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苟在游戏开服前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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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追完上本书后滤镜的因素,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很快就进入状态了。不知不觉就和书中的主人公们一起,来到了那个海边的小镇。十四岁的夏天,真是一个充满幻想色彩的词啊。感慨一下,继续说说我对这本书的看法。我儿时起就是一个喜欢探索的人,如果真要从我身上找到什么优点。我觉得好奇心是我最能被称为优点的资质。橙之梦的文字恰好契合了我对故事的好奇。不同于套路式的网文,橙之梦的故事很清新或者说青春,无疑,这是要花费大量心力的。我也尝试过写小说,剧情规划,人物素材,文笔等等方面要花费的心思太多了,如果自己写过小说,很容易就能看见橙之梦的努力。就拿上本书来说,再塑造出鲜明人物的同时,剧情不出大差错,文笔还非常吸晴。在我将近10年的网文小说阅读生涯中,鲜少有作者可以做到。我上面说的这些看起来很容易,但是就要做到真的很难。正因如此,我对这本小说很有信心。最后再说说题外话,我认为,橙之梦或许可以在这本小说中转变一下风格,多添加一些大众的元素,来吸引更多的读者。至少在我看来,橙之梦的用户粘性应该是非常大的,缺少的应该就是流量和用户接受程度。适当增加一些爽点我觉得是非常有必要的。哪怕不是什么幕后组织的最高首领,初中班级里默默无闻的都市兵王这,关键时刻颠倒乾坤这种类型,仅仅用无意间震惊众人这种小技巧,也可以提高读者的阅读体验。嗯,综上。
显示更多请叫我李缚!作茧自缚的缚!我短暂的人生旅程中,只爱过一个女人,白翠微。曾经我以为名字就是代表了这个人,现在才知道,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她是她,她不是她。我一直以为我对她是单相思,直到有一次她回应了我一个额角之吻。这个吻,让我泥足深陷,无法自拔。这条路我走得太远,曾经的一腔孤勇,义无反顾,勇往直前为了她冲锋陷阵,当我惊觉该回头看看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归路!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回首来路,不,这不是爱,只是我一人沉沦的独角戏……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这个人我爱不起。她给了我一场需要献祭的单恋,祭品是我的生命……昨日因,今日果。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选择买单,我不后悔,因为这是老天对我这恋爱脑的惩罚!来生?呵,不要来生!我不想再遇见她!#安利名场面##我在星际重著山海经#
显示更多“我们这一代人是中坚力量,我们的努力不但是为了我们自己的腰包能鼓起来,更是努力让我们的国家富强起来!”这思想觉悟,这意识认知!感觉自己是个蛀虫还是自己特别清楚的那种,不知悔改的那种,废宅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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