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里的丧尸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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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四月同人帕金斯打算放松一下,他准备去打高尔夫。不过说实话,光是后来他怀着坚定的决心,一定要提高自己的高尔夫球水平这点来看,他的球技可以说是不怎么尽人意。但我很高兴可以汇报说,目前为止帕金斯在侦查和聆听这件事上算得上大成功了。因为他顺耳听到了旁人关于昨夜狂风骤起的探讨,并成功参与了进去。“昨天晚上这风可真够大的,”有人说道,“如同教堂塔楼里管风琴传出的雄壮低音”。“在我老家,我们会说是有人在吹哨子了。”另一个人也掺了一嘴。“是吗,这样啊!”帕金斯说道,“你家那一带如今还流行这种迷信吗?”“我不知道是否该称之为迷信,”那人说道,“整个北极圈内国家的人都相信这说法,东海岸沿海一带也是如此;我的体会是,请注意,那些老乡们之所以坚持这些看法,一般而言总是有些根本原因的,而且他们世世代代都相信这些。该你打了。”他挥了一杆,轻描淡写地在间歇里说起了题外话,好像刚刚接下了话题的人不是他一般。就当人们的注意力被逐渐转移到了其他领域,一切马上要偏离轨道一般,帕金斯鬼使神差的地多嘴了一句。于是,短暂间隙后,当对话继续时,“好了,关于吹哨呼唤风这事,我来说说我的理论。”又一个对此貌似所知颇多的人凑了过来,并开始长篇大论。“说实话,目前我们还未完全知悉导致风起的自然规律——渔民之类的人,当然对此一无所知(典型的精英傲慢)。“一个行为古怪的男人或女人,也许不是本地人,在不寻常的时间里,好多次出现在海滩上,人们听到他(她)在吹哨。之后没多久,吹来一阵狂风。“能够准确观知天相的人或者拥有一个气压计的人自然可以预知风的到来,但渔村里的普通人并没有气压计,他们只知道几条预测天气的简单规则。“很自然,我开头提到的那个奇怪的人就会被人认为是风的始作俑者,或者说那人也会非常渴望获得能够呼风这一名声,是吧?”他的听众在这段长篇大论下有些不耐烦起来,于是大家默契地没有继续就此讨论下去。帕金斯略微有些迟疑,虽然没有说话,但还是决定回去查查相关的资料。他又想起了昨晚的风:它来的时候,自己正在吹哨。吹了两次哨,那风就好像是严格应着他的呼唤来的。而且说到哨子,那真是个奇怪的物件,还有上面语焉不详的刻痕。昨天狂风大作后,帕金斯已经把它留在……准确的来说,是遗忘在房间内不知哪里了。不过关于刚才讨论的话题,以前他本人对这些问题倒是持有非常坚定的观点。事实上,作为存在学教授的他坚决不相信所谓的‘超自然现象’。不相信预知力,或者鬼魂,或者任何类似的东西他都不信。不过,在最近层出不穷的遗物打击下,他也没比撒都该派教徒好多少咯。撒都该教派是古时犹太教一个以祭司长为中心的教派,形成于公元前2世纪,进入公元1世纪后不久便消亡了。他们不相信灵魂不灭,亦不信天使以及神灵的存在。帕金斯教授之前因坚决不相信超自然现象而被某些引经据典的同僚借此暗讽,现在他自己也开始用来自嘲自己。打高尔夫一直打到光线变暗,直到这时,帕金斯才想起自己本打算去遗址做进一步研究的,或者查阅一番有关哨子和其上刻痕的信息记载。不过他想了下后觉得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哪一天去干都是可以的。走到旅馆拐角处时,他差点被一个快速冲过来的男孩撞到,而且那男孩非但没逃跑,反而依旧抓着他的衣角,大口喘着气。帕金斯除去最开始几乎让他晕厥的心悸外,很快就意识到那男孩已经被吓得几乎说不出话了。一开始怎么问都得不到回答,等那男孩缓过气来之后,他开始号啕大哭,而且还抱着他的双腿。最后他虽然放开了手,但继续哭着。“你到底是怎么了?刚才发生什么了?”帕金斯等男孩的情况好一点后,才问道。“我,我看到有东西,它在窗户里面朝我挥手,”男孩回忆起来,脸上还是不住地扭曲,哀嚎道,“我不喜欢那东西!”“什么窗户?”帕金斯问道,“来,振作起来,孩子。”“正前方的窗户,旅馆的那扇。”那男孩绞尽脑汁地回忆了一会,回答道。帕金斯接着问了一连串问题,大概明白了事情经过:那男孩和其他几个伙伴在环球旅馆前的草地上玩耍;之后他们回家喝下午茶去了,他正要回家时,凑巧抬头望了一下旅馆正面的窗户,看到那东西在向他挥手。