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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下室。灵异物品的保管地。胡严领着我穿过一个又一个密室,每个密室都摆放着可能带来灾祸的灵异物品。走了好一会儿,两人停住了脚步。胡严从口袋里抽出了钥匙,抽出了笨重的大锁头,推开了沉甸甸的黄金门。室内,只有一架锈迹满满,非常老旧的自行车。看款式是属于八十年代的二八自行车,所谓“三转一响”,80年代家里有这么一部自行车,算奢侈品了。现在却已经是被时代淘汰的废弃品。但细心一看,非常诡异的是,这架自行车是没有停车支架的。没有停车支架,却稳稳的屹立在地上。像是有某种神秘力量保持着平衡,让自行车不会摔下。这就是鬼单车?胡严现在地下室灵异物品的看管人之一,他露出恶作剧般的笑容道:“这鬼东西不是普通人能驾驭的,甚至是驭鬼者踩上他也有很大的风险。”“这是一架给鬼踩的单车。”“总部说允许你拿走一件灵异物品去对付鬼,你考虑清楚了吗?”我看着单车,道:“你倒是先详细说说他有什么功能和注意事项。”胡严点了一口烟,在密室大大咧咧的抽了起来。烟弥漫了整个密室。奇怪的是,这烟没有烟味,倒是....有点像香火的味道。“解释功能啊?其实就像一般人踩单车一样啊,不过普通人坐上去是踩不动的,脚踩踏板像被焊死一样,而这个时候,普通人会发现,自己根本离开不了坐垫了。这单车可是要吃人的。”“据说骑着它,能走出任何鬼域!”这点对我很重要,要好好确认。“没错,前提是只你能踩得动。上面的车铃,只要你的手能拨动,听到铃声的鬼还会自动避开。嘿嘿,这自行车里封印着一只很凶的鬼呢。”代价是什么?我知道这些物品的厉害,有多大的能力就要使用者付出同等的代价。“如我刚才所说,这单车是给鬼踩的,普通人坐上去一段时间踩不动脚踏,就会逐渐化为白骨而死。离开?你坐上去,屁股根本离不开坐垫了。驭鬼者踩的话,利用自身鬼的力量,还能踩动,但是踩的时间越久,踩得越快,它还是会不停吞噬你的生命。所以一般踩的时间不要超过3分钟。”足够了!3分钟,灵异的对决往往是一刹那的,3分钟离开鬼蜮卓卓有余。然后我继续留心听注意事项,如果超过时间还要勉强踩的话,使用者会发现自己的大腿会逐渐变成皮包骨,最后整个下半身都变成白皑皑的枯骨,人的生命力被单车吃掉了。有点像健身房的运动单车,不过一个是消耗你的水分和卡路里,一个是吃掉你的生命力。胡严又吐了一口烟道:“真正能驾驭鬼单车的,可都是大佬啊。我听说过,有一位从民国存活到上世纪末的驭鬼者大佬,曾经踩着这部单车横渡太平洋,去到美国。”太平洋????美国??????踩单车过去?“是啊,在大海上如履平地,就这么慢悠悠的踩过去。”想象着,在过去,夜幕下,大海上,一轮明月,有一位穿着民国长袍服饰的诡异老者,坐着老旧的二八自行车,像在逛自家附近的胡同那样,悠悠然地在太平洋上踩单车。我叹了一口气:“真是传奇啊。”胡严道:“总之,这单车不是你我这种小卒子能驾驭的。你为什么需要这部单车呢?”“你以为我想啊。我接到的总部下一个任务,是对付不倒翁鬼。”不倒翁鬼,A级厉鬼。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给胡严看。胡严接过照片,微眯的眼睛瞬间睁大。照片上,一个西瓜头发型显得有些滑稽的死人立在地面上。但没有人看到会笑。因为这个死人四肢都不见了,仿佛是被斩成人棍而死。下半身空荡荡的。但即使是这样,这个死人依然屹立在地面上。眼睛怨毒而冷酷,有种要揪出斩他手脚的凶手的冲天怨气。“好猛啊,隔着照片感觉都能感受到这家伙的恐怖。这架自行车能帮你?”我点头:“这只鬼的能力是影响平衡。