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窜诸天的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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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曾许下最珍贵的诺言,曾留下对过往的那一丝眷恋。别人的过往或正是我们的青春,辉煌之前拥抱世间的沧桑,巅峰之上产生虚伪的拥护,黄昏之时见证真正的信徒。请倾听,那些年我们为他们付出的尖叫声,那些年嘈杂的欢呼声,都在岁月里留下了属于我们的印记。请见证,那些年我们在电视上,在屏幕中,在球馆里所目睹的一个个名场面,还记得13年时ATT中心的悲哀,还记得12年湖人让我们震惊,也还记得08年时的铁血绿军。时光终会让他们走过,但时至今日,我们仍然清楚的记得那一幕幕随着记忆流过的大戏,它们被时间沉淀,像一瓶好酒让人沉醉,每至一时,便又念起,因为那是我们的青春。
显示更多我是吕雉,刘长安是我先生。他常常跟我说他长生不老,还给我说了很多故事……他幽默,风趣,还有淡淡的忧郁,才华横溢……是的,我喜欢他。直到后来他被秦军抓走,我才知道他说的都是真的。后来我父亲给我介绍夫婿,我选择了刘邦,也许只有他能够救他了……公元前206年10月刘邦入咸阳,35岁。“我睡不着,走出帐篷,站在一个土坡上,望着漫山遍野的夜明星,思潮起伏。”明天就要入咸阳了。当我真正达成目的时,我害怕了,我已经35岁了,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容颜不在,韶华已逝,我该怎么面对他。然而时隔多年的再次相见,却没有泛起一丝波澜,我突然发现当真正见面时我的心却从未如此平静。我认出了他,还是那样的年轻,就仿佛时间从来没有在他身上留下过痕迹。他却好像没有认出我,也有可能认出来了,也许不在意,也许……没有也许。当刘邦再次把他关了起来,我没有出声,我知道,我可以轻易地就能把他救出来,但是,我没有,就让他一直陪我吧。想罢,心中却泛起一阵快意。公元前180年8月18日,61岁。我要死了。在病床上回望一生,我仿佛又回到了当年,我向先生表白,他答应了,我们成亲,生子,然后我在我老去之前离开了他……真是初恋璀璨如夏花啊!PS:喜欢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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