇仅有十章,到《折长柳》结束。总的来说好评如潮,争议集中在姜无弃一步神临,后来他死了,争议就结束了。②青牌何在?以死捍卫乾坤(11-35章)首先我要说,这个案子的开始还是很扑朔迷离的。以姜望,林有邪,郑商鸣三人的传音拉开了这个可能震动朝堂的大案。首先冯顾的死只是个小案,然而他后面藏着元凤三十八年的贵妃遇刺案,一代名捕林况死于此案,林况的刀在今天又被放在他女儿的面前。这个时候,北衙督尉郑世即将神临,谁能办好这个案子,谁就能站上那个位置。但是谁要办好这个案子,谁就要面对死亡的威胁。按照原文的说法,多么迷人却危险的案子啊!这个时候除了林有邪以“尸体不会骗我”这种过往经验笃定冯顾就是自杀有点儿戏以外,没有太大的问题。因为你没必要在玄幻小说中硬追求本格推理的细节。然而接下来的剧情急转直下,首先是姜望凭借着红妆镜就认为自己可以比那两位家传更先找到线索,于是他就从监督变成了追凶人。这里其实很莫名其妙,姜望明明不需要做那些选择,你只需要监督冯顾这个案子顺利的查下去就结束了。有人来阻碍查案,你就用命去拼。有人来警告你,你应该把他抓住,而不是让他回去传话。你不应该偏向林有邪和郑商鸣任何一个人,你对林有邪的信任就和你对郑商鸣的不信任一样莫名其妙。如果你真的在乎真相,就请你掌握线索后,把它告诉每一个正在查案的专家,让真相更靠近真相,而不是交给你心中更偏向你侠义感的那个人。就是因为有太多这样的事情发生,每个人都在分配真相的知情权,所以这个案子才拖到了今天,不是吗?在这里还要穿插一下,后来很多书友都说姜望在这一卷变得不讨喜。这是因为姜望的刻画变得日趋扁平化,武戏:青衣,坚定的眼眸,欲火披风的剑仙人,一剑洞穿敌人的腹部。文戏:读书少,穷。看得多了,没了新意,自然就烦了。举个例子,重玄胜和姜望只要在一起,姜望就像被上了层降智buff。第十六章结尾到第十七章开始的对话,重玄胜的天才没表现出来,姜望的傻不愣登倒是刻画的淋漓尽致。一个天才应该由一个天才或者普通人去衬托,而不是一个傻子。后面类似的情节也有很多,越读越没觉得重玄胜有多聪明。破案的过程全靠大量的对话,无证的死案也能推出七七八八。郑世的儿子郑商名本是很客气的一个小伙,是什么让他同主角分道扬镳?林况的女儿林有邪本是很可气的一个姑娘,是什么让他同主角重归于好?答案只有一个:真相。然而真相早已被姜无弃和林况埋在了元凤三十八年。原告以死埋葬的真相,是看客追逐权力的证物。谁先得了这个证物谁就有资格坐在三品大官的位置。齐国诺大的官场,齐帝诺大的威严,可惧又可笑。雷贵妃案所有出场的活人,我一个都不佩服。我只佩服那些在漆黑苦雨中为调查真相而死的青牌。因为他们大多数人不知道真相,但是真的用命去换了真相。这场案子没有石破天惊的真相,也没有最后长街上的争斗戏码,黑暗和光明的斗争得靠你自己脑补。不过我个人认为结局是好的,姜望最后讲了一个荒诞的故事,一个荒诞的故事正好配一个血腥的朝堂。案子结了,云淡风轻,真相被人用死亡挖出来,告诉了早已知道真相的人。最后,我只能说这个案子甚大一定放弃了大量的情节,导致这看起来更像个烂番外。烂番外的意思就是不看没事儿,但看了会影响你对全书的观感。③山海皆假,千秋唯有凰真(36-123章)山海开篇还是很不错的,一个幻想瑰丽的世界,一个充满异兽的世界。想一想就期待感拉满有没有啊。出生地是一篇蔚蓝色的大海,而后群兽又至拉开了山海的序幕。每个神兽的模样,他们与生俱来的神通,儿时的你一定幻想过。所以这是一场幻想盛宴吗?包括我几乎所有读者都会问自己这个问题。然而说实话,出场的异兽给人印象深刻的就那么几个。因为大部分时间没去刻画这奇异的环境,这瑰丽的梦想。大部分时间,我们的主角姜望,居然在山海境中仍然在逃命,逃命,逃命。给人的感觉就是舟车劳顿,疲于奔命。左光殊不如改名叫左光姝吧,你和姜望的情感看起来就像哥哥和妹妹一样。我不明白甚大为什么把左光殊描写成一个奶油一样的小公子,十五岁的时候你哥哥都冠绝天下了,你发出奶音的画面真让人不寒而栗。你们的感情很变扭,就像姜望和祸斗的情感一样变扭。当然焰花焚城的出场还是很炫的,毕竟从第一章等到了现在。在读者几乎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姜望和左光烈就做好了交接。焰花焚城出场的霎那,我竟然吐出一口长气来。