那东西看上去呈现某种人形,据他所说,穿着白衣服——没法看见它的脸;它朝他挥着手,那就不是一个正常的东西——更别说是个正常的人了。房间里有灯光吗?不知道,他没想过要看看房间里是否有灯光。是哪一扇窗户?是最顶上的那扇还是下面那扇?是下面那扇——那扇大窗户,旁边有两扇小窗户的那扇。在看着恢复过来的孩子回家后,帕金斯绕到了环球旅馆的正面,查看了一番。只有一扇窗户是符合他们刚才听到的那番描述的。"好吧,这真奇怪,”帕金斯自言自语,“显然那孩子说的是我的窗户。不管是不是有人恶作剧,我应该可以发现是否有人擅自进入我的房间。”很快他便来到了走廊里,帕金斯尝试着开了下门。然后他停了下来,摸了摸衣袋。“貌似这比我想的还要严重,如果那孩子没看错的话,”帕金斯嘀咕,“我记得今天早上出发前我把门锁上了。现在门还锁着,而且更严重的是,钥匙在我这儿。”说着他便举起了钥匙。“好吧,如果佣人们习惯在白天住客不在时进入他们的房间,我只能说——嗯,我完全无法赞成这做法。”他也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太弱了,于是忙着去开门了(门确实是锁着的),并点燃了蜡烛。“喔,”他说道,“好像没什么变化。”除了他的床。“这是我的房间,但不是我的床,”帕金斯很困惑,“我不睡这一张。但确实,这看上去像是有人在床上搞了鬼把戏。”确实如此:另一张空着的床上,床单被绕了起来,以一种极其扭曲的混乱方式缠在了一起。帕金斯陷入了沉思。在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终于下了结论,“肯定是因为,昨晚我拿出行李时把床单搞乱了,那时起佣人就没整理过。“又也许佣人进来整理床铺,那男孩从窗外看见了他们;接着他们被叫走了,并且把门锁回去了。是的,我想肯定是这么回事。”“不过还是应该打铃,问问他们。”帕金斯觉得这方法比较靠谱。女佣过来了,长话短说,她发誓说早上这位先生在房间里时,她便把床铺好了,之后就再也没来过这儿。没有,她没有房间的其他钥匙。旅馆主人保管着钥匙,他可以告诉这位先生是否有人上来过。这真是个谜。调查显示,没有丢失值钱的东西,而且帕金斯记得桌子上小物件的摆放位置,因此他足可以断定桌上的东西没被弄乱过,顺手,他把瞟到位置的金属哨子塞进了衣袋。主人辛普森夫妇进一步表示他们俩在白天时都没有将房间的备用钥匙给过任何人。像帕金斯这样头脑灵活的人也没法从老板、老板娘和女佣的言行举止中察觉到任何犯罪迹象。于是,他只能更倾向于认为那男孩骗了自己,或者被恶作剧吓得昏了头。晚餐以及整个傍晚,据后来的旅客回忆说,帕金斯教授都一反常态地沉默着,而且陷入了沉思。有经过的人看到帕金斯教授就着烛光小心翼翼地转着一枚金属哨子,并翻阅着他看不懂的大部头,说着莫名的话。“不行,这种光线下不行,就如同伯沙撒墙上的文字一般含义不清——这从以东……来……的是谁呢?”
显示更多补上这个欠了很久的东西,感觉描写的没多少味道,但是也是我现在做出的极限了。【初胜】白色的晶体从蓝天白云里被东风刮动着,然后转瞬间融化在铁与血的绞肉场。穿着一身亮丽的红大袍,一只手扶着剑鞘,一只手提着马鞍。目光看着前方,身下的血红色的宝马白色的气冒出,个子异常雄武。随着主人的缰绳而左右轻微晃动,而在这之后,还有一批又一批的马。接近3000左右的骑兵,在其身后等待着眼前之人的一声令下。而在前方,肥美的,养育牛羊的草原上,鲜血染红了土地,已有少量不怕死的秃鹰已经开始早早的盘旋。“杀!”楼烦王对于这一出现在他们身后的汉军,红着眼睛,示意草原的勇士们继续压上。这满天的雪也非自然产生,而是楼烦部从先祖继承而来的,属于部群里勇士聚居而来的力量。他们手里都握着接近大腿粗壮大小的棍棒,冰块在军阵和意识的作用下在棍棒上方不自然的凝聚,极低的低温伴随风雪的呼啸划过汉军的身体,一时间随着他们的发力,整个战场就像是向内凹陷了一大半。眼前这种汉军的韧性还是超乎了他的想象,楼烦王一边做出即将迎来下一个胜利的,自信的狂笑,一边偷瞄着另外一边,白羊王的,一个个长着奇怪的动物脑袋的怪物也随着他们军团的命令全线压进,那些由他所说,召唤动物之灵而形成的东西近乎不死不灭,只要作为白羊军团的他们还在,用不了多久才砍死的动物之灵就会在他们的召唤下重新从死亡中复活,然后再度出现在已经精疲力尽的敌人面前再一次发起冲锋——也正是如此,虽然实际上两人携带的军队绝无这支绕后汉军的人多,却也敢做出眼前的,以歼灭为主的决定。胜利就在眼前了,楼烦王心想。他看着前面即将被打穿的中营,高高悬挂的帅旗好像都有着雍容华贵之美。