不倒翁鬼身体每次开始摇摆,他的鬼域覆盖范围里的平面,也会开始倾侧,像地震一样。你一不站稳,跌倒在地上,就会马上死亡。随着时间延长,地震的频率和强度也会不断增强。”“你也有鬼域啊。在自己的鬼域也不能自保?”我摇了摇头道:“根据资料显示,之前有一位鬼域驭鬼者想要收服他,结果一瞬间就被反杀了。我怀疑这只鬼连对手鬼域里的平衡也能颠覆。”胡严听完我的解释后,斜眼望向了鬼单车。这部鬼单车没有停车支架,却一直平稳立着,据说哪怕有驭鬼者故意推这部单车,单车也不会移动丝毫,轮胎依然紧贴着地面。“原来如此,你是想用单车的平衡,对抗不倒翁鬼的地面翻侧。”我无奈地笑了笑,就是这个意思。胡严拍了拍我的肩,道:“好吧,这台鬼单车归你了,希望你能顺利,安全归还给总部吧。”“谢谢。”灵异物品全部收藏在总部地下,我活像街边一个单车坏了只能推着走的倒霉蛋,花了一点时间把单车推到总部外的地面。此时太阳高照,夏日炎炎。“熟悉一下这部单车吧,总不能在不倒翁鬼面前再踩单车吧。”刚坐上单车的坐垫,屁股感觉就像坐到一具冰凉的尸体一样。我顿时如入冰窖,打了个激灵,一股阴冷的气息包围了我。然后脚接着踩上踏板,脚板底下像被一滩血黏住了,不能轻易松脚。手抓住车头的把柄,拇指摸了摸车铃的拨动,只是轻微触碰一下,拇指指腹就流血了。这车铃拨动杆简直如同刀锋一样,虽然有让鬼避让的能力,但是光是拨动车铃,可能也要付出一只拇指的代价,甚至更多。“果然是凶鬼单车啊。”突然,整部鬼单车发出“吱呀”“吱呀”“吱呀”的声音,仿佛是这部老旧单车不堪重负的故障声,快要散架的样子。可凝神再听,这故障声又似乎是某种恶毒的笑声。不一会儿,鬼单车不再发出声音,一切都回归沉寂。这算是暂时认可了我是单车的主人?还是单车觉得我应该挺好吃的??我看着自己骑着的这台单车,又看了看几百米外的总部,深深叹了一口气。这就是驭鬼者的宿命,与鬼为伴,与鬼斗争,活着看不到尽头,死后永无止境。“出发吧!”“目标,不倒翁鬼!”
显示更多这篇书评我其实很久之前就想写,但一直没写(主要是因为懒),但是今天看到有很多人抨击这篇小说,我实在是忍不住了,很像说说我的看法,这真的是一本难得一见的好书,不管是在女频区还是男频区都是的。首先说明下我我已经三刷了,甚至还在喜马拉雅上听这本书,可以说对书的内容非常了解,而且我还看了作者写的其他的小说,比如林氏荣华以及其要生出来的小说,对作者的写作文笔和风格都有一定的了解。我想我应该有足够的资格评价它。先从内容上说说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女主非穿越(没有远超越当世的见识和知识)非重生(没有预见未来的能力),从小得了个系统(生物收集系统),但是从女主的成长过程来看,这个金手指只有促进作用并不占主导作用,这一点是非常难得的。很多系统文包括男频小说都是那种主角依靠金手指各种发家致富,感觉好像没有金手指不行,主角所取得的成就,系统的作用占80%,没有系统那就是天才变庸才,穷屌丝还是穷屌丝。反观满宝的成长(女主名周满,字子谦,小名满宝),这里先简单介绍下书的内容,也给还没有看过这本书的小伙伴一个参考。满宝从很小的时候就获得了系统,全书从满宝四岁的时候开始,背景是中国古代(可带入初唐),家庭环境农民(庶族),还是很贫困的那种,但是最后她凭借自己的努力以一届女子之身立足朝堂而且品阶还不低,不仅有实职还有爵位,不仅自己荣耀,还带着整个家族光荣(满宝的哥哥姐姐侄子侄女都有很好的前程),到全书完结的时候,感觉满宝的家族已经从庶族成为一个小士族了,甚至到她女儿去世的时候都有希望成为名门望族。做到这种程度其实是非常不容易的,就跟现在一个普通家庭在一两代人内成为贵族一样的容易。