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旅团的秘密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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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游戏希伊靠征战屠杀,和文化创造得到权力!他可以靠文化就能做的比时立爱职位高!他征战屠杀辽人时运回多少奴隶,那些奴隶是什么待遇,陈文君知道吧!希伊征战南武之前,陈文君知道他要去干嘛吧!她有劝她老公吗?没有!她有劝他别屠城吗?没有!她有劝他只杀士兵,别杀老百姓吗?没有!她有劝他别抓俘虏吗?没有!她有劝他别往回运奴隶吗?没有!她有为了心中大义灭亲再自杀,以全大义,也全了夫妻之义吗?没有!她有去杀那些滔天战犯吗?没有!她只是在家稳定后方,以沉默支持自己的老公!(民族存亡,沉默就是立场)那么她做了什么?权力的福泽惠及!希伊在南武生杀辱虐,屠汉人无数,多少汉人家破人亡,生林涂炭,之后,把幸存的几十万青壮和漂亮的女人各种惨绝人寰的虐待一翻(此处不描述)再押回女真,当奴隶!活的猪狗不如!我们所谓的“汉夫人”登场了!她用希伊福泽给她的权力去救那些遭受了惨绝人寰的所谓“汉人”一次几百人!这些年下来一共三千多人!算四千吧!这些人还能活吗?基本自己精神和肉体都崩溃了,疯了傻了(我记得夏村的时候那些被救的女子,夏村胜利后自杀了)这些人没遭受惨绝人寰之前她在干嘛?她在相夫教子,因为她的立场是她老公,是金国!因为希伊知道她的立场在自己这边,所以夫人为了自己的心安理得救一些对希伊来说可有可无的奴隶,无伤大雅!还能让夫人“万家生佛”权力嘛,用不用都在哪里!又不是只有她自己,很多女真人也在倒卖奴隶!因为它们就是商品啊!如果陈文君能杀了希伊,我认不认她都“万家生佛”如果陈文君劝希伊就当个比时立爱厉害或者一样的文臣,不曾南征屠杀,她再去用权力随手救人,她也是“万家生佛”无可置疑!但是啊!她没有!她因为汤敏杰害了她老公,爆发了!她救人的能力是希伊屠杀汉人得到的!这里很有意思!希伊屠杀的越多汉人,押回来的奴隶越多,她能救的人也越多!讽刺吧!对比大义!比司显忠,她没有自杀的勇气比于明舟,她根本比不上!而这两位的亲人都是汉人!陈文君的老公说女真人啊!两位汉人可以为了大义灭亲!而她为了她的女真人丈夫做不到!所以她的立场是明确的!事实就是:老公希伊在前方屠杀!她在后方为了心安理得,赚取“万家生佛”的名声在此,我只认她是个有恻隐之心的“汉人”至于“万家生佛”我不认!我之所以写这个帖子,是因为许多人用夸她“万家生佛”来诋毁真英雄“汤敏杰”论“真英雄”与觉醒汤敏杰是抱着和她一家人一起牺牲去做的!为了救更多的人!因为希伊是女真人心里“天降的人”他的存在对女真人是福泽对汉人是“天降的噩梦”在陈文君心里这是他至亲的老公!汉人等而下之!而汤敏杰对于汉人也属于“天降的人”是真英雄!汤敏杰有什么错?一个做了无数好事的人,最后做了一件无比正确的好事!但只因为没有绕开陈文君,所以在道德上就被打落谷底?而陈文君,她老公屠杀无数汉人,带回去无数奴隶,这些奴隶遭受惨绝人寰的对待!她从里面救出所谓的不及她老公屠杀的万一的奴隶,她立马就“万家生佛”了?一个人(比如汤敏杰)做了一辈子好事,就因为一件正确的却有点道德瑕疵的事,就被打落谷底?另一个人(比如陈文君)她老公屠杀无数汉人,折磨无数奴隶,就因为她从其中救了几千人(遭受惨绝人寰)她立马就“万家生佛”了?