然后项北和太寅两个内府不知道怎么就一拍脑袋觉得自己能围杀星月源上一剑打穿对面景国外楼的姜望了,拜托你们动手前想想他的恶名啊。屈舜华当然是最无语的啦,我不是说我对屈舜华无语,而是屈舜华肯定对自己的神通无语。喂!你去看看黄舍利好不好,什么叫苦海翻覆此身,什么波涛往复我独回。不是我想笑你啊,你的神通真的很像龙虎,一样的困不住人。当然在山海境里还有三位大神,一位枪出如龙,一位钓鱼专家,以及一位暴力猛男。这仨人的刻画没多大毛病,大师兄自“出枪报国恩,回马复城仇。“后的第一次登场就像充了值一样。我没见过大场面,因为他就是大场面!与之相比的另外两外,真的是一个怪物,一个怪兽。王长吉这状态。生造雷池开天府,还是在外楼回过头开的。惊世骇俗!最后打架更是怪物状态,一句“我抓到你了“,吓得革斐就差说你是人是鬼了。斗昭就两个字,猛男!说到这里,不得不说最后的大战。此番会站必须排在赤心打架排行榜前三。酣畅淋漓的战斗,妙到毫颠的配合。以外楼杀神临,不是天骄决计无法跨越。这场战斗的打击感和场面就突出一个爽字,也算是给山海结了好尾。当然山海境最厉害的一笔应该是凰唯真的解密,从幻想中归来,无愧超凡绝颠。最后的混沌斗烛龙,自由与生命之辩,不用多说,肯定也是凰唯真归来留下的暗线。就看会怎么写了。其实我无意去提姜望和小方那一段的,因为我知道无论我怎么评价那里,总会引起争议。我就放《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三句,让大家自己去思考。第一句:每当你觉得想要批评什么人的时候,你切要记着,这个世界上的人并非都具备你禀有的条件。第二句:人们的善恶感一生下来就有差异。第二句:人们的品行有的好像建筑在坚硬的岩石上,有的好像建筑在泥沼里,不过超过一定的限度,我就不在乎它建在什么之上了。回到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上来,如果姜望会成为那个巡天的人,他就必须要回答上面那三句话所带来的问题。有争议的还有姜望和左光殊关于凰唯真的对话,这种关于书友圈的回击的情节,我不做评价。但对于一个普通读者来说,在了解这是一场回击的情况下会造成阅读体验上的伤害。王长吉出场了,很强。大师兄出场了,很强。枫林武侠没一个弱的。不免会让人觉得枫林城是赤心宇宙中心的错觉。但我个人认为,正所谓无巧不成书,而且现实中也有类似的例子,时势造英雄,这一点到没什么好说的。总的来说,山海境这一段内容,喜欢的人会认为瑕不掩瑜,不喜欢的人会认为瑜不掩瑕。PS:神临卷太长了,且目前还在创作过程中。所以该贴会分为上下两部分发,未完待续。
显示更多我用简单的方式来概括下,可以把男主当成圣杯,然后把几位有系统的女主当成带着自己愿望参赛的御主,这就是个围绕争夺圣杯的故事,俗称圣杯战争
显示更多高健x小凤篇。 八点了。 指针划过的刹那,大屏手机发出幽幽冷光,映衬着我略显苍白的脸,一个陌生来电如约而至。 不知怎的,这一次直播让我有些紧张。 拿起手机按下接听键,我将其放在耳边。 “喂?” 电话那头很安静,只能听到轻微的呼吸声。 是个女人? 没有给我太长的思考时间,话筒那边很快传来了一个嘶哑的声音。 “你爱我吗?” 声音有些耳熟,我似乎曾经在哪里听到过。 面对这个提问,我楞了一下,不确定对方这句话是对我说的,还是跟其他人说的。 如果是对我说的,我该怎么回答?爱或者不爱是不是能得到不同的提示? 思索许久,我嘴唇一动,声音压低。 “爱。” “那我们永远都不要分开,好吗?” “好。” 没等我反应过来,电话就挂断了,那嘀嘀的忙音让我有些忐忑。 任务短信很快发入信箱。 “你有多爱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用了一生去爱你。” “直播任务:午夜凌晨之前到达汀棠路249号。” “可选任务一:为女主人做一顿晚餐奖励5积分.” “可选任务二:????” ..... 看完直播任务,我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汀棠路249号,就是快乐巅峰成人店的隔壁,以前是一家饭店,老板和老板娘都很和气,我在死亡列车直播那次还和他们的女儿刘忻打过交道。 现在隔壁也是一家饭店,老板在快乐巅峰的成人店旁边,开了一间小小的面馆。 