然而以上的这些成就都是满宝凭借着努力得来的,并不是依靠系统(努力70%+天赋20%+系统10%)。举个例子,看过小说的小伙伴应该知道,满宝最重要的人生节点就是在她4岁的时候庄先生收她为徒教她读书的时候(小说开头部分),可以说如果庄先生不收她为徒教她读书,那满宝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番局面。可是庄先生为什么会收她呢?要知道在那个时候可不会有人收女弟子,因为女子不能出仕,可是庄先生偏偏就那么做了,因为满宝聪明灵慧而且好学,在她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就已经在学堂的门槛上“偷师”了。聪明灵慧是天赋,好学是性格,在这一点上系统了没有任何作用,可以说即使没有系统,凭借满宝的天赋还有努力,还跟着这么一个好老师,未来的成就也不会低。其次我很喜欢作者的文风,全书从主角小时候开始写起,比较日常温馨,但是节奏其实并不慢,每一章我都知道作者在写些什么,在我看来水字数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从作者的笔下我可以感受到她想让我们感受到的农家的日常,乡绅士族的生活,名士的风流,为官者的为国为民,帝皇的雄才大略,官场的波谲云诡等等。看完这本书我甚至回想初唐那会的世界是不是就是这样的。我认为一名作者只要能让她的读者感受并且认同他笔下的世界那就是成功的了。当然任何的文风都有喜欢的人和不喜欢的人,我比较喜欢这样的文,但是同样也有人不喜欢这样的文风,没关系,如果你是那种比较喜欢激动人心,读起来让人热血沸腾的文字的人,那我只能说这本书不适合你。最后我们再来说说对于人物的刻画方面,满宝是主角,毫无疑问全书对于她的描写是最多的,这个人物也是最立体和丰富的,她我们就不详细说了,我们来谈谈其他人。我认为在这本书中,每个人都有非常鲜明的特色,人物刻画的都很不错,作者也设计了很多小细节来突出人物的性格特征。比如百善,男主,本书的第二主角,性格高傲,聪明,刚开始知道自己身世的时候一心想为自己的父亲证明,承继父志,最后成为一代名相,做了很多青史留名的事情。他们家原本是陇州士族的旁支,因为户主(百善父亲)死亡,受到族里的倾轧,而举家搬迁到绵州投靠关系比较好的亲戚。当时小时候的百善遭逢家变却没有怯懦,收到欺负还会还击可见其高傲。在国子监读书的时候遭受到排挤还说“看不起我的我皆看不起”,一直独来独往,不主动和同窗搞好关系,这难道不高傲么?百诚,第三主角,因家中行二也叫百二,和百善是堂兄弟,地主家的傻儿子就是形容的他,没有满宝和善宝的聪慧,但是智力也在评论水平,为人比较憨直。他小时候学习就像我们一样,只想玩不想学,有时候还会偷懒。说实话我觉得这个人物还是挺亲切的,感觉就像是我们会经历的童年一样。性格比较随性,没有什么高远的志向,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会继承家业成为一名小地主的,哈哈,最后成为了最宠爱的嫡公主的驸马,也进入了最清贵的部门翰林院,但是做的最多的也就只是上班的时候写写小说。三个人中有喜欢的就是他的人生了,简直一路蹭赢有没有?庄先生,名称庄洵,第一配角,三人的老师(磕头敬茶的那种),文中最好的老师,没有之一!信仰老庄,随心随性,淡泊名利,但是仍然还是想要为国家为天下为百姓做些什么,可惜早年间被人所害不能出仕,之后到七里村教书,收了三个弟子。庄先生的学识和见识可以说是当世第一人,他是第一个质疑当世规则的人!在当时男尊女卑,男性可以读书出仕,然而女性不行,到了年纪就要嫁人,相夫教子,女性的社会地位来自于自己的丈夫,换一句话说没有先生会收一名女弟子,教导她读书明理,可是庄先生做了!