道理不该是这样的!对好人对英雄太苛刻!对坏人太宽容!好人没好报!坏人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跟杀人放火受招安有区别吗?陈文君比戴梦微,孰高孰低?陈文君比程敏,孰高孰低?陈文君比司显忠,孰高孰低?陈文君比于明舟,孰高孰低?陈文君比华夏军战士,孰高孰低?陈文君比想救更多人的汤敏杰!她比不上!可以说陈文君是一个有恻隐之心的汉人!.但她绝不是“万家生佛”的人因为她站在希伊这边!不曾更改!汤敏杰是“真英雄”因为他站在华夏军这边!不曾更改!不要再用所谓“万家生佛”的汉夫人去诋毁“真英雄”汤敏杰了!华夏军战士和所以牺牲的烈士,都不会答应!世道应该让好人更好!让做恶的人付出的代价更高才对!原谅和宽容不应该“廉价”说个后续问题!汤敏杰不出卖她!等华夏军杀过去!陈文君如何自处?华夏军如何自处?是杀希伊还是不杀?她两个儿子杀不杀?杀了以后陈文君还活不活?我们的历史总是对敌人很宽容!从来不用道德约束敌人!永远用道德约束自己!但敌人从不蹭对我们宽容!从这点上来讲,跟那些秦桧戴梦微等一些骂华夏军的儒生有什么区别?他们也是对敌人不敢用道德!但对自己人各种道德绑架!不讨论对错的话!汤敏杰没错!陈文君也没错!立场不同罢了!汤敏杰为了更多的人!陈文君为了她的家!但夸她的人是从好坏出发!不谈立场!这跟抛开事实不谈,有什么区别?我就是从我的立场,发表的这些观点!希望香蕉看到,能给我不同的建议!
显示更多前提:全世界最有资格说是刘长安的“老朋友”的人意外与他叙旧了。(挺长,这里已经6000字上下,但估计可能破万,请耐心阅读,若是觉着值得一看的话,请给点赞评论吧。)正文: 我叫任斯,是个乞丐。 噢……对不起,请让我重来一次。 我叫任斯,曾经是个乞丐。 关于“曾经”这一点嘛,如果你有关注些相关报纸或是新闻,那么看到我的脸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了。 那个中了一千四百万彩票的乞丐就是我了。 唉,可能是在地上躺太久安逸惯了,我领奖的时候甚至连口罩都没有戴,害得我后面还处理了很多麻烦事……算了算了,先前的事情不说也罢。 拿到钱交了税,我拖着满是钱的蛇皮袋,先是在个地摊上买了套新衣服一个发圈,去那种按小时记钱的小酒店洗了个澡……真的,就洗了个澡剃了剃胡子。 衣服和人都干净了,懒得剪的及肩头发也用发圈马尾糊弄过去了,我这才去了间看上去床铺舒适的大酒店开了房,好好地在柔软的床上面睡了一觉。真是久违了啊,有顶有床有吃喝的日子。 第二天去办了银行卡,下午找了间店铺买了几套衣服,以我的喜好,自然都是休闲宽松闲适些的。然后去了一趟超市,买了个装东西双肩背包和一堆吃的,搞得自己看上去像是个旅客一样。 我就开始琢磨要在哪里租个便宜些的房子了,一直住酒店不用打扫房间方便归方便了,但开销上面肯定比自己租房要贵得多。天上好不容易掉了一笔富贵给我,我总得省着点用,软床这种东西一碰就上瘾啊。 很快,我找到了一个可以租房子的地方,房主是一个名字叫作刘长安的高中生。虽然这条信息是蛮久以前的,但胜在价格不是很贵,而且那个地方从窗口远远望着就感觉有点福兆庇护的意味。 明天早点就去刘长安那里看一看吧,要是租得到房就可以回来把酒店房间给退了。 趁着运势正好,搞不好就租到了呢? ………… …… … 又是一天的早晨。 刘长安从床上醒来,翻下床穿上了拖鞋,走到阳台边看着那棵熟悉的梧桐树。不知为什么,从背影上看过去今天的他莫名有些奇怪。 实际上,他自己也觉得有些奇怪了。周围的一切都察觉不到异常,像是往常一样,但为什么总有着有些怪异呢?