不过我还从没去吃过。 听人说老板常年戴着面纱,据说是个很温柔的女人,她还养了一条皮懒的土狗。 店铺不大,晚上八点准时营业,一直到天亮才关门,有人曾劝说过小店的女主人,可她总是礼貌的摇头拒绝,她从不跟人计较,也不和别人争吵,大多时候都安安静静的望着长街拐角,好像在等什么人。 ........ “白起,开门营业了。” 女人的声音很好听,在她的再三催促下,一条大狗不情不愿的从桌子下面钻出,叼着门上的锁头,将其拉开。 “你再不活动活动,都胖的跑不动了。” 女人无奈的声音从后厨传出,过了一会,她发现不对,平日里那条皮懒大狗总会叫几声以示抗议,可这次外面却没有一丝声响:“白起?” 摘了围裙,女人匆匆跑出,一掀开后厨的帘子,她就愣住了。 面馆门口站着一个年轻人,平日里无赖皮懒的白起正绕着他摇着尾巴,转着圈。 “好久不见,小凤。” 我走入店内。 “我很想你。” 小凤眼角留下两行清泪,不知道是激动还是难过:“我给你煮碗面吃吧。” 我摆摆手:“我去给你做饭。” 其实我并不会做饭,不管是为了弥补小凤还是为了完成阴间秀场的可选任务,我都得亲自下厨。 厨房。 我有些笨拙的切着菜,紫色的洋葱熏的我眼泪哗哗直流,一个不小心就切到了手指。 “嘶...好疼...” 小凤听见,急忙跑进来,看到我的样子,又好气又心疼,娇嗔道:“你怎么还是老样子!笨手笨脚的,疼吗?我去给你包扎一下。” 小凤轻柔的吹拂我的伤口,替我包扎,在大拇指的地方缠绕上一圈圈厚厚的绷带,心疼道:“下次可要注意点了。” 我麻木的点了点头,心里一股暖流涌过,起身继续做饭。 ..... 最后,我端着一盘黑乎乎看起来像是烧焦的东西递到小凤面前,像是邀功般开口:“尝尝,味道亲手做的!” 白起那条傻狗远远就闻到一股难言的味道飘了过来,汪的鬼叫一声,飞也似的逃走了。 我有些无奈,语气中却带着一丝宠溺:“这条傻狗!” 小凤艰难的夹起一点递到嘴边,尝了尝,语气带着沉重:“味道...很美妙。” 最后小凤重新炒了几盘菜,我们坐在餐桌前,看着面前的佳人,我不由得浮想联翩。 红酒美人,真是幸福的一次直播。 而白起,喝了一杯红酒的它已经晕乎乎的睡了过去。 傻狗。 我喝了几瓶酒,脸上泛着红晕,酒意正浓,有些晕乎乎的开口:“小凤,今夜的你,比夜色更美丽。” 小凤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像个熟透的苹果,诱人采摘:“讨厌。” 我表情少有的认真起来:“小凤,我喜欢你!” 在说完这句话的同时,大屏手机发出声响。 我点开一看,是可选任务二的任务解锁了:爱她,就去吻她! 我的脸瞬间变得火辣辣的,秀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 我走上前一步,吻上了小凤的唇。 这一吻,深情而温柔。 时间似乎都静止了....... “小凤” “我爱你。” “我也爱你,永远爱你.” “高健。” 完。 大锤x雅姐篇。 8.14 七夕。 陈歌撕掉一页日历,看向窗外冉冉上升的朝阳。 今天是他和张雅举行婚礼的日子。 当然这个婚礼自然是比较不同寻常的。 ........ 他大早上就赶到了童童花店。 花店。 推动玻璃门,清脆悦耳的风铃声随之响起,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中年女人正捧着篮子,像是在思考如何搭配枝叶,主花,衬花。 花店面积不大,里面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花香,布置的很温馨,墙壁上还贴有童童一家人的合照,如果没有那件事,这应该是很幸福的一家人。 女人听到风铃声响起,连忙起身。 陈歌开口:“你好,我们曾经见过面,我想定制一束玫瑰花。” 相信在没有比热情似火的带刺玫瑰更适合形容张雅的,她的美带着独有的锋芒。 “送给女朋友的吗?”女人笑道。 陈歌点点头:“要红色的,我下午去取。” 将钱放在柜台上,陈歌离开立刻前往珠宝店。 店里那些金灿灿的珠宝和美艳的模特晃的陈歌眼疼,他不禁想:“要是张雅带上,绝对比任何一个模特都好看。” 摸了摸口袋里的五百块钱,陈歌不由得有了底气,大步走到服务员面前,说。 “你好,我要一个钻戒。” 