他不仅收了满宝做弟子,而且知道他家贫困根本供不起读书人还不要学费,亲自抄书本给满宝,送了笔墨纸砚,这才让满宝一直读书。他还指出世间很多事情就是不公平的,就连律法也是不公平的。要知道,在古时候所有人都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满宝有这样的认识是因为他有系统,可以接触到远超于当时的知识和见识,而庄先生却什么都没有就有如此前进的思想,可谓非常难得。周家一家,周家一家人丁兴旺,对于周家比较重要的人,作者都有比较鲜明的刻画,比如周母睿智,身为一届农妇,却能够做家里的主,在家里贫困根本供养不起读书人的时候却能够让自己的小女儿进学,这一份魄力和睿智,放在现在也是可圈可点的;老周头,小气抠搜,却很疼爱满宝,也很听妻子的话;小钱氏,满宝大嫂,做到很好吃;冯氏,二嫂,做饭难吃;周四郎,满宝的四哥,为人精明强干,吃苦耐劳,有经商之才;周立君,满宝的侄女,经商之才还在周四郎之上……除了以上列举的这些,还有皇帝官员等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色,在看的时候你都能轻易的在脑海中描绘出这是一个怎样的人来。不知不觉就写了好多,我真是第一次这么认真的写书评,我还看到有人说女频中女主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男主的,别的书我不敢保证,但是这本书一定没有,因为男主女主全部都智商在线,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行进的方向,或许可以同路而行,但是没有谁沦为了谁的陪衬,不仅主角没有,配角同样也没有,你可以感受到每个人物的魅力。如果按照现在的大女主标准来说,这妥妥的是一本大女主文,女主的成功连系统都没有靠,又怎会会靠男主呢?总的来说,这本书男女主智商在线,无论是行为还是思想绝对不恋爱脑,情节合理,逻辑合理,世界观不错,三观正,人物刻画ok,个人认为是现在完结的女频中最好的一部小说了。
显示更多本来孤儿的设定挺好,一步步在天庭往上爬。非要给他安排个混元大罗的妈和快要混元的老婆。这本书成了《我在天庭体验生活》
显示更多新年穿越异时空给大伙拍了个照片,由于是异时空部分人物年龄会有影响————给大伙介绍一下拍摄地点:张佳宇厨师老板的饭店。左上角这位打扮时髦的大波浪是唐红,唐宁的小姨,她特别宠唐宁,包里悄悄装了一个布娃娃,里面塞着红包当做新年礼物。抱着唐宁娃娃的二位是唐国老夫妻,老俩口可喜欢逗小孩了。左下角的唐佳正在点菜,她找了个工厂食堂做烧饭工作,刚下班来饭店点年夜饭。旁边短发蘑菇头的老板娘是张佳宇他同村的老婆。新婚小夫妻,张佳宇下厨,端上热菜了。早年唐佳未婚先育,村里找到了那个变态直接打死丢河里了,大家打算让她打掉肚里的,没想到医疗条件不允许加上她身体原因,最后还是生下了。看着孩子,村民们也只能想着孩子是无辜的,孩子的孩子也是,但是变态就该打死喂鱼。张佳宇结婚那天,唐国发现了不对劲,他家的狗子们一直叫唤。放出来后狗子直接冲去了张佳宇家,唐国追过去就听见了五个混混威胁张佳宇,还试图绑架侵犯别人老婆。忍不了一点!当场踹门夺刀,让你们瞧瞧种田把手的厉害吧!在狗子们(主力)的帮助下,吵吵闹闹闻声赶来的村民又双一次上演正义。老村长表示不知道,老村长的空军率下降90%,老村长表示张佳宇他爷爷给的鱼饵可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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