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有家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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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给主角的最初人设应该是沉稳,冷静,多智,有计谋,有技术。结果给格温第一次疗伤的情节,前半截牛逼,后半截变轻喜剧,氛围转变太僵硬,主角人设割裂。这种没有金手指爬上来的,当时的重点应该是疗伤啊,整个第一次看见女孩背手足无措,太怪了,感觉主角主次不分的感觉。后面的情节,主角充分暴露出来了,自大,盲目,愚蠢,刚愎自用且屡教不改。屡次被打脸还不长记性。尤其是最新的章节,明明之前刚刚因为自大看不起金并吃过亏,这次就又十分自大,觉得自己整个护盾天下无敌了,结果马上被神盾局的干扰器废了。主角也没有备用计划,还想莽。不是,主角凭啥莽啊,凭业余的ipsc训练拿着手枪去和职业特种兵的自动火器莽吗?要不是格温来救命,又要遭。主角信心满满装逼然后被打脸的频率,堪比早期小白文反派被主角打脸的频率,非常非常难绷。作者还抱怨追订掉,那肯定掉啊,都想攒着一口气看到主角扬眉吐气啊,谁愿意早上起来7点挤着地铁看主角吃瘪玩。
显示更多【小部分剧透,有感而发,新人勿看】很棒的小说,就是太烧脑了。不过,还是喜欢忘尘的反转,因为,咱们这代人,正常人大多都是宁可自己m雪也不会让父母m雪,而忘尘也不愧是17亿活下来的唯一,直接把系统的所有功能都学会了,特别是那个自己借自己,自己是自己的债主,真的nb,17亿里出一个这么强的太正常了。作者的文笔也很棒,每个角色有血有肉,就比如忘尘,如果他是让浅蓝m雪,那就很不真实,不符合我们这代人的基础三观,但是,他让自己麦雪给自己,自己当自己的债主,不仅真实,还nb。我现在有点不粉主角粉忘尘了。而主角,类似于法绿,虽然他确实是对的,就是不合适。而忘尘,反而更合适一些,极致的黑暗才能孕育光明啊。主角的光明,真不一定能扛下17亿的希望,他太光明了,光明得圣母在他面前都得朝拜奉为神明。
显示更多有瑕疵,所以才更能体现出作者作为一个新人作者的不凡,闪闪发光的未必是璞玉,也可能是玻璃。综上所述该书很不错,算是书荒了那么久不得不去翻陈年旧书看的我喜欢的类型了。还有最新章那个柳氏女不是很讨人喜欢,玩xhs玩的。不是佳配。我介意要么马皇后这类的,要么单身追逐高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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