服务员彬彬有礼,甜美的声音传入耳边,她指着一个看起来非常奢华的钻戒说:“你好,先生,这是大师亲手设计的钻戒,今天是七夕,所以可以便宜一点,优惠价:一万九千九百九十九。” 一万一千九百九十九! 这么,贵的吗? 陈歌有些震惊,他以为兜里揣着的五百块钱就已经绰绰有余了呢。 “有没有更便宜点的。” “最便宜的是这个,一千五百块。” 陈歌没有理会服务员,飞也似的逃走了。 “怎么都这么贵!” ...... 陈歌又跑到婚纱店里,给张雅挑选了一套中式的红色婚服,很好看,上面复杂的烫金图案看起来仿佛来自那个神秘古老的年代。 “张雅穿上去一定很美。”陈歌开始浮想联翩。 ...... 回到鬼屋,陈歌拿出一袋巧克力,拿去融化成液体,倒入模具里,做成了一个巧克力戒指。 “大功告成啦!希望张雅能喜欢。” ..... 临近夜晚,玫瑰花也送了过来,很漂亮,就如同那位凶神,美丽的外表下隐藏着锋利的尖刺。 夜晚。 陈歌走出鬼屋,五彩斑斓的霓虹光如梦幻般交织,点亮了夜空。 恪尽职守的鬼屋员工们找来了各种各样的道具,把这里打造成了童话里才会出现的世界。 陈歌手捧着精美的礼盒,来到乐园的中心,摩天轮。 他朝四周望去,父母和员工们都用期待鼓励的眼神望着他。 身后的摩天轮缓缓转动,炫彩的灯光驱散了寒冷和黑暗,陈歌深吸一口气,转身。 “张雅。” 风华绝代的身影在陈歌面前显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上了那件嫁衣,衬她的愈发美艳动人。 在所有的注视下,陈歌打开盒子,露出里面的巧克力戒指:“一生一世,形影不离,张雅,这是我对你的承诺。” 将巧克力戒指轻轻戴在张雅纤细的手指上,陈歌用此生最温柔的语气说着:“张雅,你愿意嫁给我吗?” 张雅眼中血色消退,凶神的心剧烈跳动着。 过了很久,张雅靠在了陈歌肩头,两人注视着对方的眼眸,嘴唇微动。 “我愿意。” 抬起手臂,陈歌轻轻抱住了张雅,递给她一束玫瑰花:“送给你的,喜欢吗?” 张雅默默接过,没有说话。 “以后,我会一直陪着你,一直一直....直到生命的尽头。” ....... 张雅轻轻把头倚靠在陈歌胸前,这时,天空中传来几声巨响。 礼花绽放,点亮夜幕,盖过了星光! 漫天华彩,美不胜收,风消云散,五光十色。 一朵朵烁然绽放的烟花映入眼帘,黑黝黝的眸子被色彩点亮。 “真美。” 张雅露出几分罕见的温柔,她的发丝在夜风中轻轻飘飞,那张绝美的脸定格在陈歌的记忆当中。 头顶星空璀璨,身后灯火辉煌,但是这一切都比不上眼前的张雅,她是如此的夺目。 “我喜欢烟花,因为它不会凋谢,只会散落。” 张雅抬头看着头顶璀璨的烟花,转身看向身边人的眼眸,嘴唇轻启。 “如果有下辈子,让我们早点遇到吧。” ......... 悍匪x徐琴篇。 深层世界。 眼前一片深红闪过,冰冷的机械音响起,不同于其他,这次带着一股莫名温柔的味道。 “是我的错觉吧。” “限时任务——-【情满七夕】” “任务介绍:你能给她...幸福吗?” 任务介绍的莫名其妙,韩非迟疑片刻,还是点了确认接受键。 “编号0000玩家接受限时任务——【情满七夕】” “任务要求:去敲开你心中的那个“她”的门。” 越来越奇怪了.... 不知怎的,韩非看完任务要求后出现在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去找徐琴。 他对于徐琴似是有种莫名的情愫,可是连他自己都无法去正视这种情感。 来到徐琴所在的房间,轻敲房门。 “提示:编号0000玩家已完成任务。” 很快,门被打开。 徐琴那张美的惊心动魄的脸出现在韩非面前,整齐的黑发散落在身后,苍白的手指还握着滴血的餐刀。 “怎么了,先进来吧。” ...... 徐琴看见韩非的到来,显得很是热情,跑到厨房去做饭了。 很快,一盘猪心端了出来。 徐琴还开了两瓶红酒。 坐在餐桌前,徐琴给韩非到了一杯酒,低笑道:这算是正式的约会吗?” 韩非一副当然的点点头:“今晚的你,格外美丽。” 徐琴显然心情很不错,喝了酒的脸颊微微泛起红晕,朱唇一张一合,诱人一亲芳泽。 “琴姐,你看,就连这猪心,都是爱你的形状!”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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