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影:这个死神过分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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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者’伊耿一世‘怪物国王’伊尼斯一世‘人瑞王’‘仲裁者’杰赫里斯一世,和他的妻子兼妹妹亚莉珊·坦格利安‘浪荡王子’戴蒙亲王‘残破国王’‘龙祸’伊耿三世幼年时期‘少龙主’戴伦一世‘受神爱护的’‘受神祝福的’贝勒一世救出‘龙骑士’伊蒙·坦格利安韦赛里斯二世,和大他七岁的妻子拉腊·罗佳尔,抱着的小孩是‘庸王’伊耿四世‘疯王’伊里斯二世‘银王子’雷加·坦格利安
显示更多书看完了,还是简单的说几句吧。没记错的话,好像是在前天早上,发现这本书的,当时看了两三章,感觉也挺有意思,这本书脑洞比较大,构思相当的巧妙。是难得一见的好书,我会一直追读下去。
显示更多打卡。说一些我的看法。看的出来,你想通过,几篇小故事,来塑造每一个故事的剧情和人物。主角也是两个一男一女。但这种群像文不太适合网文写作,更适合拍电视剧。一开始看你的小说,我每天读几章。有时的不带记得主角是谁。代入感就不是很足了。你的故事时间线有时也经常出现跨越,一会是古代,一会又是现在。对于现在的读者来了,大部分都是为了放松心情。读起来麻烦的小说,你又没有粉丝基础,会造成读者难以留下。大概如此,不知道对你有没有用。
显示更多多参考一下阿拉斯加淘金的纪录片金矿的赌注已经拍了10几季了再看看阿拉斯加育空河的纪录片,我记得有个纪录片叫育空冰雪生活,还有零度一下的生活,这几个纪录片都讲述的阿拉斯加的,多看看,你这本小说内容会很丰富的。现在吧,除了一开始的几章吸引人,后面就不想看了。你没有描写出让人脑子有画面的艰辛,反而觉得太简单了,读者更愿意看前期的发育
显示更多说实话,做为妖祖,人间的一切生命除了人和仙神,只要通灵就算妖,可见这个群体如何之大,类别如何之多,妖祖可称万类之祖了。如果要成为妖祖,要么是血脉源头,生物意义上的始祖;要么是传法授道,开万灵之蒙昧,使妖不为蒙昧的兽,可形成自己的文明,与人族并列甚至超越。就像中国的人祖不是伏羲神农轩辕,而是燧人氏有巢氏缁衣氏。因为他们造了火、屋、衣,使人类不再茹毛饮血、寝穴随迁、赤身裸体,有了人文的基础,从而变蛮为人。与之类比,怎样才是妖祖?传下万妖可修之法,点化天下万妖之灵,变兽为妖,就是妖祖当为之事。但如果只是成立王朝,充其量是始皇帝,与妖祖的身份不违背也不相干。当然,建立妖族王朝,统一万妖,打上天界改朝换代,人族不是人,我妖族才是人,你人族不过是妖族的某一支。到这个地步,那雀食可以叫做妖祖,缔造了前所未有的妖族新纪元,是新文明当之无愧的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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