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家插班生

作者: 大白兔奶糖
👥 143 读者
⏱️ 已完结
武侠仙侠
重生归来,带着反派耀武扬威,一路劈荆斩麻,炼器养宠,打脸虐渣,终成为一代大傀儡术师!自此衣袂一挥众生倒,素足一踩天地摇。身为傀儡师,我们的口号是:“帅哥全收为小跟班,反派也收为傀儡兽。”――――――――――――――――――――――――――――――――――――――――文已经完本,暂时就不加人。新文开始会有新群。

读者评论 共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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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冢葬我
2022年06月12日

这是一个常见的废墟,就像是废土上所有的废墟一样,建筑垃圾,高到人腰间的杂草灌木,高高低低的各种各样建筑废墟,弹痕破碎的材料,就是这样的一些东西组成的场景。午间的太阳闪得刺眼。“喂————那边那个——”拾荒的我赶快压低头,装作无事发生。“说你呢,那个红毛小子,你给我出来!”两声枪响贯穿天空,我打消了跑路的想法。那人影很快在我面前停下,我明白躲不过去,只好抬起头来:脸上架着墨镜,特地用脏兮兮的布条把眼睛腿缠绕起来,不过鼻梁的位置还是能看出眼睛架原本的粉色,废土上经典的毛皮装,放在传说中的大城市里面也是就是那些小姐夫人最喜欢的那款,不过在废土上就是个遮体的作用。上半身久经沙场的防弹衣上面有几个弹痕,身上插着两个弹匣。那时候我还不怎么熟悉火药的气味儿,但是废土上面特有的那股血腥味我可是不能再熟悉了。“什么事?”我盯着那个男人讪笑。一边在脑子里回想刚才一眼略过的周围地形,打算一旦谈不拢就马上开溜。这并非是一种逃避式的选择,而是我从小就特别能跑。不夸张地说,只要我迈开腿跑起来,废土上的掠食者都追不上我——————不过子弹另当别论,我侧过身体后撤半步,听候发落。他没有说话,墨镜后面的视线把我从头到脚爬了一遍,我没由来地起了鸡皮疙瘩。“怕什么,我又不好你这口。”他好像发现了什么,把墨镜往下推推,凑近了些,我又往后退了半步。“嘿哟……原来还是个女的,那就更好了。”他嘿嘿一笑。“你,跟我走一趟。”他用枪口指着远处的那一堆人,旁边还有好几个拿着枪的人。知道没有马上翻脸的机会,我攥紧拳头,抬抬身上用来拾荒的编织口袋,跟着他过去。“外骨骼……然后,那种便宜步枪,估计是不知道从哪捡到一套外骨骼的暴发户。”一边慢慢走过去,我一边用眼睛确认着那几个持枪的人。我以前没筹码,在巨石城工厂里打工的时候听工友吹牛说,这种外骨骼的能源充起来很麻烦,所以有的人往往会在战斗的时候才启动外骨骼的电源,平时都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带动外骨骼……这或许是个机会。这废墟里还有屋檐一样的东西,足够让人遮阳避暑,那个男人果然选择了走那阴凉点的地方,枪口抵着我推了推,示意我走那边过去。“唔……要是过去,那可就是任人摆布了”阴凉处的确不同于闪到灼人的外面,凉爽极了。我眨巴眨巴眼睛,努力让自己的眼睛适应黑暗。然后……现在就有机会——————拼了!我立刻伏低身子,同时把手上攥紧的滚烫沙粒向后抛出。在向前翻滚,肩颈后背接触地面的时候,我听到了那男人的叫骂:抛沙成功了!我撒腿就跑,跑掉的时候还没忘记从地上捡走那男人刚刚脱手的墨镜。风的声音,草的声音,自由自在奔跑的声音;血的气味,汗的气味,子弹划过脸侧——————我*!……………………虽然狼狈,不过我还是跑掉了。找了个洼地,我借着里面浅到可怜的水降了下温,擦了擦现在属于我的墨镜。拆掉那副墨镜上面脏兮兮的布条,我把它支在额头上架起来。看着面前水面倒映出的身影,我很欣慰,也很自豪:只要这腿还长在我身上,那就没有什么能抓得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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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不忘
2022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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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曰我封笔
2023年09月28日

不要烂尾,好好写完,攒些路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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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一无衣
2018年01月28日

希望作者在主角进入阿房宫看见六国史书备份的时候改变一下焚书坑儒的偏见。毕竟要断六国国运必须灭六国国史,但是六国国史也是教育太子皇子的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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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绝代星魂大人
2023年04月16日

四,时代的问题与思想的问题我为什么把这理由放到现在说呢?因为有人说因为萧是古代而否认萧,其实并不是,至少我从一开始讨厌萧的时候,并不是因为他是古代人,因为我觉得他的目的从一开始就不纯。时代的问题吧,女主如果嫁的一个古代人,她要做的事其实你们能想象出来的,就算想象不出来,只要你认真的看了560章到600章,就能感受到无比的压抑,就算是公主下嫁在萧家,她也无法随心所欲。只是某些人永远的避而不谈,不要说萧没有母亲不需要早起请安,但是事实是萧有继母,只要继母没有犯过什么错,萧就要养继母。但是在现代,只要你有钱,你完全不需要和你的父母住在一起,娶了媳妇,带着媳妇出去玩,随心所欲,只要有钱,你就差不多拥有了一切的自由,更何况陆的母亲很喜欢女主,陆是最受宠的孩子五,女主的性格大家可以详细的看第6章写了“而林婉婉呢,她是一直喜欢小孩的,可是她又不喜欢婚姻,更不喜欢生娃。总感觉生孩子会很疼很疼,顺的痛死,剖的肚子挨一刀,都不算好事”这是原文,你要一个现代就不喜欢婚姻,也不喜欢生小孩的女主,去嫁的一个古代人,学习古代的礼仪掌家,我可以这样说比杀了女主还难受,更何况古代的要求更高一点,哪家不都求是多子多福?在古代生小孩安全性更低。然而在现代,不说要丁克吧,其实大多数人都只希望有一两个孩子,至少在现代,现在三胎都少见。还有女主的性格,她是比较偏向于热爱自由的,她也不是传统的女强,只能说是有一个金手指,然后比较偏善良的一个女孩子,她其实没有什么心机,在古代那个吃人不吐血的时代,她其实玩不过任何古代女人的心机,她甚至玩不过萧,要不是有金手指,她早就被吃的死死的了,金手指就是她最大的一个活路。我曾经说过一句话,如果这本书选择了萧为男主就等于全文崩塌,我也记得有支持无CP的人也说过这句话,这并不是空穴来风,这是事实,这样的话,前文和名字还有简介都要改一下,否则我敢保证很多因为简介和名字入坑的读者看到最后她会说是文案诈骗,我也看过类似的文,因为选择了清朝的四爷为男主,评论区骂声一片。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一个书的名字和简介决定了她的受众呀为什么陆的人气会在说要定男主之后持续上涨,以上全是理由,因为一开始大家都不知道有男主之说,甚至很多人都以为是无CP,但是一旦说定男主之后,所有人都会考虑一切,然后做出她内心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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