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局骑士雷杰多,打爆冷艳新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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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罗百门,众生百相。道门,就是在某个领域深耕,或者以此谋生,或者以此为人生价值,或者开发自己天性所擅长,以此为生的力量表现。所以,道门,是职业与热爱的爱好以及天性,是众生百相。普罗大众的每个职业、爱好与特长:农人,工人,商人,文人,武者,老饕,相声演员,歌手,锁匠,赌徒,小偷大盗,放贷的;爱睡的,爱睡的,爱睡的,爱冒险的,爱宅的,爱抬杠的,爱笑的,爱拉屎的,爱吐痰的,爱愚弄人的,爱偷懒休息的,他娘的爱没苦硬吃的;性情冷淡的,精神不正常的,特别润特别滑的。这些职业或者是社会的根基,或者是社会的边缘;或者曾经极盛一时而经已衰,或者万古不变永流传。这些爱好,或者小众,或者大众;或者被主流所赞颂,或者为主流所鄙夷。这些特长与天性,或者能为社会“做贡献”,或者只是自己舔舐伤口。普罗百门,众生百相。没有人是天生无用之人,人的存在也不能简单用“有用”“无用”来衡量。对残忍的客观世界而言,万万人、万万年,只是个数字而已。然而对我们自己而言,对个体而言,每个个体都有自己独立的意识和感受。没有谁,没有谁,没有谁,他娘的是“无用之人”,不该存于世。在普罗州这片土地,众生百相,都有机会开发到极致,都有独属的精彩。普罗大众才是真正的普罗之主。欢迎来到普罗州。
显示更多划重点∶第一个问题,本书开头这里,我写了女主认为萧炎不值得纳兰嫣然喜欢,很多读者发挥了超常的理解能力,因为我写了女主偏心纳兰嫣然,认为纳兰嫣然结局不算很好,他们觉得萧炎没哪里不好,而萧炎的红颜知己结局都算不错的,这一点我并不否认。另外,稍微认真看点的,应该能理解我说的萧炎不值得,仅仅是因为萧炎花心,从我的角度来看,我是不喜欢的,因此我才这么写,但我从来没否认过萧炎性格不好,从性格方面来说,作者本人并不讨厌萧炎,反而是比较喜欢的那种,从性格上看,萧炎很适合当朋友,知恩图报,豪爽,讲义气,做事有原则,但他的确不适合当丈夫。最后,由于我的确很喜欢纳兰嫣然这个角色,并且原著里,纳兰嫣然对萧家做的事,只是方式不对,年轻气盛谁都有,包括萧炎自己,这一点没什么可争议的,我写开头这些剧情的缘由,仅仅只是让纳兰嫣然不再喜欢上萧炎,最后不用落得一个单相思爱而不得的下场,我希望她能一直过得很好,仅此而已。(真的真的球球别再杠这一点了好吗?)PS∶这只是一本小说,衍生在作者笔下,语言表达方面,肯定是让大家都看的懂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我真的不理解,为啥我前面写了一个纳兰肃说“说曹操曹操到”这句话,很多读者就说连斗破也有三国,这不应该是已经成为一种语言习惯了吗?难道说我写个成语南辕北辙你还要质问我斗破也有南辕北辙,拔苗助长的寓言故事?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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