虽然不解,但对于这些无从下手玄而又玄的东西,很显然吃早餐这件事情对于刘长安来说更有吸引力。 今天起得早了些,想来周咚咚和周书玲两个人应该都还没起床,刘长安想着自己做些新口味的早餐试试。 但这天色未免也太早了点,连大亮都还没有呢……洗漱一下,刘长安下了楼。既然睡不着也就没必要强求,出去一趟顺便遛一遛陆斯恩。 回来有时间,再做早餐吧。 陆斯恩本来好像似乎也许是在睡觉,不过就在刘长安刚一靠过去摸了摸狗头后便醒了过来,迷糊地动了两下后就开始“唵、唵、唵”像是个超跑发动机一样短促地叫着,还舔了刘长安的手一下。 刘长安看了自己的手一眼,用牵引绳带好陆斯恩,牵着她从狗屋里走出来。陆斯恩似乎也意识到了这是要带她去遛弯的意思,很配合地跟在刘长安身后。 同以前一样,刘长安一直保持着恰好的速度领着陆斯恩在前面跑着,这样的速度可以让陆斯恩消耗消耗体力,但也不会太过,正好是让陆斯恩遛完一圈回去之后还剩一点体力的程度。毕竟等一下还要让陆斯恩带愚蠢的小孩上学呢。 刘长安想着。 他一手牵着陆斯恩的绳,在江边跑步散心。早晨时候的江边还是有风的,跑步的时候风吹在身上很是舒服。早晨起床时候的那种不适心的感觉,也在跑步吹风赏街之中慢慢地淡了。 围着江边跑了一会儿,算着应该是差不多了,刘长安牵着陆斯恩就开始往回走,就在远远地看见小区门口的时候,那种奇怪的感觉却又再次糊上了刘长安的心头……很难去言说具体是什么……但就是一种类似直觉的东西。 今天,似乎和往常,不一样。 且越往小区里走着,那种异样感觉就变得越来越强烈。刘长安狐疑地蹲下来打量了下陆斯恩,她并没有什么不同,看上去也像是平常一样,也就意味着陆斯恩并没有感受到刘长安的那种“直觉”。 这甚至让刘长安微微有些怀疑,难道是自己的身体出现了什么不寻常的状况? 直到刘长安看见那棵楼下的梧桐树,他一拍脑门,充满无奈无语的神情浮现在脸上。他现在倒是知道发生了什么了。 愚蠢的小孩周咚咚背对着刘长安,坐在一张小桌子前面,看动作和桌上的东西就知道她又进入了吃东西时候的固有结界。而在周咚咚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刘长安从未见过的男人。 周围少有见到的男士低马尾,随意闲适的衣服风格,脸上时而是慵懒,时而却又是因几点小物件小东西起了兴趣的神情。他的一张脸并不算是特别出彩的颜,但与他本人的感觉十分融洽。——刘长安并没有见过这张脸,但并不妨碍他认出这家伙究竟是谁。 距上次见过分别,已不知是多久,却怎想会是如今再见? 少有的,刘长安微楞着看着坐在周咚咚对面的那个男人,而男人似乎也意识到了刘长安的视线,从逗弄桌面上的小虫中抬起头来,与刘长安对视到的那一刻,很明显那男人也楞了一下。 刘长安牵着陆斯恩走了过去,坐在了小桌子边,周咚咚依旧在认真地吃着好吃的,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刘长安哥哥已经回来了。刘长安看了一眼,周咚咚正在吃着一个超大份的三文治,光闻到味道就知道这是个甜夹心。 “好久不见,这次我叫任斯,你呢?”任斯抬起头来笑着看了刘长安一眼,弯下身子勾勾手示意陆斯恩过去。本应当作为护卫犬的陆斯恩居然对陌生人毫无咬心,甚至还乖巧地跟上前爬了下来,随意让任斯摸狗头。 要知道,上次陆斯恩可是有着扑上前把某个男人直接给咬进医院里了的经历,虽然那个男的活该就是了。 不过,既然是任斯这家伙,刘长安自然也就觉得不奇怪了。之前的疑惑也自然解除了,那种不对劲的感觉只是多了一些特别的慵意和安适。这也是明明觉得不对,却也不让人起警惕疑心的缘故了。 