等下我取下来,用来做部落新生儿的新衣服,这样我今年才出生的儿子就不会夭折了。不,我的孩子,你一定不会夭折的。他的目光带着一丝狂躁。然后唱了起来——“凛冬的子民啊!撕碎眼前的敌人!”“他们胆敢于楼烦为敌,那就给予他毁灭!”“谁不知道我们是冬之子,是命运之人!”“我们的部落富足而又安康!”“楼烦的子民啊!用大雪吞噬眼前的困难!”“他们胆敢于我们为敌!”“那就给他们好看!”到了后面,不只是楼烦王,整个部落的勇士们都开始高呼着这首部落的小曲,在歌声中,匈奴的战士们攻势越发猛烈。“替我带上头盔。”他如此说到,身后的亲兵立刻将那长发塞入了铁疙瘩的保护之中。他看着眼前的战斗,知道决定命运的时候,该由他所创造了。“敌在前!冲锋!”随着手中的剑从腰间取出,指着前方。骑兵们手握着利刃突向了匈奴的后方,白羊王看着这一只汉军的骑兵终于作为最后的砝码压上,松了一口气,然后新的,动物首人身的精怪直接出现在白羊军团的前面,有着同白羊军团一样的,整齐的步伐,同汉军骑士相撞。然后如泡沫般消失。噗——无往不利的自然之灵碰到他们宛如雪遇到了太阳,而大量的战士也受到了反噬,当场不少的战士就因此而七窍流血,暴毙而亡。发生了什么啊!白羊王绝望的看着眼前,如以前,骑士像是他们屠杀汉军边军一样,屠杀着他们,白羊军团引以为傲的能力此时倒是成为了催命符,而当一切破去后,受到反噬的白羊军团又如何可能是对面的对手。全完了全完了—不对,还有楼烦!他通红的眼睛盯着身边“吹响羊哨!让楼烦王带着他的军队速度回援!快!”亲兵点点头带着孔的骨头穿出锐利的杂音。楼烦王望着身后,知道后路被汉军骑兵给破了,白羊军团危险。“我们要不要回防……”他挥手“继续前进,现在再回去救白羊军团已经来不及了。当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在他们彻底击溃白羊军团前坠裂他们的中军。”他看着眼前加快!加快!加快!冲冲冲!我们,必须更快!更强!而此,骑士们像是回应楼烦王,身上开始闪耀起蓝色的光辉。之前的一层锐冰,现在猛然间又大了近乎一倍,他们人手挥舞着同他们身体所极度不匹配的大号锤子,随着发力,军团的前进速度又快了。这个王八锤子楼烦王!白羊王气的面色通红。“顶住啊!顶住!———我们—”只见一飞箭射出,从他的额头穿过,血液伴随这染红的箭支从他的后脑勺而出。那勇士放下了手中的十石弓,用力的举起发软的手。“敌将白羊王已死!速速归降!”身边的人也喊了起来。“白羊王已死!”整个战场都响彻着这个声音。“白羊王已死!”楼烦王听着吐了口唾沫“该死,这个废物!狼儿们!向着北边冲!”他已经意识到,一场大败已经发生在他眼皮底下。看着最后的,离他不远处的那个刻着卫字大旗下的年轻人,他死死的看着他一眼,然后用手划过自己的喉咙。该死,我一定会报这个耻辱,一定会——卫青看着尘埃落定的战场,终于松了气。然后正了正精神。他知道,还有修缮旧长城等众多的事情,还在等着他。但是看着眼前欢呼的军队——他嘴角微微上扬。
显示更多这本书,大家褒贬不一。但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好!首先,作者对宋江这个角色的处理就新颖绝伦。完全打破了之前宋江对唐僧言听计从的风格。唐僧不像以前,总是跟林黛玉叽叽歪歪,不务正业。其次,夏侯悖大战许三多的那场描写极其到位,栩栩如生。完全颠覆了许三多在我们心目中阴险XL的形象。并且夏侯悖并不是按原著里的从一开始就对花千骨产生好感,而是在经历了梅长苏的移情别恋后才与她擦出了火花。剧情的逻辑性因此变得润滑顺畅,使读者耳目一新。最后,本书的故事情节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跌宕起伏,令你身临其境。比如,段誉为什么不顾自己亲生母亲的危险去救海尔兄弟?天线宝宝到底有没有对希曼实施报复计划?哮天犬老婆苍老师的肚子到底是谁搞大的?这些问题都紧紧吸引住读者的眼球。值得一提的是猪八戒和唐老鸭压轴的打斗情节安排得既出乎意料又合乎情理,开放式的结尾更是让读者对太上老君和玛丽莲梦露的情歌对唱产生无限的向往与遐想。尤为是灰太狼在秋名山思念周芷若的那种沧桑氛围,一下子把任我行偷盗宇智波一族的圣物胡巴时细腻的内心世界烘托得淋漓尽致。书中沙瑞金同志和楚留香的单口相声环节以及憨豆先生三顾茅庐请夏洛特一起去救爷爷的巧妙构思也极具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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