这像是先前刘长安说过的那样,他自己就像是祥瑞,让这附近的老头老太们都不怎么会生病,生病也很快好。而任斯这个和刘长安认识已久的人,自然也有类似的效果。 “啊,长安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这时候,周咚咚刚刚好把手里的三明治给吃完了,手上嘴边都沾满了甜味的馅,一脸惊讶地看着“突然间”就出现在自己身边的长安哥哥。 “我早就到了,你在吃东西没发现。” “是这样吗……”周咚咚又开始怀疑起自己,只不过她也被这样说了好多次了,自己早就已经不在意了。她努力想了想,好像还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没有说的样子。周咚咚到处张望了一下,看到坐在自己对面任斯用手指指了指他自己,这才想起来。 “对了!长安哥哥!这个人是来租房子的,但是你不在就说在这里等你,好像说叫任……任、认识!” “是任斯啦。” “认识。” 任斯笑了笑,又从他放在身边的双肩包里取出了一个小面包,像是喂小动物一样把小面包递给满眼发光的周咚咚,顺带着摸了摸咚头。 “不过话说回来,这次你的名字居然是刘长安啊。‘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已经有了长生,自是要求个安定?” “‘逝者如斯夫’,时间如同那滔滔江水川流不息,而有一人好似川上之人,又好似那川流,任时光流逝沧海桑田而不变?” 任斯笑着说道,而刘长安却少有地兴致满满,模仿着任斯的语气那样说道。 “如入深山,流水潺潺,绵林翠蔓,号刘长安?” “慵勤诗词,庭院多植,卧床赏池,任时如斯?” 两人对视着,像是同步的机器人一般四字四字同时说出,互相夸耀的打油诗各十六字就在闲扯之中随口说出。虽然说平平无奇,但至少押韵,比外边那些不明所以甚至韵脚都没弄清楚就自认写诗天下一流的家伙好上许多。 周咚咚拿起小面包,还没有咬进嘴里,眼睛直盯着长安哥哥和这个新来的认识哥哥,听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她呆呆地看了两秒,就一口咬上了小面包。 “那么说来,房东啊,房子还有伐?” “没了,连杂物间都被占了。” 任斯指了指身后的楼,而刘长安则是一眼看向了被上官澹澹和她的宝贝棺材占住了的杂物间,里面还有自己曾经的电视机。 “不过,如果想要吃个早餐的话还是能有的。” 周咚咚又是刚好吃完了小面包,回过头来用惊讶的小眼神看了她的长安哥哥一眼。平时可都见不到长安哥哥这幅样子,还会主动邀请陌生人来吃早餐,这个认识哥哥是哪里来的啊? “好啊,我也还没吃早餐呢。” “早餐妈妈今天做了鸡蛋姐姐最喜欢的肉包子哦,认识哥哥也要一起吃吗?” “是任斯哟。” “认识。” “任斯。“ “认识。” “r、èn、任。整体认读音节sī。任斯。” “r、r、闰狮?” “真是个愚蠢的小孩。” 在任斯和周咚咚还在拗着这个名字怎么读,刘长安在一边就来了一句。 “我机智勇敢!” 周咚咚一副我能够说“认识认识认识认识”说个五百次的架势喊了一句,看得任斯又忍不住摸了摸咚头,说道:“走吧,带我和这个机智勇敢的小孩上楼吃点早餐。” “看吧!就连认识哥哥都说了机智勇敢!” 周咚咚得意地说道。 任斯看了周咚咚一眼,刘长安看了周咚咚一眼,两人又对视了一眼,随后一齐看着周咚咚说道:“你真是个愚蠢的小孩。” “我机智勇敢!” ………… 当刘长安领着周咚咚和任斯上楼围坐在桌边之后,周书玲刚好端着热腾腾的一盘大包子从厨房走出来,看到任斯的时候很明显愣了一下,才把盘子放到了桌面上,转过看着刘长安问道:“这位是……” “我朋友,任斯。” 刘长安轻描淡写地这么说道,可这在周书玲的脑子里就犹如听到楼下钱大爷说书上长肉包子一样的轰了一声,惊讶的神情在一瞬间充斥了整张脸。 任斯一看到这神情就明白了,眼神在刘长安脸上扫来扫去,坏笑浮上了嘴角,说道:“不行啊,长安,这么说来你岂不是没什么朋友?这不是太孤僻了嘛。来,让我这个你唯一的挚友给你一个拥抱——” 任斯张开双手……好吧,在他张开双手之前,一颗头已经被刘长安上下左右四下锤击,锤得整个人都晕乎乎得爬在桌面上。 “我也问下……这位是……” 该说毅力可嘉吗,即使受到了足以让普通人脑震荡的攻击,任斯还能爬在桌面上断断续续地把话给说完。 “愚蠢的小孩的愚蠢的妈妈。” “你好……咚咚锵(咚咚妈)……” “……” 此时此刻,周书玲心里只是在感慨果然奇怪的人都会有些奇怪的朋友,能和刘长安当朋友的肯定也不是什么非凡之辈(省油的灯)。 不过,既然是刘长安的朋友,那么也肯定不是坏人。 “任斯是吧,来尝尝我的手艺吧,在店里都可以卖的‘周妈妈牌大肉包’。”“谢谢……”迷迷糊糊之中任斯就接过了一个肉包子塞进嘴里,即使脑子晕乎乎得也妨碍不了他吃东西。毕竟吃可是人生中最长久的乐趣之一。 “很好吃啊……” “好吃那就多吃两个,刘长安都没有带过朋友来家里玩过,以后来的话我还可以给你做肉包子吃。”得到了夸奖心里自然喜滋滋的,而且这人还是刘长安的朋友,更是让周书玲毫无压力地把任斯当作了熟人来看待。 “今天也有肉包包吃啊。”上官澹澹这时候刚好也上了楼,就算有天大的事情她也不会错过有肉包子的时候,今天也不例外。 “鸡蛋姐姐,这个给你!” “嗯。” 上官澹澹接过周咚咚递过来的装着肉包子的碗,吃了这么多次饭了,她依旧还是没有自己盛饭的觉悟,好在周咚咚并不在意。周咚咚只在意吃的究竟是好吃呢?还是好好吃呢?还是特别好吃呢? 上官澹澹刚拿起肉包子想要咬上第一口,才发现桌上还有一个不认识的人,惊讶的神色不是一闪而过,而是在她的眼神里兜兜转转。看了任斯一会儿,感觉着没有什么坏事,上官澹澹才开始小口小口地吃起肉包子。 “这是上官澹澹?” “嗯。” 任斯左手拿着一个肉包子咬了一口,有些模糊不清地看着上官澹澹和刘长安问道。 这下子又让上官澹澹惊讶了一下,甚至在她慢慢嚼完了嘴里的东西之后,还开口向着这个陌生人问道:“你认识我?” 其实,认识上官澹澹并没有什么稀奇的。最近上官澹澹都有在花园里活跃,常常会被人看到认识到,可周围的老头老太们称呼她都是“蛋蛋”或者“鸡蛋”……而任斯则像是对“上官澹澹”这个名字一清二楚一样。 “认识啊。”任斯露出了一副捉弄人的神情,笑了一下还补充上了一句:“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可出名着呢。” 这更让上官澹澹震惊了。 “别扯了,安静吃饭。” 任斯两句话说得上官澹澹脸上是双重震惊,刘长安也用手肘怼了怼任斯,示意他这家伙别到处乱说话。 不过说来,除了这三人,其他两个人有怎么可能从中想到更多的东西呢? 只当是他开个玩笑而已。(未完待续,请调节好时间顺序观看)
显示更多归根到底,系统过于垃圾,其实系统不是系统,只是他自己,所以,这是一本没有金手指的小说。或者说,金手指是自己造的劣质产品,好多事故,除了主角脑子不够用(不论多少级智力,脑子缺根筋儿一直缺),还是因为所谓的系统,一直提供各种不完整的容易误导的信息,不配称之为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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